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歷史典故
下面我為大家介紹幾個歷史典故:
嚼齒穿齦
【嚼齒穿齦】
《新唐書·張巡傳》:“十月癸卯,賊攻城***注:此時安祿山已死,其子安慶緒派部將尹子奇率兵十餘萬圍攻睢陽城***。士病不能戰。巡西向拜曰:‘孤城備竭,弗能全。臣生不能報陛下,死為鬼以癘賊。’城遂陷,與遠***睢陽太守許遠***俱執。巡眾見之,起且哭,巡曰:‘安之,勿怖,死乃命也。’眾不能仰視。子奇謂巡曰:‘聞公督戰,大呼輒背裂血面。嚼齒皆碎。何至是?’答曰:‘吾欲氣吞逆虜,顧力屈耳。’”
唐張巡痛罵叛軍,氣恨之極竟將牙齒咬碎,繼之咬穿牙齦。後因用為詠忠烈憤極之典。
宋·蘇軾《東坡題跋》卷一《偶書》:“張唯陽生猶罵賊,嚼齒穿齦;顏平原***顏真卿,為李希烈殺害***死不忘君,握拳透掌。”
角黍祭屈原,彩屢纏筒,角粽遺風
【角黍祭屈原***彩屢纏筒、角粽遺風***】
《太平御覽》卷三一“時序部”“五月五日”引《續齊諧記》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淚羅江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漢建武年,長沙歐回,見一人自稱三閭大夫,謂回曰:‘嘗見祭甚善。但常年所患蛟龍所竊.今若有惠,可以練樹葉塞其上,以五彩絲約之,此二物蛟龍所憚也。’回依言。後乃復見。感之。今人五日作棕子,帶五色絲及練葉,皆是淚羅之遺風也。”
屈原於楚懷王時任左徒、三閭大夫,力主聯齊抗秦,遭靳尚等誣陷,被放逐。頃襄王時,再受讒毀,滴貶江南,眼見楚政腐敗,無力挽救,遂於五月五日投泊羅江而死。角黍遺風便是由紀念屈原而來。後因用為端午風俗之典。
宋·陸游《劍南詩稿》卷十《歸州重五》:“屈平鄉國逢重五,不比常年角黍盤。”又卷十一《建寧重五》:“靠徽人戶黃梅雨,磊落堆盤碧筒黍。”又卷三
十一《夏雨初霽題齋壁》:“忽驚重五無多日,彩縷纏筒吊屈平。”
鷦鷯
【鷦鷯】
《莊子·逍遙遊》:“有鳥焉,其名為鵬,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雲,傳扶搖羊角而上者九萬里,絕雲氣,負青天,然後圖南,且適南冥也。斥鶴笑之曰:‘彼且奚適也?我騰躍而上,不過數仞而下,翱翔蓬篙之間,此亦飛之至也,而彼且奚適也?’此小大之辯也。”“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
《莊子》中以大鵬與鷦鷯對比為喻,說明大小有別,各有所求之理,後以“鷦鷯”為喻,表明人應各安其份。
唐·吳融《閒書》:“大底鷦鷯須自適,何嘗玉石不同焚。”這裡化用鷦鷯有別的比喻‘以鷦鷯代替斥鶴***,藉以表述人們當各安其份的思緒,並暗以鷦鷯
自比。
鷦鷯一枝
【鷦鷯一枝】
《莊子·逍遙遊》:“堯讓天下於許由。……許由曰:‘……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鼴鼠飲河,不過滿腹。歸休乎君,予無所用天下為!’”
