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淑敏寫的文章

  畢淑敏,從事醫學工作20年後,開始專業寫作,共發表作品200萬字。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為了能夠緊緊地握住一雙手

  女孩,你真的不怕死人嗎?

  我在北京隆冬碧藍色的天穹下,這樣問一個美麗的小姑娘,站在臨終關懷醫院晒滿了白色被單的院落裡。

  她穿著一件1994年初最時髦的紅色太空棉短大衣,裹在黑色健美褲裡的雙腿挺拔有力,腳登一雙柿黃色皮短靴一一整個身軀靈巧得象一匹香獐。

  我從來沒有見過香獐,但它是我想象中最靈動活潑的生物,我願以它來命名這位年輕的志願者。

  我不怕。不怕這些就要死去的人。人要死的時候,都非常善良。和他們在一起,我覺得很溫暖。女孩說。

  北京的這所臨終關懷醫院,坐落在亞運村附近。在高樓大廈之問,有一套小小的院落。幾十張病床,經年累月住得滿滿的。風燭殘年的老人,把這裡當作最後的驛站。他們得到周到的治療和細心的照料,直到走進永恆的宇宙。院長告訴我,這裡入院病人的平均住院時間是13.7天。

  您明白這個數字的意思嗎?院長問我。

  我明白。我說。它的意思就是所有走進這所醫院的病人,在不到兩週的時間內,都永遠地離開了我們。

  是的。院長說。他們在告別這個世界的最後的日子裡,都格外地渴望溫情。

  有一個小姑娘,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知道了有這樣一所醫院。她告訴了她的夥伴們。志願者這個名詞是與世界同步的象徵,半是好奇,半是女孩天生的愛心,她和她的夥伴們就到這裡來了,在一個星期五的下午,象一群小香獐跑近這白色的森林。

  剛進院門,她們就後悔丫,甚至不敢邁進充滿藥氣的病房。她們象黎明時分凝結的露珠,幼小和清凌。她們無法理喻什麼是死亡。

  在護士的陪伴下,我戰戰兢兢地走進病房。穿柿黃靴子的小姑娘說。

  一個老人一把抓住我的手,連連叫:杜鵑……杜鵑!

  我剛要說我不是什麼杜鵑,護士使了個眼色,我就閉緊了嘴。老人望著我,眼神裡有一種深沉的眷戀,嘴邊盪出微笑。我和他對視著,恐懼漸漸散去,心裡充滿,從天而降的感動。

  那一天,別的同學忙著擦玻璃、給病人餵飯,我幾乎什麼也沒有做,只是被那個瀕危的老人握著於。他的手很瘦,可是很軟,好象用舊的毛巾。

  護士後來告訴我,老人的女兒遠在美國,名叫杜鵑。電報發了一封又一封,女兒就是不回來。他的神志已經模糊了,把我當成了杜鵑。

  因為學校裡的功課很緊,我們只能一週來一次臨終關懷醫院。我真的覺得我成了杜鵑,急切地盼望著下次志願者活動的日子。時間終於到了,我第一個跑進病房,再也不覺得害怕了。推開房門,在老人躺過的病床上,他已經象煙一樣地消失了,現在是一位老奶奶了……

  我明白了什麼是死亡,它就是一個人永遠地不在了。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老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死的。我希望在我死的時候,身邊能有一個女孩,我能緊緊地握著她的手……真的,就是為了這個,因為我們都會有那一天。為了那一天到來的時候,我不會太孤單,我現在就要付出。所以我要做一個志願者,所以我不怕死亡……

