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宣言的基本簡介

  《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為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歡迎大家閱讀:

  

  美國《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是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脫離大不列顛王國,並宣告獨立的綱領性檔案。1776年7月4日,此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在費城批准。7月4日從此以後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獨立宣言》的原件由大陸會議出席代表共同簽署,並永久展示於美國華盛頓特區美國國家檔案館***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

  委員會的成員由馬薩諸塞的約翰·亞當斯、賓夕法尼亞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弗吉尼亞的托馬斯·傑弗遜、紐約的羅伯特·利文斯頓和康涅狄格的羅傑·謝爾曼組成,並被組成以起草合適的宣言。傑斐遜在起草宣言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宣言被大陸會議採納以前,大陸會議對傑弗遜的草稿作了重大改動,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寫,特別是在佐治亞州和南卡羅來納州代表們的堅持下,刪去了他對英王喬治三世允許在殖民地存在奴隸制和奴隸買賣的有力譴責。其中一個被移除的篇章涉及奴隸制度

  威廉瑪麗學院畢業的傑斐遜曾寫道,《獨立宣言》是“籲請世界的裁判”。自1776年以來,《獨立宣言》中所體現的原則就一直在全世界為人傳誦。美國的改革家們,不論是出於什麼動機,不論是為了廢除奴隸制,禁止種族隔離或是要提高婦女的權利,都要向公眾提到“人人生而平等”。不論在什麼地方,當人民向不民主的統治作鬥爭時,他們就要用傑弗遜的話來爭辯道,政府的“正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所授予的”。

  《獨立宣言》由四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前言,闡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高度概括了當時資產階級最激進的政治思想,即自然權利學說和主權在民思想。第三部分歷數英國壓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條條罪狀,說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陳獨立的合法性和正義性。在宣言的最後一部分,美利堅莊嚴宣告獨立。

  美國獨立宣言的歷史背景

  獨立宣言是一份於1776年7月4日由託瑪斯·傑斐遜起草,並由其它13個殖民地代表簽署的最初宣告美國從英國獨立的檔案。早在獨立前的一百多年間,歐洲啟蒙思想就開始在北美傳播,為《獨立宣言》的發表奠定了理論基礎。在歐洲啟蒙思想的薰陶下,北美殖民地也產生了自己的啟蒙思想家,代表人物是本傑明·富蘭克林***1706-1790***和托馬斯·傑斐遜***1743-1826***,他們反對奴隸制,主張人民享有自由、平等的權利。並且喊出了:“沒有代表權,就不得徵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口號。這句口號原本是英國政治的基本原則,在英國貴族與王室的鬥爭中使用過,但獨立戰爭期間被殖民者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在整個18世紀60年代和18世紀70年代之間,英國和其北美殖民地之間的關係日益緊張。英國議會對殖民地不斷徵稅,但在議會中卻沒有殖民地的代表。英國議會分別頒佈《糖稅法》***1764年***、《印花稅法》***1765年***、《湯森稅法》***1767年***,引發殖民人民的反抗。1775年,在萊剋星頓和康科德城爆發了戰爭,這標誌著美國之革命戰爭的開始。雖然戰爭開始,但是最初的想法並不是完全的獨立。但是托馬斯·潘恩的《常識》於1776年在北美髮表。在這本不到50頁的小冊子中,托馬斯·潘恩以簡練而生動的語言準確地回答了北美殖民地人民所關心的問題,並從一個全新的角度指出了北美殖民地獨立的必要性。托馬斯·潘恩呼籲,殖民地人民必須與英國一刀兩斷,建立自己的共和國。他強調真正的權力必須而且只有來源於人民。托馬斯·佩因的思想代表了美國革命中激進派的主張。他的理論激勵了更多的北美殖民地人民,特別是中下階層的人民,堅定地投身於獨立戰爭。至此,戰爭已轉向為爭取殖民地的獨立。

  1776年6月7日,在大陸會議的一次集會中,弗吉尼亞州的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一個議案,宣稱:“我們以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義和權力,謹莊嚴地宣佈並昭告:這些聯合殖民地從此成為、而且名正言順地應當成為自由獨立的合眾國;它們解除對於英王的一切隸屬關係,而它們與大不列顛王國之間的一切政治聯絡亦應從此完全廢止。”6月10日大陸會議指定一個委員會草擬獨立宣言。實際的起草工作由托馬斯·傑佛遜負責。7月4日獨立宣言獲得通過,並分送十三州的議會簽署及批准。這十三個州分別是:新罕布什爾州,馬薩諸塞州,羅德島州,康涅狄格州,紐約州,新澤西州,賓夕法尼亞州,特拉華州,馬里蘭州,弗吉尼亞州,北卡羅來納州,南卡羅來納州,佐治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