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生創業政策

  相信有不少人都在關注著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大學生的創業優惠政策現在有哪些呢?大學生怎麼享受創業優惠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一、大學生創業房租補貼

  1.政策依據:

  《關於引發天津市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房租補貼申領辦法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107號***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5]47號

  2. 申報條件

  高校畢業生在高新區租經營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

  高校畢業生是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後5年以內的人員;

  高校畢業生領取營業 執照後正常經營1個月以上,方可申請房租補貼;

  高校畢業生及其所招用的就業人員需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使用自有房租創業的不符合補貼申請條件,因各種原因在房租補貼享受期內停業、歇業,補貼至停止日。

  3. 資助標準

  大學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且租賃房租生產經營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標準給予房租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

  二、大學生創業補貼申報

  1.政策依據:

  《關於印發做好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實施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3]68號***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5]47號

  2. 申報條件

  企業條件:同大學生創業房租補貼“申報條件1-4”.

  高校畢業生條件

  ***1***普通高等院校、***高職***以上學歷,創業者要求畢業5年以內,吸納的就業人員為畢業2年內;

  ***2***就業人員要求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就學***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學的畢業生不在補貼範圍內;

  ***3***單位所吸納的高校畢業生為初次享受補貼,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已在本單位做完就業登記手續;

  ***4***高校畢業生的畢業學校、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日期必須與就業登記時申報的《個人資訊》保持一致。

  3. 3+1 補貼

  崗位補貼標準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40%,補貼期限為一年。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企業繳費部分,補貼期限為三年。申報3+1補貼,法人必須上交保險。

  三、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報

  1. 政策依據

  《關於印發做好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實施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3]68號***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5]47號

  2. 企業條件

  按照工業和資訊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 《關於引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規定,符合“微型”或“小型”企業條件。

  3. 高校畢業生條件:

  ***1***具有本市戶口,或在本市就學***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學的畢業生不在補貼範圍內;

  ***2***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大專以上學歷;

  ***3***單位所吸納的高校畢業生為初次享受補貼,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已在本單位做完就業登記手續;

  ***4***高校畢業生的畢業學校、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日期必須與就業登記時申報的《個人資訊》保持一致。

  4. 資助標準

  按照本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一年的 企業繳費部分的社保補貼

  四、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崗位社保補貼和社保補貼申報

  1.政策依據

  《關於印發做好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實施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3]68號***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5]47號

  2. 企業條件:成立期限在5年內,非上市公司,有《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證書》

  3. 高校畢業生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就學***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學的畢業生不在補貼範圍內;

  ***2***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兩年之內,大專以上學歷;

  ***3***單位吸納的高校畢業生為初次享受補貼,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已在本單位辦理就業登記;

  ***4***高校畢業生的畢業學校、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日期必須與就業登記時申報的《個人資訊》保持一致。

  4. 給予一年崗位補貼和社會社保補貼;崗位補貼標準為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40%,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本市當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企業部分。

  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1.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援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

  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諮詢、資訊服務、專案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創新人才培養

  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實施的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同時享受跨學科專業開設的交叉課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

  8.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實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以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的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共享的慕課、視訊公開課等線上開放課程,和線上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

  9.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共享學校面向全體學生開放的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裝置等科技創新資源和實驗教學平臺。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以及高校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10.改革教學制度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累計與轉換制度,和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專案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的新探索。同時也享受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定的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等系列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的教學實踐活動。優先支援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11.完善學籍管理規定

  有自主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享受高校實施的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程序、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等管理規定。

  12.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的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以及地方、高校兩級資訊服務平臺,為學生實時提供的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資訊,和創業專案對接、智慧財產權交易等服務。可享受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相關培訓、指導服務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