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黨組織關係介紹信簡單
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關係的憑證。下面是黨員黨組織關係介紹信,僅供大家參考。
介紹信
共產黨________委員會:
______________同志系中共_______***預備/正式***黨員,組織關係由_______轉到 _______。
_______委員會
_____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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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黨員的組織關係?
黨員組織關係,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係。按照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申請入黨的人一經被批准入黨,接受其入黨的黨組織就把其編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從此就確定了他的組織關係。黨員的組織關係一經確定,黨員就可以而且必須參加該組織的生活,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2.接轉組織關係的重要性是什麼?
黨員組織關係管理是黨員管理的重要內容,是黨組織的一項嚴肅工作。認真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是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對於嚴密黨的組織,增強黨員黨性和組織觀念,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3.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係的憑證有哪些?
黨員組織關係的憑證有三種,即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和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轉移和接收正式組織關係,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轉移和接收臨時組織關係,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或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
4.什麼是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關係的憑證。黨員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應按規定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係,即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後,黨員在黨組織中的隸屬關係隨即發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等。
沒有轉移黨員組織關係或開具黨員證明信的,新的單位黨組織不得承認其黨員身份和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5.什麼時候要轉移黨員組織關係?
黨員因工作調動、參軍、學習、轉業以及其他原因,需要從一個地區或單位調到另一個地區或單位時,為了使其方便地在黨組織中生活,也為了便於黨組織對其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黨組織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相應地改變黨員的組織隸屬關係,及時地將其組織關係從原來所在的基層黨組織轉移到所去地區或黨委的基層黨組織。
6.在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係中對黨員的要求是什麼?
根據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係管理的意見》***中組發〔2004〕10號***規定,對黨員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離開原所在黨組織,要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係,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報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時間較長但無固定地點的,應當通過適當方式主動與原所在單位黨組織保持聯絡,彙報外出期間的有關情況,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3***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7.畢業生黨員如何轉移黨員組織關係?
根據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係管理的意見》***中組發〔2004〕10號***規定,高校畢業生黨員,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係及時轉移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ZF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畢業生黨員離校時,需要親自將黨員組織關係一併轉出。無特殊原因,畢業生黨員不得將組織關係留存學校。
***1***對於工作或學習單位已落實的畢業生黨員:
凡黨員所去單位已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單位黨組織;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單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黨組織,也可以轉移到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以上ZF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2***對於畢業後去向待定的畢業生黨員:
暫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黨員,應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或父母工作單位黨組織或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ZF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但在轉移組織關係前一定與轉入單位聯絡協商,經同意後方可轉入。
總之,畢業生黨員應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組織關係轉移,在開具組織關係介紹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單位諮詢清楚開往何處。
8.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的程式是什麼?
轉出程式為:***1***經本人向所在黨支部申請;***2***學院黨總支開具介紹信;***3***逐級接轉到你所要去的單位黨組織
9.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有效時間是多長?
《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開出後有效時間最長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畢業生黨員應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去所去單位黨組織辦理接轉手續。
我校開出的組織關係介紹信,到珠海市內的,有效期一般為15天;到本省其他市的,有效期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為60-90天。
10、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應該怎樣轉接和攜帶?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須由黨員本人攜帶,到組織關係接收地或接受單位黨組織報到並接轉組織關係,不得將組織關係介紹信直接郵寄給接收地或接收單位黨組織。
11. 組織發展材料檔案和組織關係介紹信的關係?
組織發展材料檔案是指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積極分子考察表、等組織發展過程中的各項材料的總稱。組織發展材料檔案不能代替組織關係介紹信。即使畢業生黨員本人的組織發展材料檔案已經轉達,如果沒有組織關係介紹信,按照中組部的有關規定,黨員身份將不被承認。
我校正式黨員的組織發展材料檔案裝入本人人事檔案,與人事檔案一併存放。如果畢業生黨員自己要求自帶自己的,請畢業生黨員提前告知所在院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並寫出書面申請,則允許組織發展檔案自帶。各院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於6月中旬前收集齊申請書統一到檔案館申請提取組織發展材料檔案。所在院部將該畢業生的組織發展材料檔案密封好並加蓋基層黨組織公章,交給畢業生黨員本人,並做好組織發展材料檔案的交接工作***要求畢業生黨員、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與經辦此事的基層黨組織教工黨員親筆簽名***。此後發生的組織發展材料檔案遺失或損壞等原因引起的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不能順利轉接的責任由畢業生黨員本人承擔。一般畢業生黨員只須將黨組織關係介紹信及組織發展材料檔案交給目的地單位黨組織,履行組織關係接轉手續即可。
我校預備黨員的組織發展材料檔密封好並加蓋基層黨組織公章,交給預備黨員畢業生黨員本人,並做好組織發展材料檔案的交接工作***要求畢業生黨員、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與經辦此事的基層黨組織教工黨員親筆簽名***。此後發生的組織發展材料檔案遺失或損壞等原因引起的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不能順利轉接的責任由畢業生黨員本人承擔。
12.畢業生預備黨員應注意什麼問題?