  聽一個如此晶瑩如此年輕的女孩,在晴朗的天氣裡談論死亡,有一種蒼涼悽婉的美麗,盤旋於我們的頭頂。

  您的問題問完了嗎?穿柿黃靴子的女孩很有禮貌地問我。

  哦……完了。我說。我還有許多問題想問她,但看出她心不在焉。

  那我就走了。我還要到病房裡去給他們唱歌呢。她轉過身。

  哦,問最後一個問題:你給他們唱的是什麼歌呢?我說。

  唱《柳堡的故事》,就是“18歲的哥哥,他坐在小河旁……”那首。她輕聲吟起來。你還會唱這麼老的歌哪!我有些吃驚。這是30多年前的流行歌曲了。

  原來不會唱的。後來一位老人對我說,他年輕時最喜歡這首歌的。我就讓我媽媽教會了我。我想,一個人年老的時候,唱起以前的歌,就會回憶起年輕的時候。等

  我老了,也許要讓那時的志願者,唱一支“瀟灑走一同”了。不知道她們會不會給我唱?

  女孩子略微有些憂鬱地說。

  會的。她們一定會的。我十分肯定地說。

  清脆的歌聲,象鴿哨一樣,在白色的院落上空翱翔。

  九九那個豔陽天,18歲的哥哥,他坐在小河邊……

  :曠野與城市

  城市是一粒粒精緻的銀扣,綴在曠野的黑綠色大氅上,不分晝夜地熠熠閃光。

  我聽說的曠野,泛指崇山峻嶺,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煙罕至儲存原始風貌的地方。

  曠野和城市,從根本上講,是對立的。

  人們多以為和城市相對應的那個詞,是鄉村。比如常說“城鄉差別”“城裡人鄉下人”,其實鄉村不過是城市發育的低階階段。再簡陋的鄉村,也是城市的一脈兄長。

  惟有曠野與城市永無聲息地對峙著。城市侵襲了曠野昔日的領地,驅散了曠野原有的駐民,破壞了曠野古老的風景,越來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華,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風光。

  城市是人類所有偉大發明的需求地,展覽廳,比賽場,評判臺。如果有一雙慧眼從宇宙觀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滅的光芒所震撼。曠野是舒緩的,城市是激烈的。曠野是寧靜的,城市喧囂不已。曠野對萬物具有強大的包容性,城市幾乎是人的一統天下……

  人們為了從一個城市,越來越快地到達另一個城市,發明了各工各樣的交通工具。人們用最先進的通訊手段聯結一座座城市,使整個地球成為無所不包的網路。可以說,人們離開廣義上的城市已無法生存。

  我讀過一則登山報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瑪峰的勇敢者,在返回營地的途中,遭遇暴風雪,被困,且無法營救。人們只能通過衛星,接通了他與家人的無線電話。冰暴中,他與遙距萬里的城市內的妻子,討論即將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颶風為訣別的談話伴奏。幾小時後,電話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喚的是曠野永恆的沉默。

  我以為這悽壯的一幕,具有幾分城市和曠野的象徵,城市是人們用智慧和心血,勇氣和時間,一代又一代堆積起來的龐然大物,在城市裡,到處文明的痕跡,遲到於後來的人們,幾乎以為自己被甲執兵,無堅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廣袤大地,曠野無聲地統治著蒼穹,傲視人寰。

  人們把城市像巨釘一樣,楔入曠野,並以此為據點,頑強地繁衍著後代,創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曠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溫文爾雅的接受著。但曠野一旦反撲,人就一籌莫展了。尼雅古城,龐貝古城……一系列歷史上輝煌的城郭名字,湮滅在大地的皺褶裡。

  人們建造了越來越多越來越大的城市,以滿足種種需要,曠野日益退縮著。但人們不應忽略曠野,漠視曠野,而要尋覓出與其相親相守的最佳間隙。善待曠野就是善待人類自身。要知道,人類永遠不可能以城市戰勝曠野,曠野是大自然的肌膚。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柔 和

  “柔和”這個詞,細想起來挺有意思的。先說“和”字,由禾苗和口兩問部分組成,那涵義大概就是有了生長著的禾苗,嘴裡的食物就有了保障,人就該氣定神閒,和和氣氣了。

  這個規律,在農耕社會或許是顛撲不破的。那時只要人的溫飽得到解決,其他的都好說。隨著社會和科技的發達進步。人的較低層次需要得到滿足之後,單是手中的糧,就無法撫平激盪的靈魂了。中國有句俗話,叫作“吃飽了撐的——沒事找事”。可見胃充盈了之後,就有新的問題滋生,起碼無法達到完全的心平氣和。

