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錄用通知書範文

  企業進行招聘之後,自然就會有錄用員工的可能。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員工錄用通知書

  dear mr xx :

  很高興通知您,您已被xxxx公司錄用。在此對您加盟xxxx表示歡迎,並請您XX年x.月x日來公司報到,公司需要您在來公司報到時提供以下檔案:

  1***原單位離職證明,由原單位蓋章***入職當天請提交***;

  2***養老金、失業轉移單或繳納證明;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四張

  4***學歷證明、職稱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兩張

  5***4張身份證照片***1寸藍底***

  6***近期體檢報告

  預祝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愉快、進步!

  企業錄用員工應注意什麼

  1、用人單位有合法具體明確的錄用條件

  要對“錄用條件”事先進行明確界定。錄用條件一定要合法、明確、具體,可操作。

  首先,切忌出現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錄用條件,如乙肝歧視,對女性設定婚育方面的條件。

  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將錄用條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說符合崗位要求,就不能僅僅說符合崗位要求,而應該把崗位要求是什麼,怎麼衡量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固定下來。

  第三,“錄用條件”應該是共性和個性的結合。所謂“共性”即大部分企業和崗位的員工都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比如誠實守信,在應聘的時候如實告知自己的與工作相關的資訊,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體狀況、工作經歷等等。所謂“個性”即每個企業、每個崗位或者職位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學歷的要求,要求獲得相應證書,有的有技術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業招聘時對崗位職責的描述等等。“錄用條件”的共性可以通過規章制度進行明確。“錄用條件”的個性可以通過招聘公告、勞動合同等等和規章制度結合起來進行明確。

  2、錄用說明書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公示,簡單說來,就是要讓員工知道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就是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員工知道了本單位的錄用條件。那如何進行公示呢?方法有以下幾種:

  ***1***招聘員工時向其明示錄用條件,並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2***勞動關係建立以前,通過傳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員工明示錄用條件,並要求其簽字確認;

  ***3***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錄用條件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4***規章制度中對錄用條件進行詳細約定,並將該規章制度在勞動合同簽訂前進行公示。比如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3、不符合錄用條件須有證據證明

  不錄用不能跟著感覺,得建立在公正、客觀的基礎之上。用人單位如果認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並解除勞動合同的,有舉證義務。即用人單位必須證明其已將錄用條件明確告知了勞動者,並根據錄用條件對勞動者進行了考核。

  企業錄用員工時候如果想要了解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找專業律師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