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報銷所需手續

  相對於一些原因臨時在異地出差工作的職工來說,在異地醫保報銷的手續是什麼?以及在異地報銷需要哪些注意事項?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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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地就診的醫療費用是由個人先行墊付,等到治療結束後,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醫保中心進行報銷。參保職工的醫藥費報銷需要準備以下資料:個人醫療保險就診證;本市二甲以上醫院批准件***轉診轉院單***;由就診醫院蓋章的住院發票、費用匯總清單以及出院小結;代理人身份證以及報銷人員有效銀行卡或存摺的原件及影印件。

  異地醫保報銷有哪些注意事項?

  ①異地就醫者需要先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異地安置審批地點為:參保單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區縣醫保中心。申領到相關審批單後,填寫好相關內容。帶著相關單據到異地醫院醫保部門蓋章。然後把相關審批單返回到申請地經辦機構進行批准。

  ②異地審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體也就是當事人從辦理日起開始到第二年的當天。一年之內是不可以變更的。若審批期限已經到期,仍在異地的當事人就需要在去相關部門進行重新審批。身在異地的當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異地選醫院,各個地區對於就醫者能選擇幾家醫院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一般是可以選擇兩家到三家。

  ③異地就醫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異地報銷的事情,相關人員需要到就醫的門診、醫院開具相關費用的收據、清單、處方底方、明細、醫保手冊、病例診斷證明,越詳細越好。同時大家也不要忘記開具一份你所就醫的醫院的登記證明,以便於用人單位、社保所、區縣醫保中心進行統計彙總和稽核結算工作。

  ④當事人在異地的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將相關報銷單據郵寄回原來的所在城市進行報銷,也可以讓家人在原來的所在城市幫助報銷。報銷的標準等問題就會還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規定,相關款項可由家人代領,也可自行設立相關賬戶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