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都有哪些注意的事項

  合同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可以保障雙方利益的法律依據,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是需要非常仔細細心的。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到你們。

  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1、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3、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負責解釋。

  簽訂購房合同的流程

  一、認真閱讀合同當中的內容

  拿到購房合同後,購房者先不要著急簽定合約,應該仔細閱讀合同中的內容,如果對其中的部分條款和專業術語不理解或不清楚,可以向對方諮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後才開始簽約。

  二、認準簽約主體

  認準簽約主體,避免“一房多售”或騙取房款後攜款潛逃的現象發生。

  三、檢查合同中是否包括以下內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裝置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許可權;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裝置標準等。

  四、籤購房合同流程後的溫馨提示

  1、對開發商提出、而自己不明白的地方,要詳細詢問清楚; 2、對雙方有分歧的地方如何與開發商進行溝通; 3、對於開發商提出的"霸王"條款,如何與之談判,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4、簽定完合同,不要忘記了自己拿一份。

  購房補充協議常見的陷阱

  陷阱:補充協議效力大於合同條款

  補充協議原文:若本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關規定有牴觸,則以本補充協議規定為準。

  點評:有關法規規定,合同格式條款是指合同文字提供方為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消費者協商的條款。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據此,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而言,其效力從大到小的順序依次為:現場簽約條款第一;標準合同條款第二;開發商單方提供的補充協議、以及填充條款第三。

  結論:補充協議所設格式化條款,效力大於非格式條款***標準合同示範文字***,違背了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陷阱:宣傳廣告不承擔法律責任

  補充協議原文:本合同與宣傳資料、樣板房的畫片、資料、文字如有出入,以本合同內容為準。凡本合同未約定之事項,對雙方無約束力。

  點評:有關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釋出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其銷售商品房時設定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裝置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則視為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與樣板房一致。

  結論:補充協議將商品房銷售發放的宣傳資料、樣板房畫片等僅視為購買參考,其實質是不對這類宣傳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不按宣傳履約,也不承擔違約責任。

  陷阱:購房總價成違約金基數

  補充協議原文: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單方面終止合同,應承擔終止合同違約金,比例為合同總價款的20%。

  點評:有關法規解釋規定,當事雙方約定違約金,標準應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計費,高比例30%。很明顯,消費者單方面終止買房合同,開發商損失再怎麼也不超過總房價,因為房產始終擺在那裡。

  結論:補充協議看似對買賣雙方有利,實則是單方面加大了消費者違約責任。

  陷阱:限定買家商品房用途

  補充協議原文:該商品房僅為住宅用途。

  點評:有關法規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業主享有房屋的所有權,享有對該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換言之,只要業主對房屋處置不違法,他人就無權干涉。

  結論:補充協議剝奪了消費者應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