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門店運營管理協議
選擇加盟一個專案,輕鬆當老闆,是許多人的夢想,這確實是一件好事,但是一定要制定一份有效完整的協議保證利益。那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第1條 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xx加盟”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加盟經營的方式授權許可乙方在一定範圍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加盟並按協議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已明確告知受許人,專案投資有風險,選擇專案須謹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內容,並同意全額投資加盟店,願意獨立承擔加盟店的投資風險,維護並提升四川xx加盟有限公司加盟的形象。
第2條 加盟條件
2.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關係、無不良嗜好嫖、賭、毒、酗酒等,並能全職、專注經營甲方的加盟專案。
2.2乙方應為獨立經濟實體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2.3具有直接或間接的經營管理經驗,有長期經營本協議約定的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4乙方應具備交通,停車方便,面積500m2以上,可用於經營的場所具有自有場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賃場地。
2.5乙方擁有經營本專案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2.6乙方能嚴格執行甲方的經營模式,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對經營專案的統一規範、統一定價、統一品質要求,乙方須向甲方統一採購專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調輔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支援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經營督導管理,維護甲方的加盟形象。
2.7乙方必須保證其在加盟經營過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條件,遵守加盟規則,如有不符事項,願接受甲方指導直至無條件取消其加盟資格收回本協議中1.1所述的使用權。
第3條 加盟區域範圍及期限
3.1甲方加盟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開辦加盟經營店壹家。
3.2經營專案:xx加盟。
3.3乙方需要擴建或增建新店,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調研後經書面審批,甲方同意乙方擴建或增建新店時,乙方須按甲方審批要求執行。
3.4加盟經營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條 款項
4.1乙方在簽訂加盟協議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元加盟費用。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權益金 元/年。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應交保證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待協議期滿乙方退還全部物品、資料且無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後,甲方一次性退還。
4.3.1保證金不計息。
4.4甲方按以下價格標準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應xx加盟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
4.4.1底料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清油價格 元/公斤。大寫: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xx加盟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原輔材料供應實行先款後貨原則,乙方根據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報品種及數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貨款及運費,甲方查收貨款後應在72小時內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除外發送到 火車站貨運部或長途車站或零擔貨運處或航空貨運處發運。
4.3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情況,xx加盟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價格可在原材料價格浮動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4員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收取方式另議。
4.5乙方員工在甲方培訓期間:
4.5.1.1經理以下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宿費 元/天/人。
4.5.1.2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培訓費 元/天/人;宿費 元/天/人。
4.5.1.3總經理含店經理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宿由甲方安排費用自理。
4.6本協議中所涉及之費用、金額均為人民幣。
第5條 組織型別
5.1本協議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用、承包關係,也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5.1.1乙方及乙方員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為的權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乙方的行為和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採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5.1.3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民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5.2依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第6條 法律責任
6.1乙方不得將甲方加盟提供使用的商標、標識、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加盟權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汙損甲方的商號、商標、標識、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為而被牽涉承擔民事責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力外,乙方還須承擔甲方為此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解決糾紛所花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名譽損失費等。
第7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在加盟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全部權利,可允許本區域之外、本區域加盟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擁有xx加盟專用配方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7.1.3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停業經營加盟專案擅自停業7天以上即視為停止經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乙方的加盟權,不退還其所交費用。乙方欲轉讓其店鋪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操作、財務審計、成本控制、廣告宣傳操作、營銷策劃相關指導。
7.1.5對乙方不執行標識規範,不執行統一經營策略、質量標準、專案專一者,甲方有權批評、責令整改、處以罰金、中止支援,直至終止協議和收回加盟權。
7.1.6若乙方的經營給甲方加盟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加盟資格,並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7.1.7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條款,監督乙方經營行為。
7.2甲方的義務
7.2.1維護加盟、保護加盟。
7.2.2負責本加盟專案技術的成熟性、穩定性和創新開發,提供督導、技術支援和技術服務。
7.2.3確保xx加盟專用配方底料及時供應,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7.2.4提供本加盟專案有期限的商標、服務標記及其它商業符號的合法使用權。
7.2.5提供xx加盟專用底料、xx加盟專用清油、袋清油調料、魚調料和菌湯調味料、企業文化、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用具、XX、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評估。
7.2.7提供統一的店面修平面規劃示意參考圖。
7.2.8保守乙方經營、人事、經濟等商業祕密。
第8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的權利
8.1.1有權在加盟期內、加盟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專案,使用相應的加盟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及營運手冊、員工手冊、培訓手冊、人事管理手冊、成本控制手冊等保密資料。
8.1.2有權向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和請求技術支援,若乙方邀請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甲方免收服務費;但乙方應現金支付甲方人員往返交通費實報實銷,並負責免費安排甲方人員宿。並對甲方人員進行工資補助 元/天/人。公司老總、技術總監、行政總廚、調味師傅及經理級人員按硬臥報銷,特殊情況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前期籌備經理元/天/人、前期籌備總廚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員工資:外派經理元/月、前廳主管 元/月、前廳領班 元/月、服務員 元/月、調味師傅 元/月、墩子組長兼特色XX師傅 元/月、墩子師傅 元/月、小吃師傅 元/月、涼XX師傅 元/月。乙方應和上述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協議。
8.2乙方的義務
8.2.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導支援,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8.2.2乙方應在正式營業之前辦妥所有營業所必需的證照。
8.2.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經營報表上報公司財務部審計。
8.2.4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
8.2.5不在加盟期外、加盟範圍外使用加盟模式、商標、圖案和專用配方底料和專有技術。
