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三篇,供大家參考哦。
範文一:
為了貫徹落實各級有關部門關於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會議檔案精神,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於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蕪湖易思教育培訓與學生家長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學校在學生在校上課階段我校有責任提供舒適,安全,文明的求學環境,學校承當由於學校安保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隱患而致使意外傷亡事過的責任,但是在學生來我校的路上及補課結束後離開我校辦公場所外而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與我校無關。
二、任何自然災害致使發學生髮生外事過與我無關,我校不承當任何責任,如地震,洪災,海嘯等。
三、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超載、超速的車輛。
四、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沒有交通、交警、教育部門核發校車準運證的社會車輛。拒絕乘坐拼裝、報廢、無證的各類機動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
五、家長應拒絕孩子上下學乘坐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殘疾車。
六、家長應拒絕與他人私自合租車輛接送學生。
七、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司機酒後、魯莽、疲勞駕駛的車輛。
八、家長要禁止孩子騎摩托車、電動車及自行車上學。
九、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十、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的道路兩側,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超載、不搶行。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蓋章*** 學生姓名:***簽名*** 學生家長: ***簽名***
20XX年3月27日
範文二: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祠堂鋪中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學生在校期間,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校紀校規。若未經請假私自外出,則一切後果自負。
三、初中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子女上下學時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嚴禁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車輛、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嚴禁乘坐殘疾車和三輪車,嚴禁乘坐無營運資質的非法車輛。
五、乙方要向孩子宣講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杜絕孩子進入河、塘、堰、水庫玩耍、游泳。
六、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學校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祠堂鋪中學***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監護人:
學生:
年月日
範文三:
為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確保學生在上下學及參與道路交通過程中不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據福州市教育局檔案精神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曉交通安全常識,懂得交通安全的責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學生家長單獨或聯合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承擔,聯合僱車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負有監管責任。學校建議學生家長:要僱用合格車輛和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僱用:1實際駕齡不滿三年的;2在一個年審期內扣滿12分的;3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4有違法犯罪記錄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員。
三、學生家長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及“黑車”,乘坐符合要求車輛時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要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
四、學校和學生家長教育學生步行或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鬧、勾肩而行,嚴禁騎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學生和家長要明確違反交通法規的危害及造成的嚴重後果,對因個人原因或行為不當引發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傷害自己負責。
五、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班級: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福州琅岐中學
20xx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