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加拿大留學簽證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學生會選擇去加拿大留學,那麼準備去加拿大留學的你辦理簽證的材料準備好了嗎?今天小編在這裡為大家介紹辦理加拿大留學簽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歡迎大家閱讀!
加拿大留學簽證所需的材料
一、學校申請材料
1. 申請人的英文簡歷
2. Personal Statement
3. 最高學歷、學位公證書***影印件***或在讀證明
4. 最近兩年成績單公證書***中英檔案******有學校公章***
5. 教師推薦信2-3封
6. 僱主推薦信1封***若有***
7. 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
8. 英文考試成績影印件***若有***
9. 其他輔助材料***若有***
二、簽證預批准申請材料 ***遞交使館時需要***
1. 入學簽證申請表,家庭成員表和護照照片6張
2. 有效期至少六個月的護照
3. 加拿大學校的入學通知書原件,加拿大學校的學費收據原件
4. 學歷公證書、學位公證書
5. 最近兩年成績單公證書
6. 出生公證書
7. 銀行存款證明及存單影印件
8. 擔保資金情況說明
9. 父母或擔保人工作證明
10. 本人工作證明***若有***
11. 留學計劃書
12. 本人2寸照片4張
13. 護照原件***若有***
14. 體檢報告
15. 監護人證明檔案及資產證明***申請人未滿18歲***
三、簽證申請材料
1. 護照原件
2. 體檢報告其他
3. 其他
加拿大留學簽證辦理的流程
1.準備資料
使館提供的資料準備清單只是大概清單,如果申請人僅僅按照那個清單準備資料並提交簽證,大多數都會被拒籤。所以要及時跟進使館最新的政策和思路,整理出一份齊全的簽證材料清單。簽證官看到的證據越多,通過簽證的機率也就越大。
2.整理資料
使館對材料的審理有自己的一套固定邏輯和思路,我們要把複雜材料簡單、清晰化,讓簽證官一目瞭然找到應該批籤的資訊。如何讓看起來散亂的資料變成相輔相成的、有條理有邏輯的 “說明書”。
3.遞交、稽核
只要學生的資料能夠清晰地說明及證明訪問目的,學習能力以及家庭情況,簽證成功率是很高的。根據加拿大簽證中心最新公告,簽證審理的週期保守估計在2個月左右,但是實際週期可能會比這個短,很多時候是4-5周的時間。
4.面試、抽查
加拿大是一個非常嚴謹的國家,很多時候都會對學生提供的簽證資料進行調查。因此,學生、家長在等待簽證的同時,需要保持提交資料上的***有人接聽。簽證中心通常會嘗試打2次電話,如果2次都沒有人接聽,那麼拒籤的機率就會比較高了。這樣的情況不多,通常是簽證中心例行抽查,或者是對資料存在疑問需要進一步瞭解。如果真的抽到面試也無需擔心,因為面試說明還有機會,只要面試能夠順暢回答簽證官的提問,並且與提供的資料一致,過簽證是可以保證的。
5.結果
簽證官會按照提交上來的資料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學生許可簽證的要求,並給予簽證或拒籤信。拿到拒籤信的同學不要急著灰心,因為拒籤信上通常都會標出大概拒籤原因,還是有挽救餘地的。第二次簽證一定要更加慎重,因為領館是有記錄的,累積的問題可能會造成無法挽救的結果。
加拿大留學簽證別陷入這些誤區
一、誤以為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
加拿大的使館並沒有對擔保金額作出明確規定,但要求經濟擔保人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能夠支付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擔保金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學生所就讀的課程和年限,我們做的申請碩士的擔保金最低只有30左右萬元人民幣。
二、誤以為資金擔保的總金額足夠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的使館對擔保金要求關鍵並不在額度多少,而在於歷史長短和來源合理性,雖然現在使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曆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卻沒有長期的存款,那麼只要能給予詳細的、令人信服的解釋並儘可能的佐以相關的、有說服力的證據,獲得簽證機率還是非常大的。
三、誤以為可以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基金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直接可以用作擔保金。
四、誤以為家裡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加拿大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於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於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不良或中斷學歷過長的學生,獲得加拿大簽證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五、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檔案”稽核的方式,在平均1-1.5個月的時間***風險體檢者只需3周***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籤,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籤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託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週一到週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後再通知結果。故並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複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籤,而且自從2008年6月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啟動並代為接收簽證申請檔案以來,加拿大簽證申請就基本上只有前面兩種結果,要求面談的案例幾乎就沒有了。
六、誤以為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七、誤以為僱用律師就能保證簽證或翻案
據報載,有律師聲稱告倒大使館,成功地為申請被拒者翻案,事實上根據使館公佈的資料顯示,翻案成功的比例是極低的。
八、誤以為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入學通知書等檔案獲取加拿大學習許可***studypermit***。無論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於學生在加拿大實際需要的學習時間,很多時候只有一年或兩年,學生必須在學習許可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續簽手續,而能否成功獲得續簽通常取決於學生此前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各方面表現。
九、誤以為短期訪問簽證可轉換為學生簽證
六個月以上的長期留學申請,學生可獲得StudentVisa,而短期留學***六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訪問者只能獲得VisitorVisa,這樣的訪問簽證持有人在到達加拿大後將不允許更換成學生簽證。需要重新申請加拿大學生簽證才可以入讀學校,繼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