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責任協議書3篇
通過對我國車輛掛靠行為性質,以及掛靠車輛交通事故導致損害的責任承擔方式的分析,得出我國現階段對於掛靠車輛交通事故損害應由掛靠人與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併為治理掛靠行為提出了由被掛靠人收購掛靠車輛、掛靠人以車輛入股和被掛靠人改變經營範圍等建議。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責任的協議書,僅供參考。
車輛責任協議書篇一:
車輛責任協議書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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