8.2.6有關勞動報酬、工商、治安、稅收、衛生、行政性收費、稅務及行政處罰等事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8.2.7有關勞動保護、工傷、事故、疾病、意外傷殘、安全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
8.2.8嚴格執行甲方規範的質量標準,不得改變鍋底配製標準,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配方底料及相應配製標準,確保鍋底及XX品品質。
8.2.9維護甲方商品、商標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標及相關技術,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加盟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3協議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協議,乙方應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費用,歸還所有手冊、機密檔案及相關資料,且須保守甲方產品、策略、經營等商業祕密。
第9條 協議的終止和延續
9.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停業7天以上含7天即視為乙方不再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9.2協議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經營,乙方交納清甲方一切費用後,協議自然終止。
9.3協議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協議的,必須在協議期滿前3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後,雙方需重新簽訂加盟協議。
9.4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協議;
9.4.1乙方仿冒、濫用“xx加盟”商標;
9.4.2乙方在加盟店內自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9.4.3乙方違反本協議,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營運體系;
9.4.4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解除本協議的書面或傳真通知送達乙方之時,即為本協議解除之日。
9.5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xx加盟”商標,必須拆除乙方帶有“xx加盟”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飾用具、店面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10條 違約與違約責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為的視為違約:
10.1.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商標、標識等如侵害他人權力的,視甲方違約。 10.1.2甲方在全額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費用為前提72小時內,將底料發運出,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和相應的售後服務的,視為違約。
10.2乙方有以下行為的視為違約:
10.2.1乙方加盟條件不具備而隱瞞過關的,視為違約且後果自負。
10.2.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制度並接受督導與支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3乙方應按8.2.4條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加盟權或視為乙方違約。
10.2.4乙方在經營場地內經營專案應為“xx加盟”唯一,在加盟區域內不得經營其他競爭性專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5乙方需連續停業7天以上的,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停業,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2.6乙方需在本區域內開設第二、第三個相同專案的店,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簽訂加盟協議、交納加盟費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所開設的第二、第三家店為侵權店,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行為,並視為乙方違約。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購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過期底料的,均視為乙方違約。
10.2.9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各項費用在5日內未付清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10乙方不執行甲方統一的VI規範,不接受甲方督導支援,不服從甲方整體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動的,視為乙方違約。
10.2.11未經其它加盟店總經理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該加盟店員工;未經甲方總裁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員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0.3違約責任
10.3.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可根據過錯及損害程度提出拾萬元違約金,並享有單方解除協議的權利。
第11條 糾紛的解決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XX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12條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12.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乙方現住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一、協議各方
授權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郵編:
被授權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____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加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的加盟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加盟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店。信譽保證金5000元。
4、甲方保證向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加盟產品按全國統一出廠價供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前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為維護公司加盟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15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裝置、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加盟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加盟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加盟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加盟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稽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長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員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人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協議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加盟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加盟及商譽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協議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 ”加盟,或以“ ”加盟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協議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加盟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加盟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協議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加盟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客戶資料資訊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客戶資料資訊。甲方將不定期回訪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資訊,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資訊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協議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洩漏甲方按本協議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洩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協議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檔案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協議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協議的終止
1、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協議。
2、前款的協議更新,應在本協議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加盟連鎖協議書為合作文字。
3、如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協議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檔案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客戶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裝置、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絡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協議糾紛的解決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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