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淑妃文繡的生平簡介

  額爾德特·文繡***1909年12月20日-1953年9月17日***,字蕙心,自號愛蓮,蒙古族,鄂爾德特氏,1922年,以照片入選皇妃,早婉容一日迎娶入宮。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文繡的生平簡介

  中國末代皇妃文繡姓額爾德特,又名傅玉芳。1909年12月20日,生於滿洲鑲黃旗的貴族官僚人家。祖父額爾德特·錫珍曾官至晚清的吏部尚書,留有不少遺產。而文繡的父親端恭卻是個屢試科考不中的平庸之輩。端恭的原配妻子博爾濟吉特氏,留下一女***俗名“黑大姐”***即故去。續娶蔣氏,即是文繡的生母,本是漢族的大家閨秀,為人心地善良,性情又溫和,敬丈夫如上賓。蔣氏居家過日,一切都遵從滿族習俗,甘願做個滿族官宦人家的賢妻良母。但是上天不從人願,蔣氏婚後先後生下長女文繡,繼之又生二女文珊,沒有為額爾德特家族生育一個男孩子,終生遺憾沒有得享子貴母榮之福。

  更為不幸的是蔣氏生下二女兒文珊不多日,丈夫端恭就病死了。蔣氏只得艱難地帶著兩個女兒和端恭前妻所生的“黑大姐”,獨立撐起門戶度日。初時,還較多地依靠文繡的五叔、時為吏部尚書的額爾德特·華堪的關照,倒是不愁吃和穿。可是時過不多日,即發生了辛亥革命,從1912年3月12日起,清末帝溥儀退位,大清王朝滅亡。從此之後,滿族統治地位喪失,清朝大官們的頂戴花翎也一律作廢了。華堪丟官後,閉門在家,開始禮佛唸經,於是額爾德特家族便開始坐吃山空,不斷地變賣田地和住宅,很快衰敗破落,最後不得不按端恭這一輩六股分家,各自另找出路。

  蔣氏這一家人只分得幾件舊傢俱,另有一筆數目甚少的現錢。蔣氏最先搬出老宅院,領著“黑大姐”和文繡,抱著文珊,移居北京的花市衚衕,租房安了新家。漢族大家閨秀出生的蔣氏,不辭辛苦勞累,以做挑花活計,或為有錢人家打短工,掙錢養活四口之家,還要供養女兒上學讀書。

  1916年9月初,深明大義的蔣氏將8歲的文繡送入花市的私立敦本小學讀書。上學後的文繡改名叫傅玉芳。

  傅玉芳天資聰明,在學校裡無論是國文、算術、自然,乃至圖畫和音樂等功課,都學得極好,深得老師的喜愛。傅玉芳在家裡還是個勤勞懂事的孩子,既能替母親幹好家務活,又能幫助母親做些挑花活計,掙錢當學費用,獲得鄰里的稱讚,都說她是個難得的好姑娘。傅玉芳長到13歲時,就出落得像個大人了,容貌雖不算俊美,卻身材高挑、大眼睛、面色白淨、肥瘦得體,一副富態的相貌。

  文繡刀妃革命

  正當文繡在天津靜園無法生活下去時,文繡的遠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兒玉芬來到文繡身邊。當玉芬得知文繡婚姻不幸、處境悲慘時,立刻坦誠地對文繡說:“現今是中華民國時代,法律上寫著男女平等,而溥儀早已被攆出皇宮,是平民一個,不是什麼‘皇上’了,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你應該請個律師,寫狀子,控告他虐待妻子,同他離婚,另外索要撫養費。”就是玉芬這一席話,使文繡決意要同溥儀離婚,爭取人身自由權利。

  1931年8月25日,文珊來到靜園。午後3時左右,文珊對溥儀說,她姐姐心情鬱悶,她想陪姐姐一起出去散散心。溥儀勉強答應,令一名太監跟隨她們出去。

  文繡乘車離開靜園大門後,即指令司機將汽車開往天津民國飯店,下車後住進了37號房間,隨即正告太監趙長慶:“你先自個兒回去吧。”趙太監不解其意,文繡拿出一封早已寫好的信件,要趙長慶交給溥儀,並轉告說:“文繡要向法院控告皇上,決定同他離婚。”[5]

  趙太監回到靜園如實稟報後,溥儀當即慌神了,急忙命下人趕去民國飯店,一定要把文繡追回來。可是文繡與文珊早已有準備,快速離開了民國飯店,轉移到非常同情文繡遭遇、家境富有的張姓寡婦所提供的花園洋房裡。通過玉芬和文珊出面跑動,文繡聘請了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嶽三位律師,向法院提出訴狀:“控告溥儀虐待文繡,使其不堪忍受。溥儀生理有病,同居九年,未得一幸。決意離婚,索要個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贍養費50萬元。”

