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的起源
NBA是毫無疑問的世界籃球第一聯賽,美國隊也是世界大賽的夢之隊,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當時,由於在寒冷的冬季,人們缺乏室內進行體育活動的球類競賽專案,奈史密斯便從工人和兒童用球向“桃子筐”投準的遊戲中得到啟發,設計將兩隻桃籃分別釘在健身房內兩端看臺的欄杆上,桃籃口水平向上,距地面10英尺,以足球為比賽工具向籃內投擲,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因為這項遊戲最初使用的是桃籃和球,遂取名為籃球。1893年鐵質球籃取代了桃籃並掛上了線網。1895年籃筐開始固定在4×6英尺的籃板上並逐漸深入場內,到1913年,由於每次投籃命中後都需要將球從籃筐內撈出太麻煩,於是人們將籃網底部剪開,形成了近似現代的籃板和球籃。
最初的籃球比賽規則很簡單,對於場地大小、參加人數多少、比賽時間長短都沒有統一的規定。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第一部13條的原始規則,目的是使籃球遊戲在公平對等的條件下進行,同時不允許粗野動作的發生。1915年美國製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競賽規則,並翻譯成多種文字,向全世界發行。1932年,剛誕生的國際籃聯以美國大學使用的籃球規則為基礎,制定了第一份世界統一的競賽規則。隨著籃球運動的發展,場地裝置得到改進和完善,規則也不斷地增刪和變化,現行規則共有61條和57個手勢圖。
籃球運動誕生後,傳播得很快。1892年傳入加拿大和墨西哥,1893年傳入法國,1895年傳入中國,1901年傳入日本和波斯***今天的伊朗***,1905年傳入俄國。1904年美國青年會男子籃球隊在第3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表演,此後,籃球運動逐步在全世界開展起來。1932年6月18日在瑞士日內瓦成立了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簡稱國際籃聯***。1936年第11屆奧運會上,男子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專案。1950年和1953年分別舉行了第一屆世界男籃和女籃錦標賽。1948年起,在許多國家的少年兒童中開始出現小籃球活動,受到國際籃聯的重視,於1968年成立了“國際小籃球委員會”。1976年第21屆奧運會又增加了女子籃球比賽。 1936年至1948年間,由於規則的不斷修改,促進了籃球攻防戰術的變化運用,提高了攻防的速度。進入50年代,世界各強隊普遍重視和發展高度,成為這一時期的顯著特點。在1952年第15屆奧運會籃球比賽中,出現了身高2米以上的高大隊員。他們在高空爭奪中佔有明顯的優勢,掌握了比賽的主動權。但那時的高大隊員靈活性差,技術單調,籃下死打硬攻,因而戰術呆板,使比賽速度受到影響。針對上述情況,國際籃聯對規則進行了修改,擴大限制區,增加了30秒***後改為24秒***和干擾球規則。
20世紀60年代各國在重視發展高度的同時,加強了高大隊員技術和靈活性的訓練。有些強隊,如巴西隊,儘管身高相對矮些,但他們以短跑運動員的速度和嫻熟的技術,充分發揮快速、靈活的特長,在1963年第四屆世界男籃錦標賽上奪取冠軍,震動了世界籃壇。60年代中期,美國迪安·史密斯提出攻守平衡的理論,使世界各國開始重視進攻和防守的均衡發展,特別是防守有了新的發展和突破。防守不再是消極的,在防守的選位上改變了過去“以人為主”、“以區域為主”的觀念,而是“以球為主”,使防守具有集體性、積極性、攻擊性和破壞性。
20世紀70年代世界強隊的身高增長到驚人的程度,參加第八屆世界男籃錦標賽的隊員,身高2米以上的多達48人。前蘇聯隊平均身高2.02米,前南斯拉夫隊平均身高1.99米,美國隊平均身高1.98米。這些高大隊員既有高度,又有速度,能裡能外,技術全面,充分體現了“大個隊員小個化”的特點。快攻成為各隊進攻中首先採用的銳利武器。高空優勢體現在籃下的爭奪,籃板球的爭搶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投籃技術中出現了空中換手投籃,各種單、雙手扣籃。高超的技巧表現在傳球、運球動作熟練,運用自如。投籃命中率高達50%以上,比分迅速提高,在第八屆世界男籃錦標賽全部59場比賽中,有30場比賽獲勝的一方得分超過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