南昌創業補貼政策

  在南昌做創業,有什麼補貼的政策啊?看完小編整理的後你就會明白!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南昌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獲社保補貼從南昌市效能辦獲悉,該市出臺一系列措施幫扶高校畢業生創業。其中明確,對已參加社保並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靈活就業人員待遇給予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據悉,南昌市共推出“五類服務”,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進行幫扶。其中之一便是創業見習服務,建立30個大學生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組織500名大學生開展青年崗位實習或創業實習。同時提供投融資服務,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基金,高校畢業生憑其在工商部門申領的營業執照,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可以享受不超過2年的財政全額貼息。

  南昌保障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發放到位

  為進一步調動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積極性,落實《關於發放高校畢業生創業一次性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要求,東湖區財政局緊緊圍繞“宣傳、稽核、管理、安全”四個方面,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補貼發放工作。

  據瞭解,該局充分利用網路、簡訊、微信、社群公告等媒體及時將創業補貼的物件、標準、申請辦法、撥付方式等資訊準確地傳遞給各高校畢業生,鼓勵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並緊密聯絡申請人所在地方和就讀學校,通過電話、走訪、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已申請物件的真實情況進行嚴格稽核,嚴防冒領、套取一次性創業貼的行為。同時,建立臺賬,對享受一次性高校創業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資訊進行管理,並將其資訊錄入至江西省就業資訊系統之中,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補貼獎勵不重複發放。

  此外,該局還嚴格按照資金撥付程式,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補貼實行專款專用,並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將補貼資金直接方法到申請人手中,確保補貼資金高效安全執行。


 

  2016南昌市大學生就業補助政策

        江西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新聞辦、省人社廳聯合召開新聞釋出會,對《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行了權威解讀。

  “一是突出了問題導向,從創業創新的難點問題入手,提出了管用有效的工作舉措;二是突出了政策整合,針對江西省之前制定出臺的政策檔案和外省市的有效舉措,進行集中梳理和總結提煉。”釋出會現場,省政府副祕書長、研究室主任陳石俊介紹,《實施意見》中的每一條政策措施都明確了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確保了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一次性創業補貼提高至5000元

  支援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針對大學生創業難的問題,《實施意見》中,為鼓勵大學生創業,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其物件範圍也擴充套件至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

  對於在校及畢業五年內的大學生,將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記者瞭解到,過去畢業兩年內的大學生,才能領到一次性創業補貼。此次不但將物件條件放寬,補貼標準也由過去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對於已經進行就業創業登記並參加社會保險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待遇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此外,相關單位部門還將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支援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最高貸款限額為400萬元

  針對小額擔保貸款反擔保難的情況,《實施意見》中提出了“降低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門檻,對創業專案前景好,自籌資金不足、且不能提供反擔保的,通過誠信度評估後,可採取信用擔保或互聯互保方式進行反擔保,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的措施。

  記者瞭解到,為鼓勵個人工商戶發展為企業,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對個體初次創業、二次扶持、合夥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提供不同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從個體初次創業到成長為企業,扶持期限最長可達到8年。

  《實施意見》中,第十六條規定,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個體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二次扶持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30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促進就業基地***等,貸款最高限額400萬元。

  提高創業費用補貼標準

  孵化基地三年內補貼標準提高至60%

  《實施意見》18條中提到,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個人,在創業孵化基地3年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等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由原來不超過50%提高到60%,所需資金由就業資金統籌安排。

  此外,為了鼓勵電子商務創業就業,《實施意見》中提出,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制認證、穩定經營三個月以上且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據介紹,《實施意見》中,還借鑑了有關省份做法,提出“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服務性收費,以及依法開展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性收費,對初創企業可按不高於物價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省裡每年評選100名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範作用的初創企業經營者,並按每人1萬元的標準資助其參加高層次進修學習或交流考察”等措施,在政策措施上實實在在給創業者送去“紅包”,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