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經濟承包合同***2***

  八、操作小型移動機具如振動器、手電鑽切割機以及電焊、對焊機等等,必須佩帶好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如有報廢防護用品應立即添置,如不添置或指揮蠻幹,操作者有權拒絕作業,並要求賠償誤工的工資,如已及時添置併發給各組,但在施工中未使用的,發現一次,罰該組組長100元,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九、塔吊起重臂下方垂直下方以及危險區域內嚴禁站人,操作工必須每天檢查鋼絲繩、纜風繩等部件是否安全穩固,發現問題應停止作業,並通知有關人中及時修理或更換。

  十、腳手架由架子工按規定標準搭設,搭好後經安全負責人檢查驗收合格後交於班組使用,使用時嚴禁超負荷。堆放材料及物件不得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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