對於畢業生預備黨員,如果落實正式工作單位並已順利接轉組織關係的,應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實事求是地彙報自己在預備期內的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並在預備期將近屆滿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仍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向儲存本人黨員組織關係的黨組織***可能是省***市***人才交流中心黨組織、父母所在單位黨組織、家庭居住地黨組織等***提出書面轉正申請,要求黨組織討論自己的轉正問題。
13.如何處理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丟失的問題?
黨員應妥善保管自己攜帶的組織關係介紹信,切勿丟失。一旦丟失,黨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或最後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院部黨總支報告。黨組織應對丟失介紹信的情況進行審查,如確係本人不慎丟失,可由本人向黨組織檢討,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後,方可由最後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黨組織予以補轉,並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作廢。對丟失組織關係介紹信的黨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應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若沒有及時轉接組織關係造成介紹信失效的不在申請補轉之列,一般黨組織關係的補轉不得超過當年的12月。
14.如何處理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過期的問題?
黨員自帶組織關係應及時轉移。不按期轉移組織關係是組織觀念淡薄的表現,也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於過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要調查瞭解,弄清原因,分清責任。對於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係,導致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過期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因未及時轉移組織關係導致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脫黨處理。
15.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開錯或單位改派的應該如何處理?
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開錯或單位改派的,需將原介紹信在有效期內本人交回院部黨總支,由院部黨總支重新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
16.畢業生黨員應該如何看待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工作?
轉接黨員組織關係,是一項嚴肅的工作,黨員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離開原所在黨組織,要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係,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報到。對那些沒有正當理由,長期不轉移黨員組織關係的黨員,應該給以嚴肅的批評和教育,限期辦理轉移組織關係手續。對經過教育仍不轉移組織關係、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按照黨章規定,視其情況,將給予黨紀處分。
17.組織關係介紹信應如何填寫
組織關係介紹信分為加蓋我校黨委公章和市委組織部公章的兩種,一般如畢業生黨員就業單位為本市的單位,並且單位有黨委的,只需開具加蓋我校公章的介紹信即可。如畢業生就業單位在其他城市或省份,則兩份都要填寫,其中加蓋我校公章的介紹信的抬頭一律填寫:珠海市市委組織部。加蓋珠海市市委組織部公章的則按照學生提供的抬頭填寫,一般都應該是縣團級組織部門,或大型國企的黨委。 18.畢業生黨員離校後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以下將畢業生黨員離校後經常出現的問題列舉出來,供畢業生黨員對照自身情況進行檢查,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1、畢業生離校時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報到。造成組織關係介紹信過期失效,當地黨組織不予接收。
2、預備黨員離校後,未找到工作***或忙於考研***,把轉正的事拋在腦後。預備期滿後不及時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致使有些畢業生預備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實工作單位或通過研究生考試初、複試後,用人單位***讀研單位***黨組織在政審時會產生疑問,為什麼這位同學沒有按期轉正?是犯了錯誤,還是受過處分?從而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這也是對自己的政治生命極不負責的表現。
3、有的畢業生把組織關係與組織發展材料混為一談,錯誤地認為組織發展材料隨檔案轉出,即組織關係轉出,造成組織關係長期滯留學校。
4、個別畢業生落實單位後,不安心本職工作,長期不去單位上班,當需要組織政審時,所在單位黨組織以不瞭解該生為由拒絕出具政審材料,使學生黨員陷於困境。
5、組織觀念淡薄,長期不轉組織關係,不交納黨費,不與組織聯絡,直到找到滿意的工作,才想起組織關係。但因拖延時間太久,按黨章規定已造成自動脫黨的事實。
6、組織關係介紹信轉出後不及時接轉,粗心大意致使介紹信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