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答辯通知書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____:
____不服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向____申請複議,本____已決定受理。現將複議申請書副本發***送***給你____,請在收到複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本____提交做出____的有關材料或者證據,並提出答辯書。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複議申請書副本一份
範文二
西安市環境保護局:
魏俊蘭對你局《當場處罰決定書》***市車監當罰字[2008]號***和《西安市機動車排氣汙染物超標限期治理通知單》不服,向我局提出行政複議申請,我局依法已予受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傳送你局,請你局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0日內,對該行政複議申請提出書面答辯,並提交當初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特此通知。
十一月四日
範文三
耒陽市國土資源局:
楊x瑛不服你機關確認耒陽市蔡子池譚家巷12號土地使用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的行政複議申請,本複議機關已依法受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傳送你機關,你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0日內,就該行政複議申請向本複議機關提出書面答辯,並提交當初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逾期不提交書面答辯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將予以撤銷。
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