  再說“柔”這個字。通常想起它的時候,好像稀泥一灘,沒什麼盤骨的模樣。但細琢磨,上半部是“矛”,下半部是“木”——一支木頭削成的矛,看來還是蠻有力度和進攻性的。柔是褒義,比如“柔韌、以柔克剛、剛柔相濟、百炬鋼化作指柔……”,都說明它和陽剛有著同樣重要的美學和實踐價值。

  記得早年當醫學生的時候,一天課上先生問道,大家想想,用酒精消毒的時候,什麼濃度為好?學生齊聲回答,當然是越高越好啦!先生說,錯了。太高濃度的酒精,會使細菌的外壁在極短的時間內凝固,形成一道屏障,後續的酒精就再也殺不進去了,細菌在壁壘後面依然活著。最有效的濃度是把酒清的濃度調得柔和一些,潤物無聲地滲透進去,效果才佳。

  於是我第一次明白了,柔和有時比風暴更有力量。

  柔和是一種品質與風格。它不是喪失原則,而是一種更高境界的堅守,一種不曾劍撥弩長,依舊扼守尊嚴的藝術。柔和是內在的原則和外在的彈性充滿和諧的統一,柔和是虛懷若谷的謙遜啊。不信,你看看報上徵婚廣告淨是徵詢性格柔和的伴侶。人們希望目光是柔和的,語調是柔和的,面龐的線條是柔和的,身體的張力是柔和的……

  當我們輕輕念出“柔和”這個詞的時候,你會覺得有一縷縷藍色的溫潤,瀰漫在脣舌之間。

  有人追索柔和,以為那是速度和技巧的掌握。書刊上有不少教授柔和的小訣竅,比如怎樣讓嗓音柔和,手勢柔和……我見了一個女孩子,為了使性情顯出柔和,在手心用油筆寫了大大的“慢”字,天天描一遍,掌總是藍的。以致揚手時常嚇人一跳,以為她練了邪門武功。併為自己規定每說一句話之前,在心中默數從1到10……她除了讓人感到木吶和喜怒無常外,與柔和不搭界。

  一個人的心如若為柔和,所有對外的柔和形式的摹仿和操練,都是沙上樓閣。

  看看天空和海洋吧。當它們最美麗和博大,最安寧和清潔的時候,它們是柔和的。

  只有成長了自己的心,才會在不經意之間,收穫了柔和。

  我們的聲音柔和了,就更容易滲透到遼遠的空間。我們的目光柔和了,就更輕靈地捲起心扉的窗紗。我們的面龐柔和了,就更流暢地傳達溫暖的誠意。我們的身體柔和了,就更準確地表明與人平等的信念。

  柔和,是力量的內斂和高度自信的寧馨兒。願你一定在某一個清晨,感覺出柔和像雲霧一般悄然襲身。

  愛的迴音壁

  現今中年以下的夫妻,幾乎都是一個孩子,關愛之心,大概達了中國有史以來的最高值。家的感情像個蘋果,姐妹兄弟多了,就會分成好幾瓣。若是千畝一苗,孩子在父母的乾坤裡,便獨步天下了。

  在前所未有的愛意中浸泡的孩子,是否物有所值,感到莫大的幸福?我好奇地問過。孩子們撇嘴說,不,沒覺著誰愛我們。

  我大驚,循循善誘道,你看,媽媽工作那麼忙,還要給你洗衣做飯,爸爸在外面掙錢養家,多不容易!他們多麼愛你們啊……

  孩子很漠然地說,那算什麼呀!誰讓他們當爸爸媽媽呢?也不能白當啊,他們應該的。我以後做了爸爸媽媽也會這樣。這難道就是愛嗎?愛也太平常了!

