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標註冊流程怎麼走

  公司辦理商標的註冊也是有流程要走的,公司商標註冊相關流程是什麼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公司商標註冊流程”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商標註冊流程和時間有什麼規定?

  1、設計——商標註冊申請之前可委託我司或自行設計。商標設計要注意以下幾點:***1***獨創性,即商標的設計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顯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創意的商標容易擴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佔領市場。***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聯在一起。***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佈局。

  2、查詢——商標查詢通常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為了瞭解是否存在與其申請註冊商標可能構成衝突的在先商標權利,進行的有關商標資訊的查詢。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准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瞭解在先權利情況。查詢服務有兩種:一種內部查詢服務;另一種是代理政府查詢服務,時間為7-14個工作日。

  3、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檔案遞交至香港智慧財產權署。

  4、受理——香港智慧財產權署收到商標註冊申請資料後,給予一個申請編號後,發放受理通知書,時間大概為一週。

  5、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形式審查即商標註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錶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式會進入下一階段***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即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並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後,商標註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它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商標註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所訂的註冊規定。如稽核通過,申請程式將進入下一階段***登憲公告階段***。

  6、公告——商標註冊處核准申請後,便會在香港智慧財產權公報公告,為期三個月,如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可以成功註冊了。

  7、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註冊成功。正常情況下取得註冊證書為6個月左右。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

  公司註冊商標所需資料

  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影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專案,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託書》,該委託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託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一致。

  公司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誌。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登出未滿一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公司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一***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二***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三***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有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行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並說明有關情況。商標局應當通知商標註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不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並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了使用,並在實際使用中得到保護。我們倡導以實際使用為目的的申請註冊以及註冊後合法的使用,如果商標註冊以後不去使用它,這樣,不但不能使註冊商標產生其註冊價值,發揮其註冊商標的功能和作用,而且還會影響他人的正常使用,使商標的法律機制失去存在的意義。因此,為了保護商標的有效性,使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以後,能積極地從真正意義上使用註冊商標,讓商標在現代經濟活動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國《商標法》對註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行為進行了限制,這對於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註冊商標的有效利用,完善社會主義的競爭機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關於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註冊商標予以撤銷的規定,有效地減少和清理閒置不用的商標垃圾和“死商標”順應了我國市場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明確了商標註冊人在享有法律所賦予權力的同時,還必須保護好自己的商標、運用好自己的商標、從而維護好這個商標權力,承擔起相應的義務,否則商標專用權將會喪失。

公司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