堯時隱士許由,以鷦鷯巢林不過一枝比喻自己棲身所需極其簡單。後因用以比喻棲身之所或所任低階職位。
唐·杜甫《永州雜詩二十首》其二十,“為報鴛行舊,鷦鷯在一枝。”此用以比喻有意覓地棲隱。
焦桐,焦尾琴
【焦桐***焦尾琴***】
《後漢書·蔡琶傳》:“吳人有燒桐以爨者,琶聞火烈之聲,知其良木,因請而裁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猶焦,故時人名曰‘焦尾琴’焉。”
後以“焦桐”常作為良琴的代稱。
宋·胡宿《長卿》詩:“已託焦桐傳密意,更因殘札寄遺忠。”
椒花頌,頌春椒,頌椒
【椒花頌***頌春椒,頌椒***】
《晉書》卷九十六《列女傳·劉臻妻陳氏傳》:“劉臻妻陳氏者,亦聰辯能屬文。嘗正旦獻《椒花頌》,其詞曰:‘……聖容映之,永壽於萬。’”
晉女陳氏,聰慧能文,曾於正旦獻給皇帝《椒花頌》,歌頌新年昇平景象。後遂用為新年賀詞之典。
唐·上官儀《江王太妃輓歌》:“黃鶴悲歌絕,椒花清頌餘。”唐·崔日用《奉和人曰重宴大明宮思賜彩屢人勝應制》詩:“金屋瑤筐開寶勝,花箋彩筆頌
春椒。”
蕉鹿夢,得鹿失鹿
【蕉鹿夢***得鹿失鹿***】
《列子·周穆王》:“鄭人有薪於野者,遇駭鹿,御***迎***而擊之,斃之。恐人見之也,邃而藏諸隍***無水池壕***,覆之以蕉***同樵,柴薪***,不勝其喜。俄而遺***忘***其所藏之處,遂以為夢焉,順塗***途***而詠其事。傍人有聞者,用其言而取之。……薪者之歸,不厭***安也,甘心***失鹿。其夜真夢藏之之處,又夢得之之主。爽旦.案所夢而尋得之。遂訟而爭之,歸之士師《法官***。士師曰:‘若初真得鹿,妄謂之夢;真夢得鹿,妄謂之實。彼真取若鹿,而與若爭鹿。室人又謂夢仞〔或本作認***人鹿,無人得鹿。今據有此鹿,請二分之。’”
薪者得鹿,神識不審,以為是夢;旁聞而取鹿者,只顧得鹿,亦不究畢竟是誰為夢;而薪者又從夢求索其鹿;二者遂爭訟子官。當時官中既無判明虛實夢覺的“聖人”,便只得依士師之判,平分了事。其實,士師之判亦無根據,其虛妄更甚於爭鹿者,這個故事所宜揚的是道家消極的避世虛無主義思想,認為世間萬事,亦如得鹿失鹿,都虛幻如夢。
後因用為比喻世事虛幻的典故。
宋·陸游《長安道》詩:“士師分鹿真是夢,塞翁失馬猶為福。”
《聊齋志異·梓潼令》:“蕉鹿當年笑鄭人,迷離惝恍竟非真;梓潼再任先幾兆,夢到雷同夢更神。”
焦飯陳遺,陳遺飯感
【焦飯陳遺***陳遺飯感***】
《世說新語·德行》:“吳郡陳遺家至孝。母好食鐺底焦飯,遺作郡主薄,恆裝一囊,每煮食,輒貯錄焦飯,歸以遺母。後值孫思賊出吳郡,袁府君***袁山鬆***即日便徵,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未展***省視***歸家,遂帶以從軍。戰於滬,瀆敗,軍人潰散,逃走山澤,皆多餓死,遺獨以焦飯得活。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
晉人陳遺性至孝,其母好食鍋巴。遺常貯存起來留給母親吃。東晉末年,江浙一帶爆發了孫恩領導的農民大起義,陳遺應徵參加鎮壓.結果被農民軍擊漬
逃到山中,竟以身帶未及送母的鍋巴為食,而未被餓死。後因用為宣揚孝道的典故。
明·蕭良有《龍文鞭影》卷一:“幹椹楊沛,陳遺焦飯。”唐·李瀚《蒙求》:“陳遺飯感,陶侃酒限。”
澆瓜之惠,灌瓜
【澆瓜之惠***灌瓜***】
