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商標如何申請
現在在國內,想要申請做註冊商標應該怎麼辦理相關的步驟?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註冊怎麼申請?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等有關事項,申請人可以委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辦理。
①委託代理機構代理。我國從1993年下半年起停止商標核轉制,全面實行商標代理制。目前,全國共有136家商標代理機構為商標申請人提供全面、專業的商標法律服務。實踐證明,委託代理具有許多優點:
一是交辦方便、及時。委託人可就近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事務。
二是省時省錢,收費合理。申請人可節省往返商標局的時間和費用。商標代理機構嚴格按物價部門的規定收費。
三是保證質量,按時進行。代理人具備商標專業知識,熟悉申請程式,嚴格依照委託許可權辦事,並及時將商標局的意見轉達給申請人,保證申請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是領證便捷,糾錯及時。商標局定期將《商標註冊證》寄至代理機構,註冊人憑通知即可領取。如發現註冊證有問題,可由代理機構與商標局聯絡予以更正。
五是檔案健全,便於管理和監控。商標代理機構保留委託人的申請資料,通知註冊人商標續展等事項。如在《商標公告》中發現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會及時聯絡申請人,提供幫助。
六是能及時提供商標國外註冊服務。按國際慣例,我國商標申請人到國外辦理商標事務必須通過國外代理機構向官方轉達申請,而國內商標代理組織與國外代理機構有著密切的業務聯絡,可及時提供商標國外註冊服務。
②直接辦理。直接辦理即商標申請人直接去商標局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等事宜。直接辦理除了不具備代理的優點外,還有一些不足之處。
一是申請人需攜帶公章到商標局,既易丟失,又不利於單位使用;
二是對於申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申請人因不熟悉商標法律法規,不知如何處理:
三是商標局以郵寄方式與申請人聯絡,如申請人地址變動或地址不詳,書件則無法寄達;
四是申請人須攜帶有關證件到商標局領取《商標註冊證》。
註冊的商標有哪幾種
據商標法的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商標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哪些種類的商標可以註冊
幾乎任何東西都可以註冊成商標***當然除國旗國微外***。商標可以是文字、字母和數字,或它們的組合。構成商標的可以是圖形、顏色、符號、立體標記***例如商品的形狀和包裝***、有聲標誌***例如音樂聲或聲音***,也可以是香味或具區別特徵的顏色。
商標除了可標明商品或服務的商業性來源,還有其他種類的商標。集體商標為某協會所擁有,該協會的成員用集體商標來標明其符合一定的質量標準和該協會所確定的其他要求。這些協會中有代表性的有,會計師協會、工程師協會或建築師協會。證明商標是用來證明達到某些規定的標準的商標,但不限於僅由任何成員使用。任何人只要交驗有關產品達到若干規定的標準的證明,即可取得證明商標。例如,用於乾酪的英國商標“斯第爾頓”即是一種證明商標。
何為國際註冊轉為國家註冊申請
根據《馬德里議定書》九條之五和《共同實施細則》第22條的規定,將一項國際註冊轉為國家註冊申請,是指自國際註冊之日起五年內,由於基礎申請或基礎註冊被全部或部分駁回、過期、放棄、登出或無效,原屬局向國際局申請撤銷該項國際註冊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原國際註冊的申請人向其國際註冊曾有效的某締約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標的註冊申請時,該申請應以其國際註冊日或後期指定日為申請日期,並且如果該項國際註冊曾享有優先權,此申請亦應享有同樣的優先權,條件是:
***一***此申請於國際註冊被撤銷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二***申請中所列商品和服務實際包括在國際註冊的商品和服務中;
***三***申請符合所適用法律的一切規定,包括費用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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