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蘇迪曼杯的四點特殊規定
蘇迪曼杯,又稱世界羽毛球混合團體錦標賽,***開始舉辦,兩年一屆,在奇數年舉行。蘇迪曼杯是印度尼西亞羽毛球協會代表本國人民向國際羽毛球聯合會捐贈的一座獎盃。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歡迎大家閱讀:
羽毛球蘇迪曼杯的特殊規定第一
每個隊至少要有4名隊員***2男、2女***,在一場團體賽中,一名運動員最多隻能出場兩次。在只有4名隊員的情況下,每名運動員必須打兩場比賽,即都要打男女雙打,再加單打或混雙。如果在到達比賽地後由於生病或受傷等,隊員少於4名***只有1男2女或2男1女***時,在一場團體賽中不能進行的比賽場次作為輸場。在一個隊只剩1男1女時,該場團體賽取消。
羽毛球蘇迪曼杯的特殊規定第二
每場團體賽的出場運動員名單,各領隊在比賽開始前4小時交給裁判長;在最高組***1至8名的組***的半決賽和決賽時,則需在比賽開始前8個小時提交給裁判長。在提交名單後,如果有運動員因病或意外事故不能比賽,裁判長可以同意替換,但被替換的運動員在該場團體賽中將不能出場比賽。
羽毛球蘇迪曼杯的特殊規定第三
在提交出場名單的同時,各領隊可以將本隊關於這五場比賽出場順序的建議提供給裁判長參考,比賽的最終順序由裁判長決定。如果因兼項而出現運動員無法避免的連場問題,那麼在該運動員連續的兩場比賽間應該間隔30分鐘。
羽毛球蘇迪曼杯的特殊規定第四
在第一階段小組比賽中,進行迴圈賽,每場團體賽的所有五場比賽必須打滿。而在非迴圈賽***半決賽和決賽***時,當有一方勝了三場比賽,餘下的二場或一場比賽就不再進行。
在第一階段小組迴圈賽中,決定名次排列的方法是根據團體賽勝場排列順序,如果兩個隊勝次相等,就根據他們兩者間比賽的勝負排列,勝者名次在前;如果有三個或三個以上隊勝次相等,就以他們在該組全部比賽的勝場決定排序;如果再相等就以他們在該組全部比賽的淨勝局決定名次。
***注:世界羽聯競賽規程中一場團體賽“TIE”我們稱“次”,一場單打或雙打“MATCH”我們稱“場”,“GAME”我們稱“局”,“POINT”我們稱“分”***
以上第一點對水平最高的第一組來說問題不大,因為這些隊都有足夠數量的專職單打、雙打的隊員。而其餘的三點則會導致許多變化。
選擇比賽順序,考驗各隊排兵佈陣的水平
在***起的最初幾屆比賽,每場團體賽都必須打滿全部五場,這在第一階段的小組迴圈賽中是有意義的,因為小組迴圈賽決定名次排列的方法,要求每個隊要重視每場、每局、每分的勝利。但是在非迴圈賽時,當某一支球隊在一場團體賽中已經勝了三場,再進行餘下的一場***或二場***比賽就顯得多餘。儘管為了讓觀眾多欣賞一些比賽,“規程”要求打滿全部五場比賽,但事實上,因為比賽結果已定,運動員也無心戀戰。從前幾屆的半決賽和決賽的比分可以看出,當一方在取得3分後,就放棄了餘下的比賽。
從1993年起,改為“在半決賽或決賽中,當比賽結果已經確定時,裁判長可以決定是否進行餘下的比賽”。2001年,乾脆改為“在非小組迴圈賽時,當勝負已經確定後,餘下的比賽不再進行”。
綜合以上幾個方面,比賽順序的排列是各隊教練員排兵佈陣時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因為兩支總體水平相當的隊,在五場單項中的勝率是不同的,一場團體賽的首場比賽的勝負對全隊的心理影響十分明顯,各隊都希望本隊勝率較高的專案能安排在第一場。大多數隊的男雙和女雙中往往有一名運動員是需要兼打混雙的,因此,該兼項運動員的雙打或混雙比賽哪一場先打就有頗多講究。比如,曾有一場蘇盃比賽,甲隊的女雙實力明顯佔優,而乙隊的一名女雙要兼混雙,甲隊希望女雙先打,其一是在總比分上可以取得領先,其二是在女雙比賽中,儘量消耗乙隊兼混雙運動員的體力,為混雙比賽開路。
蘇盃競賽規程對團體賽五場比賽的順序沒有規定,也沒有原則建議。裁判長在收到比賽雙方的出場名單和比賽順序建議後,如果雙方態度一致就沒問題。如果不一致,裁判長一般以雙方都沒有兼項運動員連場比賽的順序為首選方案,並儘量在兼項的兩場比賽中間隔兩場比賽。至於哪一項先打,一般是:如果單打兼雙打,單打先打;雙打兼混雙,混雙先打,但這也完全由裁判長個人綜合各方面因素而定。換言之,雖然裁判長在做出比賽順序的決定時不受任何約束,卻也能反映出裁判長的綜合業務水平。
作為一名領軍教練,除了要打造一支有實力的隊伍,還應諳熟競賽規程和善於調動自己的各項有利因素,擺好各方關係,這對贏得關鍵戰役也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