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枚實名戒指來彌補我對你的愛

  記不清在哪兒聽過這樣一句話:“ 女人似乎天生就熱愛首飾,用那些絢麗多彩花樣繁多的首飾來裝點自己,一隻白金鑲鑽的戒指,一個藍田玉鐲子,或是一條純金項鍊,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間光彩動人。”他從來不懷疑這句話的正確性,但那天他卻發現,女人沒有這類首飾裝扮,似乎也會光彩照人,或者說比戴上首飾的那些女人更可愛。

  她和他是校友,畢業後,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築公司。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說,工資卻很低,但她喜歡他,不為別的,就因為他人實在,好讀書,而且還會寫一手漂亮的文字。

  訂婚那天,按當地風俗,他是要送她一枚鑽石戒指。

  午飯後,他帶她去城裡買首飾。下了車,她說,天熱,我們先到新華書店蹭一會兒涼吧。他笑笑,說,算了吧,買首飾要緊。但她堅持要去,他拗不過她,只好跟她走了進去。

  其實,他平時是非常喜歡逛書店的,只是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為他已經去那家首飾店看了好幾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裡的錢買了鑽石戒指,就只剩下生活費了。

  進了書店,她似乎不是在蹭涼或看書,而是在找書。不一會兒,她興奮地對他說,你看,這本書不錯,這本書也不錯的。他笑笑,說,這是一套,餘秋雨的,這也是一套,村上春樹的,都是系列叢書,也都非常的不錯。說完這話,他後悔了,因為他話音剛落,他就聽她說,那就買了吧。

  他尷尬地說,挺貴的,好幾百呢,都夠我一個月生活費了。

  她不聽,說,就是要買嘛!

  提著沉甸甸的兩套書,他跟在她後面,想著心思,而她哼著小曲,三步兩步就跨進了首飾店。看了半天,她說,這些戒指怎麼都這麼亮啊?太顯眼了,誰好意思戴!

  他說,鑽石戒指,當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為然,說,其實,我對首飾一點都不感興趣。要不,以後再說?

  他搖搖頭,那怎麼行?這是風俗,不能破的。

  她說,剛剛不是買了,我喜歡書。風俗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猶豫了半天,最終他拗不過她,就沒有買。

  他想問她,人家都說,女人天生就喜歡珠寶首飾,你怎麼就不喜歡呢?但他最終沒有問,他不糊塗,他知道她心裡是怎麼想的,她是想用買項鍊的錢給他買那兩套他一直想買而沒有捨得買的書啊。於是,他暗暗發誓,將來一定要給她買一枚最獨一無二的鑽石戒指。

  若干年後,他成了一個知名的作家,還是一個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對她說,他要兌現他的諾言,他拿出那枚他親手為她實名制定製的樂維斯鑽戒,顫抖著戴在了她的無名指上。然後單膝跪在地上說,“我想向你求婚,當初沒有條件,欠你太多。現在我要用這一枚代表著一生一世不離不棄的戒指,來證明我對你獨一無二的愛。你願意嫁給我嗎?”

  她沒有說話,她默默地將樂維斯戒指從指間摘下,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說,這是他們愛的見證,她要好好珍藏一輩子。

  於是,他的眼睛就溼潤了。他忽然發現,她不戴珠寶首飾竟也是那樣的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