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自查自糾報告
做好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工作,對於企業提前識別和發現風險並儘早採取措施非常重要。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財務工作自檢自查報告。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割槽、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群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後,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整改報告《財務工作自檢自查報告》***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範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式中沒有會計人員稽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稽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後,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範,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這些單位既不在一個地域,也無共同的行業特點,工會組織難以單獨建立銀行賬戶,也難以對工會財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範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後,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於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後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資訊化、網路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資訊進行手工分類及彙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資訊,工作效率不高。
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經行為,提高財經使用效益,完善財務監督,充分發揮財務工作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農場各學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開展。按區教育局《關於開展全區中小學財務規範化檢查的通知》的檔案精神,農場教育總支高度重視,成立專班,於2010年4月21日開始,在全場學校範圍內開展自查自糾活動,現將情況總結如下:
一、自查過程與結果
自查過程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1日——22日***
1、制定實施方案,成立專班。總支召開“財務規範化檢查”活動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財務規範化管理”活動的開展,制定《武湖農場教育總支財務規範化檢查實施方案》,並按照《關於開展全區中小學財務規範化檢查的通知》要求的10項內容,責任到人,明確要求。
2、宣傳發動。召開 “財務規範化檢查”活動動員大會,部署工作,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3、學習討論。組織農場各學校校長、書記認真學習區有關檔案精神,學習《武湖農場教育總支財務規範化檢查實施方案》,開展以“財務規範化檢查”為主題的專題會,明確“財務規範化檢查”活動的目的、意義、內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認識,積極自覺地參與活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23日——25日***
1、自查自糾。總支核算點及各農場所屬各學校認真對照《關於開展全區中小學財務規範化檢查的通知》要求及10個重點問題,全面、客觀地分析現狀,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撰寫自查報告。
2、建章建制。農場各學校針對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現行的規章制度、管理規範、工作程式以及各項管理措施等,使學校管理充分體現人性化、規範化、科學化。
3、督導檢查。農場教育總支根據有關方案,參照區督導檢查方式,形成自己的督導檢查制度,掌握動態、查詢問題、發現典型。
4、重點整改。總支根據督導檢查的結果,針對還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5、監督評議。總支聘請教育行風監督員10名***社群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形成第三方力量監督反饋機制。對違規行為必須監督整改到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對有嚴重違規行為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6、績效考核。將落實財務規範化管理納入教育績效目標管理,年底,對各項工作的評估都要結合此項工作情況進行。
***三***分析總結階段*** 4月26日——27日***
1、全面總結。總支核算點於5月1日前將本單位“財務規範化檢查”活動的開展情況、***經驗和體會進行全面認真地總結和評估,並向教育局財務審計科交書面總結材料。
2、經驗交流。農場教育總支組織場內經驗交流活動,推介先進經驗,樹立典型。
3、分析總結。教育總支對在“財務規範化檢查”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優秀的學校進行表彰,並在全場範圍內作經驗交流。
自查結果:
按照區教育局檔案規定,農場各學校按總支核算點要求通過深入自查,各學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來執行,收入、支出全總納入核算點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點、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1、按照上級財務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法規,農場中小學核算點及各學校都建有嚴格的財務及財產管理制度,並做到了責任到人,落實到位,沒有違規操作的現象。農場10所學校均按規定編制,執行2010年預算,都嚴格按月編制會計報表。
2、嚴格按財政局、教育局的有關要求和各學校實際編制了學校收支預算,學校的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召開了校委會,事後都進行了常規公示,倘若因工作事特殊情況的需要面要變更預算,則按照相關審批手續進行變更,沒有擅自修改和變動現象。
3、依照校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各單位所有的財產都登記造冊,做到專人管理,因學校需要而購置或使用的,都有教代會或教師代表參加的校委會的審查通過。對於重大資產購買或是涉及基建專案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的相關材料。10所學校都能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原則,沒有挪作他用。
4、嚴格執行支出審批制度,所有大額支出都事前召開了校委會,事後進行了常規公示,各學校每年在教代會或是全體教師會上都作了財務報告,並獲得了通過,接受財經審查小組的監督。
5、各學校都嚴格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預算處的收入全額繳入財政專戶,嚴格執行了“一票三證”,“收支兩條線”,所有款項支出,均全部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財政收據。沒有出現公-款私存的現象。
6、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農場教育總支及農場所屬學校均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核算點嚴格監管各校財政資金的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7、農場各中、小學都能做到帳目清晰,手續齊全。各校均無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等違規現象。各項均在銀行開設有學校公用資金帳戶,並做到收支有據,賬目清楚。
8、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軌制,無亂之濫用和浪費鋪張等現象。對於大額款項支出,均有經由經辦人、證實人簽字,對於涉及基建等專案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相關材料。
三
根據《XX市審計局關於開展2009年度財政財務收支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自查工作順利進行,我局成立了以紀檢書記為組長的自查自糾清查小組,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嚴格清查,不走過場
成立清查小組後,局領導要求認真學習檔案精神,對照自查內容進行自查。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認真自查,及時自糾
按照《XX市審計局開展2009年度財政財務收支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對本單位執行財經紀律及有關政策的情況以及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進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財政資金均按預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實合規。
2、嚴格專項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無截留、擠佔和挪用的行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專項資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稅收入徵收合法合規,無亂收費、亂罰款和截留非稅收入的行為。
4、認真執行收支兩條線的政策,無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現象。
5、認真執行規範津補貼政策,無在政策規定之外發放獎金、補貼的行為。
6、國有資產帳實相符,核算規範,無違規處置國有資產、截留處置收入的行為。
7、我局單位資金全部集中統一管理和核算,無“賬外賬”和“小金庫”。
8、我局根據本單位實際,建立並實施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有效地實施了內部監督和控制。
通過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專項資金招待費略微偏高。清查小組提出在以後的接待工作中一定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接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