漢·劉向《新序·雜事四》:“樑大夫有宋就者,嘗為邊縣令,與楚鄰界。樑之邊亭與楚之邊亭皆種瓜,各有數。樑之邊亭人劬力數灌其瓜,瓜美;楚人癒***徽惰***而稀灌其瓜,瓜惡。楚令因以樑瓜之美,怒其亭瓜之惡也。楚亭人心惡樑亭之賢己,因往夜竊搔樑亭之瓜,皆有焦死者矣。樑亭覺之,因請其尉亦欲竊往報搔楚亭之瓜。尉以請宋就,就曰:‘惡***勿***是,何可構怨?禍之道也。人惡亦惡,何偏之甚也!若我教子,必每暮令人往竊為楚亭夜善灌其瓜,弗令知也。’於是,樑亭乃每暮夜竊灌楚亭之瓜。楚亭旦而行。瓜則又皆以***同已***灌矣。瓜日以美,楚亭怪而寮之,則乃樑亭也。……故樑楚之歡。由宋就始。”
楚邊亭人嫉妒樑亭瓜好,晚上便去毀壞。樑亭人慾往報復,宋就不許,卻使樑人以德報怨,夜間悄悄去為楚人澆瓜。楚亭之瓜也越長越好。楚人受到感化,將此事報知楚王,楚王知思而報,遂使兩國邦交敦睦。後因以“澆瓜之惠”、“灌瓜”用為以德報怨的典故。
《晉書·符堅載記上》:“昔荊吳之戰,事興蠶婦;澆瓜之惠,樑宋***按:應為樑楚***息兵。”
《北史·李延孫傳論》:“灌瓜贈藥***晉羊枯事,見《晉書·羊枯傳》***,雖有愧於前賢,禦侮折衝,足方駕於前賢。”
交淺言深
【交淺言深】
《戰國策·趙策四》:“客有見於服子者,已而請其罪。服子曰:‘公之客有三罪:望我而笑,是狎也。談語而不稱師,是倍也;交淺而言深,是亂也。’客曰:‘不然。夫望人而笑,是和也;言而不稱師,是庸說也,交淺而言深,是忠也。’”此語又見《史記·範睢列傳》。
交淺言深是指對交情不深的人說心裡話。
宋.蘇軾《和潞公超然臺次韻》詩:“身微空志大,交淺屢言深。”
絳紗子弟,韋母授業,絳紗授業
【絳紗子弟***韋母授業、絳紗授業***】
《晉書·列女·韋逞母宋氏》:“韋逞母宋氏,不知何郡人也,家世以儒學稱。……及長,授以《周官》音義。……逞時年小,宋氏晝則樵採,夜則教逞……逞遂學成名立,仕符堅為太常。堅嘗幸其太學,間博士經典,……時博士盧壼對曰:‘……唯《周官禮注》未有其師。竊見太常韋逞母宋氏世學家女,傳其父業,得《周官》音義,今年八十,視聽無闕,自非此母無可以傳授後生。’於是就宋氏家立講堂,置生員百二十人,隔絳紗幔而受業。”
晉人韋逞母宋氏,家傳儒學。盧壼奏請皇帝批准,請她在家中設立講堂,招收弟子一百二十人,隔絳紗恢授教。後因以“絳紗授業”詠女學士授教之典,以“絳紗子弟”指稱學生。
宋·蘇軾《胡完夫母周夫人輓詞》:“柏舟高節冠鄉鄰,絳帳青風聳搢紳。” 清·吳偉業滾題西冷閨詠》詩:“絳紗子弟稱都講,碧玉才人本內家。”
交朋成龍
【交朋成龍】
《世說新語·德行》樑·劉峻注:《魏略》曰:“靈帝時,***華歆***與北海邴原、管寧俱遊學,相善,時號三人為一龍,謂歆為龍頭。寧為龍腹,原為龍尾。”
東漢時,華歆、管寧、邴原俱有才學,時稱其三人為一龍。用為結交佳友、相得益彰之典。
宋·陸游《劍南詩稿》卷十五《紹興中與陳魯山王季夷從兄仲高以重九日同遊禹廟後三十餘年自三橋泛舟歸山居秋高雨霽望禹廟樓殿重複光景宛如當時而三人者皆下世予亦衰病無聊慨然作此詩》:“鄉國歸來渾似鶴,交朋零落不成龍。”
將閭仰天
【將閭仰天】
