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麼轉入異地新單位轉移
社保怎麼轉入異地新單位?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隨著工作的流動,社保也要隨著變動,小編整理了社保異地轉移流程手續,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社保怎麼轉入異地新單位
具體流程如下:
1、須帶材料: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個人帳戶轉移表》、個人繳費記錄及《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在《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上加蓋公章。
2、辦理程式:
①參保人須提供在外社保繳費清單,經業務管理員稽核後,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
②參保人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到市區統籌範圍以外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並將辦理《個人帳戶轉移表》及個人繳費記錄帶回;
③參保人填報《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蓋單位公章***連同《個人帳戶轉移表》及個人繳費記錄交業務管理員,業務管理員稽核無誤後,列印《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入情況表》;加蓋業務章交還參保人留存。
如何辦理社保轉移
在省社保局申請辦理轉出手續時必須注意幾個環節:
一是申報辦理社會保險轉出手續之前必須先辦理停保手續;
二是核查該職工名下有無欠繳社會保險費。如有欠費,必須先還清欠款後才能辦理關係轉出。在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出手續時,需提供《社會保險關係轉出申請表》一式兩份。
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社會保險關係轉出申請表》必須由社會保險關係轉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具是否同意轉入意見,並加蓋公章。填表時,必須要確保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開戶行、戶名、帳號等資訊的準確性。
職工在同一統籌區域內變換工作單位,單位不需要申請轉移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只需由轉出單位辦理停保,由轉入單位於職工停保的次月開始投保即可。
另一方面,單位為調進職工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時,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該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轉出查詢單和原投保單位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並在查詢單***原件***上註明單位程式碼、聯絡人和***。
沒有查詢單的,職工必須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索取,並儘快將查詢單送達調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異地社保轉移流程***跨省***
跨省社保轉移手續如下:
所需資料:
①申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
②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辦理流程:
①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我市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
②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係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如下手續兩地的社保局自己處理,不用本人辦理的,不用擔心:即轉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給原來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錢匯入現在社保局的賬戶就完成社保轉移手續了。
異地社保轉移流程***省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員可申請將異地養保關係轉入:
①男不滿50週歲、女不滿40週歲,且在我市參保繳費的人員。
②戶籍在該本市,且在我市參保繳費的人員。
③經縣級以上組織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在該市調入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
④達到待遇領取時,按規定確定我市為待遇享受地的。
單位或申請本人憑原參保地《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戶口簿、身份證和《養保手冊》,向市社保中心接續業務視窗申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市社保中心稽核後負責辦理相關接續手續並將結果告知本人。
辦理中如遇實際問題請直接諮詢該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職工到達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最低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必須達到男滿30年、女滿25年。不足此年限的,需按上年社會平均工資和當年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一次性繳滿上述規定繳費年限的醫療保險費***不記錄個人醫療帳戶***,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2001年底前,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可視作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異地社保代繳合法嗎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因異地工作、減少人事事務等原因將社會保險委託第三方代繳***使用第三方公司賬戶***,這種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見,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則社會保險也應以公司名義繳納,目前很多公司委託第三方並使用第三方社保賬戶進行社保繳費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有些地方對委託代繳社保行為進行了規範,如2013年7月1日實施的《長沙市規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行為若干規定》規定,“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用人單位參保登記事務時應提供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協議、授權委託書、被代理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辦員工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應提供被代理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被代理單位確認的職工名冊、工資發放會計憑證等資料。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社會保險事務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代理的規定,在代理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申報繳費時,不得將被代理單位的職工以代理單位職工的名義登記參保。”
從上述檔案亦可看出,用人單位可以委託代理公司以公司名義繳納社會保險***即社保賬戶仍是公司的賬戶,可稱之為“代辦社保繳費”***,但明確禁止以代理公司賬戶名義繳納社保費***此時社保賬戶是代理公司的賬戶***。從某種程度上說,後者的社保代繳行為衝擊國家的用工登記制度***實際用工單位和登記的用工單位不一致***,並不為政府所倡導。
目前上海、廣州等多地在外地員工辦理居住證積分申請、居轉戶過程中,要求勞動合同單位必須與社保、個稅繳費單位一致,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導向。員工對戶口的利益訴求也間接會倒逼企業規範社會保險代繳行為。
因此,用人單位委託第三方繳納社會保險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對公司自身而言,亦存在巨大的行政和仲裁訴訟風險。
關於社保的異地轉移
目前辦理的流程為:確認原社保繳納地的社保已經結算,憑原單位的離職單拿到社保轉移單。之後,在新的社保繳納地確認繳納社保,並已存在社保賬號。最後,憑新的社保繳納憑證,個人身份證,原社保所在地開具的社保轉移單到當前的社保所在地進行社保賬戶的異地接續。
根據國家的最新社保政策,轉移時只轉移繳納社保的年限,不轉移繳納金額。目前,社保的全國轉移已經開展。
但是,住房公積金部分在離職***特別是異地就業***的時候,是可以一次性結清的。其中,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部分都可以拿到。個別地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請假超期被單位“自動離職”處理,想辦社保,但原單位不同意提供我的原檔案,我該怎麼辦?
和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也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建議向勞動局投訴,因為勞動法對檔案問題有明確規定。原勞動法規定仲裁時效是60天,現勞動法規定是一年,訴訟時效才僅兩年,建議你想勞動部門申訴要求解決。 另外你還可以要求1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自動離職,因無法提供原單位的相關離職憑證等手續。那原單位繳納的住房供積金和社保是否可以自動轉入下一家
你可以要求原單位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然後憑藉證明材料去辦理轉移交接手續。
原單位有義務出具書面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和社保應當辦理轉移手續。
社保卡和檔案,公司無權扣留;離職證明出具是公司的法定義務。
如果檔案上寫自動離職,社保如何處理?
我自動離職好多年了,離職後一直沒有整理保險問題,請問是不是離開單位後算自動離職,工齡是不是就不算了?
以下是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一份檔案中的一段話,也許對於你的問題有所幫助。***注:北京市是自1992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
“四、符合國家規定勞動年齡範圍內的人員,1992年9月30日前在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過,至今未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自2003年1月1日起參加,並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國家或本市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與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1992年10月1日以後,因個人原因未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再補繳。
五、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檔案是否寫上自動離職,對於你並不重要,因為,在你離職以前的連續工齡是被認可的。是屬於視同繳費年限的,是可以與你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的。
你現在最迫切的事情不是託關係接續92年以後的工齡,而是儘快設法恢復繳費手續。因為我國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後,工齡已經不重要了,在個人退休計算養老金時,只認累計繳費年限,有工齡而無繳費年限的,在退休計算養老金時,同樣為零。
你的累計繳費年限***92年以前的連續工齡+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在你退休前一定要達到15年以上,才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養老金的水平才會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