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地戶籍購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近幾年,成都的房價越來越高,導致很多外地人都選擇用提取公積金的女方是購房,但是,成都提取公積金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成都外地人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希望能幫到你們。

  成都外地人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集中封存期滿,並未重新就業的;

  9、調出工作所在地,並且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10、非工作所在地戶口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11. 重新考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成都外地人提取公積金的流程

  1、申請人向公積金提出支取申請,公積金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材料及辦理程式,同時發放《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單位核實真實後出具證明,並向公積金核實按規定可以提取的金額,同時提供單位、個人賬號,並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填寫相關事項,加蓋預留印鑑。

  3、申請人向公積金提供《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單位證明和相關憑證,工作人員予以稽核。

  4、公積金主管領導審查後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在申請人單位證明上簽字。

  5、經審批准予提取的,公積金出具取款支票。

  6、申請人憑支票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公積金提取額度的原則

  1.租房的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得超過申請當月所應繳存金額的50%,每一年度都可以提取不超12個月的月提取額。

  2.若是用於其它住房消費的,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申請提取的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所應繳存金額的30%。

  3.若購買有權的房屋或建造大修本市內有權的住房,提取金額不得超出申請時賬戶內所儲存的餘額,且不超購房總價。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總計有兩套或兩套以上的住房的,公積金可提取的金額不超申請時賬戶內所儲餘額的60%,且不超購房價。

  4.是償還具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人及其家庭成員總計只有一套房時,每月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的上月實際的還貸額。職工人及家庭成員總計住房有兩套及以上的,每月的可提取額不超申請當月所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許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