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批評性通報範文

  批評有的時候並不是單純的批評,還會指出你的錯誤和缺點,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一

  XXX,X性,XXXX年X月生於XXXX。現為甘肅政法學院XXXX級X本X班學生,大學生法律宣傳協會XXXXX部部長。

  XXX自加入法律宣傳協會以來,工作散漫,責任心不強,並且經常推卸責任。尤其是在最近在校團委主辦,法律宣傳協會承辦的“我與祖國共奮進——首屆甘肅政法學院‘學風建設’專題知識競賽”中,表現更是不佳。協會考慮到其工作量少,在協會中也缺少鍛鍊,因此任命其為本次知識競賽活動命題組組長,他口頭表示樂意任命該職務,並且承諾會完成工作。但是,時至今日,校團委要求上交題庫的通知接二連三,而命題組組長並未完成十多天前許下的承諾,還將責任推卸給協會的其他負責人,並且說這與他無任何關係。此舉給法學院以及法律宣傳協會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為加強協會內部組織紀律及思想道德建設,對林強工作散漫,目無組織紀律的錯誤,根據《大學生法律宣傳協會章程》第四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給與通報批評的處分。

  望協會全體成員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協會紀律,塑造良好的個人品質與工作作風,為學院、協會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真正在活動中達到“服務社會,鍛鍊自身”的目的。

  法學院分團委

  大學生法律宣傳協會

  年9月15日

  二

  2011年12月21日,修電電工發現北區公寓5A422宿舍鄧宇、劉冠男、易小蘭、張琦燁四名女生在寢室違規使用燒水壺及功率轉換器,違規電器系四人合夥購得。

  12月23日,經濟學院學生自律委員會查寢時發現25棟211宿舍龍濤違規使用功率轉換器。

  12月25日,經濟學院領導查寢時發現1棟301宿舍羅希違規使用電熱毯。

  為嚴肅校紀,教育學生,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給予鄧宇、劉xx、易xx、張琦燁、龍濤、羅希等6名同學全院通報批評,取消本學年度評先及入黨資格。

  如再有發現違規使用電器的、拒絕檢查的、物品亂擺的將從重從嚴處理。請全院同學嚴格遵守《經濟學院學生寢室安全文明承諾書》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不在寢室記憶體放、使用違規電器。一經發現有存放、使用違規電器的,除暫時保管外,給予宿舍內所有成員紀律處分,並取消該學年度一切評獎評先及助***獎***學金資格。

  xx民族大學經濟學院黨委

  年月日

  三

  理化系xxxx級電子資訊班陳xx、xxxx級環境檢測班支xx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與歷史系同學在寢室發生口角,影響極壞,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經系內領導研究決定給予陳xx、支xx系內通報批評處分。

  以上同學在本學期綜合測評成績中給予-1分處理。

  違紀學生請於一周內到輔導員辦公室填寫理化系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

  理化系

  xxxx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