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週黑板報

  做好法制宣傳對於社會和學校的發展都是非常重要的,讓我們來做黑板報來宣傳法律知識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圖片和資料,希望對大家有用。

  資料推薦一、法律與我同行

  作為當代的小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發的年代。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是祖國未來的希望。國家十分關注我們的成長。這些年,黨一直在加強對我們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藍天下我們從一群羽毛未豐滿的小鳥,逐漸轉換成一群正準備騰飛的雄鷹。

  提起法律,就應該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舉止。正是因為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為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與法律同行”從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著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沒錯,如果沒有人違反法律,就沒有事故的出現,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這裡面有著很奇妙的關係,而一切都關於法律,所以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與法同行,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了。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法律素質如何,就關係到我們的生活,我們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關係到我國依法制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程序。

  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小學生的社會經驗不夠豐富,卻自我感覺已經是大人了,喜歡獨來獨往,而有時卻有懷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因此有些學生喜歡拉幫結派,重“感情”,講“義氣”,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強行索取他人的個人財產,發生與他人鬥毆,一句話說他不對就拳腳相加,打得你求饒為止。連點學生的樣子也沒有,說難聽點,這就是地痞流氓。當他們在家庭、公共場所遇到社會難題時,只相信自己,過於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聽家長老者的勸阻,遇事不冷靜,行動不計後果,喜歡“先動手”,“後動腦”,事過之後也沒任何反應,知道冷靜下來發現出了大禍才驚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於網路、電子遊戲之中,因沒錢玩遊戲,常常幹出不可饒恕和難以想像的事情來。這時,一切的一切已經遲了,一個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汙染了。 要以為上面所說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錯特錯了,這樣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講個給大家聽聽吧,是有關於迷戀電子遊戲機的。

  王彬同學是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成績優秀,還好似班級裡的班幹部。有一次他考試考得特別好,爸爸就獎勵了他10元零花錢給他,王彬和同學商量怎樣慶祝一下,就馬上有人提議去打電子遊戲機,並說打電子遊戲機特別新鮮、刺激。抱著試試的心理,王彬和同學一起去了一家電子遊戲廳學打電子遊戲。沒想到就這麼一腳邁進,他就被遊戲機迷住了,而且很快成為了遊戲機的“俘虜”。學習時間越來越少,成績越來越糟糕,視力也在不斷下降。父母給的零花錢根本就不夠用。怎麼辦的?他決定鋌而走險,乾脆去偷。他從家裡偷到學校,從學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實在沒有錢去打電子遊戲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錢的東西去換錢。當時,超市裡只有一位收銀的老太太,沒想到在出口處被當場發現。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隨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頭部連擊數下,致使老太太當場死亡。痴迷於電子遊戲機會使他喪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淪落成了一個殺人凶手,這是多麼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時,還要懂法的學生。其中離不開學校和家長的教導。學校要經常開展法制教育課。同學們能從中學會不少法律知識,知道什麼是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學會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對周圍的突發事件……老師也經常提醒我們,要我們時刻遵守學校、社會制度。在家,只要我們一犯錯,父母就應該立刻指出來,教育我怎樣才是正確的,下次如何避免……我們用法律來約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錯誤。這樣,我們的確做到了與法同行。要不,將來成為一個法盲,那可就慘了。 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人性的光輝與醜惡交織在一起,影響著每一個人。願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棟樑之材!

  圖片展示:

  圖(一)

  圖(二)

  圖(三)

  資料推薦二、守法從我做起

  嘿!這個遊戲你玩過嗎?超刺激!”我剛進教室的門,就聽見好朋友在那裡朝我嚷嚷。“過來,但是你保證不告訴老師和你的媽媽。”見他說得這麼神祕,我的心中充滿了好奇,迫切想知道這到底是什麼鬼把戲。我把書包往桌上一扔,牽著他的手迅速跑出教室。

  “瞧,這是什麼?”“1元錢、五元錢、20元錢……天啊!你哪來那麼多錢?”“噓,這些都是假的,小朋友們玩的錢!但是你有沒有發現,這1元錢和真的錢很像,而且學校門口的小店生意那麼火暴,你跟老闆買東西,他根本不會懷疑。瞧,我就用1元前買了這個!”說著,他得意地現出自己的自動筆。“給,這是給你的,試試看!”他把幾張一元的遊戲紙幣快速塞到我的褲袋裡,一溜煙地跑了。我捏著這幾元錢,手掌心和臉盤都感覺熱極了。我知道這樣做極不對,但是我沒有把“錢”扔掉,也真沒有把這事告訴老師和媽媽。

  下午放學後,我渴極了。體育課的長跑讓我消耗了許多體力,我真需要一瓶礦泉水來補充能量。可是今天我沒帶零花錢。忽然,我想起了口袋裡的那“錢”,不覺心頭一熱:試試吧,也許可能大概……應該不會被發現。看,小門口的幾家小店已經被同學們給擠爆了。我觀察了一會兒,同學們只要把錢往老闆身邊的紙盒子一扔就可以拿到想要的東西了。“恩,絕對沒問題!”我壯著膽子,拿了一瓶礦泉水,飛速地把錢揉成一團,扔向紙箱。我的心像小鹿撞,我頭也不感回,我也不感喝那瓶水。可是過了好久,小店裡並沒有傳來叫喊聲,我回頭一瞥,老闆還是咪咪笑地做著他的生意,我知道自己成功了。可是,不知怎麼地,我就覺得不感喝那瓶水,總覺得很髒似的。媽媽還沒有來接我,我就在校門都徘徊著。我聽不見以往來來往往的汽車聲、吵鬧聲、嬉笑聲……

  忽然,我卻聽到了幾輛宣傳法律知識的小四輪,喇叭中傳出高過80分貝的聲音,慢慢開來。“啊!我這是在幹什麼?我是在犯法啊,是欺騙!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我還要當四好少年呢!……”一連串的想法頓時在腦中迸發,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拎起了那瓶水,向小店走去,換回了我的“錢”,我又向老師的辦公室飛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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