  我震住了。一個不懂得愛的孩子,就像不會呼吸的魚,出了家庭的水箱,在乾燥的社會上,他不愛人,也不自愛,必將焦渴而死。

  可是,你怎樣讓由你一手哺育長大的孩子,懂得什麼是愛呢?從他的眼睛接受第一縷光線時,已被無微不至的呵護包繞,早已對關照體貼熟視無睹。生物學上有一條規律,當某種物質過於濃烈時,感覺迅速遲鈍麻痺。

  如果把愛定位於關懷,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對他的看顧漸次減少,孩子就會抱怨愛的衰減。“愛就是照料”這個簡陋的命題,把許多成人和孩子一同領入誤區。

  寒霜陡降也能使人感悟幸福,比如父母離異或是早逝。但它災變的副產品,帶著天力人力難違的僵冷。孩子雖然在追憶中,明白了什麼是被愛,那卻是一間正常人家不願走進的課堂。

  孩子降生人間,原應一手承接愛的乳汁,一手播灑愛的甘霖,愛是一本收支平衡的賬簿。可惜從一開始,成人就間不容髮地傾注了所有愛的儲備,劈頭蓋腦砸下,把孩子的一隻手塞得太滿。全是收入,沒有支出,愛沉澱著,淤積著,從神奇化為腐朽,反讓孩子成了無法感到別人是愛你的呢?

  我又問一群孩子,那你們什麼時候感到別人是愛你的呢?

  沒指望得到像樣的回答。一個成人都爭執不休的問題,孩子能懂多少?比如你問一位熱戀中的女人,何時感受被男友所愛?回答一定光怪陸離。

  沒想到孩子的答案晴朗堅定。

  我幫媽媽買醋來著。她看我沒打了瓶子,也沒灑了醋,就說,閨女能幫媽幹活了……我特高興,從那會兒,我知道她是愛我的。翹翹辮女孩說。

  我爸下班回來,我給他倒了一杯水,因為我剛在幼兒園裡學了一首歌,詞裡說的是給媽媽倒水,可我媽還沒回來呢,我就先給我爸倒了。我爸只說了一句,好兒子……就流淚了。從那次起,我知道他是愛我的。光頭小男孩說。

  我給我奶奶耳朵上夾了一朵花,要是別人,她才不讓呢,馬上就得揪下來。可我插的,她一直帶著,見著人就說,看,這是我孫子打扮我呢……我知道她是愛我了……另一個女孩說。

  我大大地驚異了。訝然這些事的碎小和孩子鐵的邏輯。更感動他們談論裡的鄭重神氣和結論的斬釘截鐵。愛與被愛高度簡化了,統一了。孩子在被他人需要時,感到了一個幼小生命的意義。成人注視並強調了這種價值,他們就感悟到深深的愛意,在嘗試給予的現時,他們懂得了什麼是接受。愛是一面遼闊光滑的迴音壁,微小的愛意反覆迴響著,折射著,變成巨大的轟鳴。當付出的愛被隆重接受並珍藏時,孩子終於強烈地感覺到了被愛的尊貴與神聖。

  被太多的愛壓得麻木,騰不出左手的孩子,只得用右手,完成給予和領悟愛的雙重任務。

  天下的父母,如果你愛孩子,一定讓他從力所能及的時候,開始愛你和同圍的人。這絕非成人的自私,而是為孩子一世著想的遠見。不要抱怨孩子天生無愛,愛與被愛是鐵杵成針百年樹人的本領,就像走路一樣,需反覆練習,才會舉步如飛。

  如果把孩子在無邊無際的愛裡泡得口眼翻白,早早剝奪了他感知愛的能力,育出一個愛的低能兒,即使不算彌天大錯,也是成人權力的濫施,或許在遭天譴的。

  在愛中領略被愛,會有加倍的豐收。孩子漸漸長大,一個愛自己愛世界愛人類也愛自然的青年,便噴薄欲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