  對於文繡的控告,溥儀極端恐懼,認為這太有傷皇室的臉面,也大失“皇上”的身份了。當時又是溥儀與日本人密切勾結,幻想得其助力,完成復辟王業的關鍵時刻,這時距離1931年“九一八”事變尚不足一個月的時間。京津兩地的各類報紙,紛紛登載文繡要同溥儀打官司、鬧離婚的報道,說什麼這是“皇妃革命”,而且支援文繡者極多,大家奔走宣揚,終使溥儀處於極端尷尬的境地。

  溥儀無奈之下,也聘請了林棨、林廷琛兩位律師,全權代理他同文繡的調解工作。1931年10月22日,在林棨、林廷琛的天津律師事務所裡,有文繡出席及其三位律師在場,溥儀與文繡雙雙同意,並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共三條:

  一、離婚後,溥儀付給文繡生活費5.5萬元。

  二、允許文繡帶走穿用的衣服和日用品。

  三、文繡回北平母親家生活後,不得做出有損溥儀聲譽的事情。

  協議共四份,溥儀與他的律師各執有一份協議,文繡與她的律師也各執有一份。

  文繡的族兄文綺為此寫了一封信,並將之登在報上指責她:“頃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此等事件,豈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餘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雲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

  而文繡也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封信給文綺:“妹與兄不同父,不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相見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關係,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而在各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惟妹所受祖宗遺訓,以守法為立身之本:如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為民國民,即守民國法。遜帝前被逐出宮,曾宣告不願為民國國民,故妹袖藏利剪,預備隨遜帝殉清。嗣因遜帝來津,做民國國民一分子,妹又豈敢不隨?既為民國國民,自應遵守民國法律。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託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違背祖宗遺訓也、被一般小人所騙也、為他人作拍賣品也... ...種種自殘之語不一而足,豈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說出之苦,委託律師要求受人道待遇,終必受法律之保護。若吾兄教人耐死,系犯公訴罪。檢察官見報,恐有檢舉之危險。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這封義正辭嚴的回信,和“皇妃與皇帝離婚”一事傳開後,被當時的人們稱之為“刀妃革命”。淑妃文繡的妹妹文珊,是她家族中唯一一位支援她與溥儀離婚的人。

  在經過兩個月的雙方律師簽字和談的結果是;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係,溥儀必須支付五萬五千銀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繡終身不得再嫁,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文繡的教師生涯

  離婚後的文繡回到了北平,原本想再回到母親身邊,以自由人身份同家人團聚在一起,得享天倫之樂。遺憾的是母親蔣老太太早已去世,“黑大姐”也已經出嫁遠走,從前的老房子竟被一個本家人擅自賣掉了。文繡只好同已經離婚的妹妹文珊另在北平租房安家了。文繡從溥儀那裡所得的生活費,先是支出一大筆錢還清了聘請律師的薪金,給清了打官司所用的開銷,最後又被玉芬騙走了一筆,手裡所剩的也就不多了。

  1932年的暑假剛過去,文繡恢復了傅玉芳的名字,在北平的府佑街私立四存中小學當上了一名教授國文和圖畫的教師,這是文繡離開溥儀,回到北平後第一個風光的職業,心情特別愉快。因文繡粉筆字寫得好,嗓音清亮,講解國文課透徹明白,學生都非常喜歡這位老師。沒想到不多日後,有人查知新來的女教師傅玉芳本名叫額爾德特·文繡,出身滿洲貴族世家,原本是清末皇帝溥儀的皇妃,在宮中稱做淑妃。宣揚出去之後,頓時成為學校裡和北平市面上的一大新聞軼事。北平各類報社記者紛紛前來採訪,爾後即以緋聞豔事登載於報端,幾乎使北平家喻戶曉了。於是有眾多好事之人,前來四存中小學門前等候,觀瞻昔日皇妃的風采。來人越聚越多,使文繡處於活人遭展覽的難堪處境中,不得不於1933年底辭掉她心愛的教師職業。因皇妃身份暴露,她租下的房子也不能再居住下去了,便拿出最後的一筆錢,在北平劉海衚衕買下一處平房,與妹妹文珊一起隱居下來。

  後來文珊改嫁,另安新家,獨自居住的文繡開始向皇室後人——畫家傅儒專心學習國畫技藝,生活有了寄託也有了樂趣,繪畫技藝也很有長進。不久,又有一些軍官、小吏與富商、或個別官僚,以為皇妃乃是奇貨難得,暗想家中必定有眾多天價的文物古寶,便相繼以求婚為名,登門討便宜。文繡都以巧妙的言語或強硬態度拒之門外。

  1937年“七七”事變之後,北平淪於日本鐵蹄之下,文繡更加不得安寧了。倚仗日本人勢力的警察、保長或狗腿子們,接二連三地登門向文繡敲詐勒索,甚至逼迫文繡為“大東亞聖戰”貢納重金。如此幾年下來,文繡真正成為窮困的平民百姓了,不得不賣掉她在劉海衚衕的宅院,另找地方租房住下來,以出賣體力勞動討生活。先是在家裡以糊紙盒掙錢度日,一度還去到瓦工隊裡當苦力工,因經不起重體力的勞累,最後在街頭巷尾裡,以叫賣香菸為生,飽嘗了人世間的飢寒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