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章的發展與完善

  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制定和完善黨的章程。從黨章的發展演變,我們能清晰地看到一個無產階級革命政黨從誕生到發展、從弱小到強大的發展歷程,這也是我們黨能始終從勝利不斷走向勝利的根本保證。下面是小編為你們整理的內容,希望你們喜歡。

  中國共產黨黨章的起源

  無產階級政黨本身肩負著解放全人類、實現共產主義的歷史使命。為了完成這一使命,政黨必須要有一個科學的章程,以引領黨員為之奮鬥。1847年,由馬克思、恩格斯起草,在共產主義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的《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是第一個無產階級政黨章程。它提出了革命的目標,確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組織原則,規定了同盟及其成員必須遵守的紀律。這個章程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的基本原理,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保證了同盟的無產階級性質。

  此後,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幫助法國和美國無產階級政黨建立過程中,進一步發展了有關黨章的思想,認為黨的綱領是黨誕生的標誌。恩格斯認為,“一個新的黨必須有一個明確的積極的綱領……只要這種綱領還沒有制定出來或者還處於萌芽狀態,新的黨也將處於萌芽狀態……它將是一個潛在的黨,而不是一個實在的黨”。俄共堅持並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建黨思想,並在列寧領導下制定了俄共黨章。俄共黨章是第一部正式的無產階級政黨章程,它標誌著無產階級政黨正式形成,也為包括中共在內的其他國家無產階級政黨制定各自章程提供了基本遵循與正規化。

  中國共產黨黨章的初步形成

  十月革命的勝利與無產階級政權在俄國的建立,極大地鼓舞了中國人民和中國的先進分子。中國早期馬克思主義者在領導革命的實踐過程中,日益感到建立無產階級政黨的緊迫性,圍繞著有關建黨的一系列基本問題,如黨的性質、指導思想、綱領、組織建設等進行了積極探索,形成了對黨章的初步認識,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和黨章的制定奠定了基礎。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正式宣告成立。由於黨尚處於探索階段,且時間倉促,大會只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綱領》。這個綱領共15條現存文獻缺第11條,700餘字,前3條帶總綱性質,後12條是組織章程。綱領對黨的名稱、綱領、組織制度和結構作了規定,就其性質而言是黨綱,實際上也發揮了黨章作用。同時,一大決定由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央局起草黨章,提交二大討論通過。

  一大到二大期間,黨員隊伍由50多人發展到195人,黨的組織活動和黨的組織發展工作有了一定發展,為制定正式黨章提供了可能。1922年7月,黨的二大討論通過《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中國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二大黨章遵循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基本原理,是中國共產黨成立後的第一部正式章程。它對黨員條件、黨的各級組織的建設和黨的紀律作了具體規定,包括黨員、組織、會議、紀律、經費和附則等6章內容,共29條。章程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徹底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民主革命綱領,規定了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對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黨的紀律和制度作了具體規定。與一大黨綱相比,二大黨章從根本原則到具體制度上都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對完整的體系。二大黨章在黨的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標誌著黨的建立工作最後完成。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90多年的奮鬥歷程中,我們黨總是認真總結革命建設改革的成功經驗,及時把黨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體現在黨章中,從而使黨章在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中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

  從三大到五大,中國革命逐步走向高潮。為了適應革命發展和自身壯大的需要,黨在這段時期對黨章進行了三次修改。三大通過的第一次修正章程,嚴格了入黨手續,分別規定了候補黨員和正式黨員的權利和義務。四大通過的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規定了黨的基層單位為支部,提出了無產階級在民主革命中的領導權和工農聯盟問題。四大以後,伴隨著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的高潮,黨組織空前發展,到五大時黨員已達5.79萬人,此時的中國共產黨面臨著如何鞏固組織的問題。由於五大是在大革命危急時刻召開的,並沒有通過新黨章。會後,中央政治局通過了修正章程決議案,把“黨的建設”單列一章、第一次明確了黨與青年團的關係等。這些變化說明黨在建黨之初就十分重視黨的建設,並注意發揮黨章作為最高行為規範的作用。

  六大是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之後在莫斯科召開的。六大在共產國際直接指導下召開,這次會議通過的黨章明顯帶有《蘇聯共產黨章程》的印記。六大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是共產國際支部,無條件執行共產國際決議,這反映了當時國內鬥爭及黨內環境的特殊性、複雜性。由於六大黨章不能適應中國革命的發展,之後毛澤東起草通過《古田會議決議》成為特殊情況下的黨章,保證了黨的建設工作沿著正確軌道前進。

  七大通過的黨章是民主革命時期最完備、最成熟的黨章,標誌著黨在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等方面的全面進步。八大黨章是黨在成為執政黨以後通過的第一部黨章,是對七大以來11年黨的建設經驗的科學總結,特別是對新中國成立後7年執政黨建設經驗的初步總結。實踐證明,八大黨章為執政黨建設指明瞭方向。但是,由於黨的指導思想出現偏差,八大黨章制定的正確原則沒有得到貫徹,黨的建設遭到空前破壞,黨的理論也出現嚴重混亂。這些錯誤也反映在黨的九大、十大黨章上。十一大通過的黨章儘管對十大黨章進行了糾正,但由於並未從指導思想上根本否定十大黨章,因此這部黨章無法解決黨的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後,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1982年十二大黨章總結各方面經驗教訓,繼承了七大和八大黨章的優點,成為新時期黨章修正的藍本。黨的十三大通過了改革開放後第一次黨章修正決議案,重視發展黨內民主,重視基層組織的作用。鑑於國際國內的歷史教訓,十四大黨章更加重視自身建設,充實了“黨的紀律”方面的內容,第一次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寫入黨章。

  十四大以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不斷深入,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不斷豐富。黨的十五大到十八大,在保持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均對黨章作了適當修改,最顯著的是把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這些修改使得黨章更加完善,更好地發揮了黨章在推進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的根本性規範和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