《史記·秦始皇本紀》:“於是二世乃遵用趙高,申法令。……乃行誅大巨及諸公子,以罪過連逮少近官三郎,無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公子將閭昆弟三人囚於宮內,議其罪獨後。二世使使令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致法焉。’將閭曰:‘闕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奉書從事。’將閭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
秦二世奪取皇位後,唯恐諸弟兄爭權,便和趙高設下陰謀,給諸公子妄加罪名,全部處死。公子將閭臨死前仰天大呼“天啊!我沒有罪!”,連呼三聲,拔劍自殺身亡。後用為無能為力而束手待斃,及冤屈而死的典故。
唐·李瀚《蒙求》:“將閭仰天,王凌呼廟。”
《後漢書·廣陵思王荊傳》:“願君王為高祖陛下所志,無為扶蘇、將閭叫呼天地。”
西第
【西第】
《後漢書·樑統傳》附《樑冀傳》:“冀又起別第千城西,以納奸亡。”《後漢書·馬融傳》:“融徵於鄧氏,不敢復違忤勢家,遂為樑冀草奏李固,又作大《西第頌》,以此頗為正直所羞。”
東漢時,大梁冀飛揚跋扈,倚仗權勢在城西另建宅第,文人馬融曾阿諛奉承作《西第頌》。後用為詠權豪勢要之典。
唐·杜甫《暮秋枉裴道州手札率爾遺興寄近呈蘇渙侍御》:“無數西第成,早作丞相東山起。”
換馬
【換馬】
《淮南子·說山訓》:“故人之於情,於利之中則爭取大焉;於害之中則爭取小焉。不敢騎白馬,亡者不敢夜揭炬。”
古代常騎白馬,易為敵軍發現或襲擊之目標。故要換坐騎。後遂用為詠作戰之典。
唐·杜甫《日落》:“別換馬,夜出擁雕戈。”
姜詩孝母,湧泉出鯉
【姜詩孝母***湧泉出鯉***】
《東觀漢記·姜詩》:“姜詩字士遊,廣漢雒人也。適值年荒,與婦偏作養母。詩性至孝,母好飲江水,令兒常取水,溺死。夫婦痛,恐母知,詐曰‘行學’,歲歲做衣,投於江中。俄而湧泉出舍側。味如江水,日生鯉魚一雙。賊經詩裡,不敢驚孝子,致米肉,詩埋之。後吏譴詩,詩掘示之。”
元·郭居敬將此事收入他所編輯的《二十四孝》一書,成了恪守孝道的典型。舊以此用為事親至孝的典故。
《南史·宗測傳》:‘誠不能潛感地金,冥致江鯉。”
江雲渭樹,暮雲春樹
【江雲渭樹***暮雲春樹***】
唐·杜甫《春日憶李白》,“渭北春天樹,江東日暮雲。何時一樽酒,重與細論文。’
渭北:長安一帶。江東:長江以南下游地區。杜甫與李白交情深厚,當時二人天各一方,杜甫以這首詩表達了對李白的思念,後因以“江雲渭樹”比喻朋友之間的離情別意。
《群音類選****清腔類·念奴嬌***》:“依然遼絕千山萬水天一方,使我江雲渭樹空懷仰。”
江母亡布
【江母亡布】
漢·劉向《列女傳·楚江乙母》載:戰國時,楚王宮中失了盜,楚國的令尹認為郢都治安管理不善,歸罪於郢大夫江乙,要求國王對他加以懲辦。恰在此時,江乙的母親有布被盜,她便去見楚王,要求追究令尹的責任。曰:“···…昔日妾之子為郢大夫,有盜王宮之中之物者,妾子獨坐黜。妾子亦豈知之哉?然終坐之。令尹獨何人,而不以是為過也?……上不明,則下不治;相不賢,刻國不寧。所謂國無人者,非無人也,無理人者也。王其察之。”……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復召江乙而用之。
王宮失盜,若罪在郢大失,那麼國人失盜,罪當然應在宰相。江乙母抓住兩件事中相同之處,機智地在楚王面前辨明是非,救了自己的兒子。後用此典贊喻機智聰慧之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