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創業活動在全球範圍內又開始活躍起來。大學生作為一個充滿創新精神的群體,也積極投入到創業行列當中。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的相關內容,希望對讀者有所幫助啟發。

  :宜昌扶持大學生成功創業 最高可獲20萬元扶持

  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出臺《關於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實施一次性創業補貼、大學生創業培訓補貼、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扶持資金、大學生創業扶持專案、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七項政策”,以幫助大學生成功創業。

  關鍵詞:創業補貼

  對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自畢業學年起,3年內在湖北初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可在創業地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鼓勵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的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畢業學年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10天的,按規定給予800-12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

  關鍵詞:孵化基地

  鼓勵各地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為大學生創業給予場租、水電減免。

  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辦企業***除國家限制行業外***,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註冊資本不超過50萬,成立時間2年內,正常開展生產經營半年以上的,按照每個創業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補貼1元的標準,給予場租、水電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關鍵詞:無償扶持

  在校大學生和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省自主創業,依法登記註冊,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的,可申請2萬元至20萬元的無償資金扶持。

  省教育廳實施“金種子”大學生創業扶持專案,重點支援在校大學生開展創業活動。

  省科技廳實施“湖北省大學生科技創業專項”,重點支援大學生在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創業。

  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關鍵詞:小額貸款

  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在創業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合夥經營或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在貸款期限內給予全額財政貼息。對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或創業專案經信用社群推薦的,可取消反擔保。

  鼓勵和支援高校畢業生從事網路創業,對在電子商務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創辦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關鍵詞:稅費減免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對大學生創辦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額按50%記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3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除限制行業外***,自其在首次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屬於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宜昌鼓勵大學生就業創業

  建設現代化特大城市,宜昌以人才發展為引領。記者昨悉,市政府釋出關於鼓勵和支援高等學校畢業生在宜就業創業的通知,通過提供生活補貼、小額貸款、減免稅費等方式,鼓勵高校畢業生在宜昌開創事業新篇。

  應屆生到推薦企業就業給補貼

  對參加 “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辦理社保。鼓勵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期滿後留在當地就業,所服務的事業單位可在編制內直接將其招聘為正式職工。

  對到秭歸、興山、長陽、五峰等貧困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的,按規定落實試用期和轉正定級優惠政策。市直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錄用。

  從2014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對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到市政府推薦的企業就業滿一年的,給予6000元的生活補貼。各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生活補貼政策。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當年新增員工人數20%以上的中小企業,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準利率給予不超過50%的財政貼息。對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員工總數 2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可享受400萬元以內的小額擔保貸款,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財政貼息。

  大學生創業給予無償資金扶持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便捷的小額擔保貸款服務。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給予15萬元以內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從事合夥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按每人15萬元內、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標準進行“捆綁式”貸款,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準利率給予財政貼息。貼息所需資金超出有關規定的部分,由各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付。完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群+創業培訓”的聯動機制,優化流程,建立人社、財政、擔保機構、經辦銀行一站式稽核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全部手續並放貸。

  對高校畢業生在微型企業設立登記和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時,實行一表制零收費,同時免收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工本費;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按每戶8000元/年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

  對達到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標準並通過驗收的,授予“宜昌市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稱號,並從就業專項資金中連續3年按照10萬元/年的標準給予補貼。從2014年起,市直每年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200萬元,各縣市區安排一定資金,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提供免場租、免水電費和“一站式”創業服務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場租和水電費補貼。

  從2014年起,市直每年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200萬元,各縣市區安排一定資金,對自主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根據專案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給予2萬元至20萬元的無償資金扶持。從2014年起,每年從市級科研經費中安排資金,支援高校畢業生在軟體和網際網路等領域創業。

  鼓勵畢業生來宜先落戶後就業

  從2014年起,各級在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對在宜高校組織應屆畢業生在宜就業的人數佔當年應屆畢業生總數50%以上、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組織應屆畢業生在宜就業人數佔當年應屆畢業生總數80%以上,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年度對學校給予獎勵。

  明年起,在市直就業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50萬元,支援在宜高校建設就業創業指導站。同時,整合高校畢業生資訊,建立健全回原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資訊庫,實現資源共享。

  建立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和扶持一批規模較大且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作為就業見習基地,按規定落實生活補貼及其他優惠政策。

  取消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大專以上高等院校畢業生可在就業地、創業地辦理城鎮落戶手續;專科以上畢業生來宜發展的可先落戶後就業。

  新就業高校畢業生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及居住年限的限制。鼓勵各縣市區、企業、事業單位自建公共租賃住房,解決高校畢業生過渡性住房問題。高校畢業生在宜昌購買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且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即可按規定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對購房時就業滿3年***自2013年起開始在宜昌就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給予2萬元的安家補助。從2014年起,市財政、各縣市區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於高校畢業生安家補助。

  將困難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範圍。建立困難高校畢業生專門臺賬,通過重點推薦或公益性崗位等渠道安置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