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大雅既醉的原文及註釋

  《大雅·既醉》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為《大雅》的第十三篇。全詩八章,每章四句,通篇都是祝福詞,描述周代統治者祭祀祖先,祝官代表神屍對主祭者周王傳達神靈旨意,表示祝福,祭祀完畢後周王和諸侯盡情宴飲。接下來由小編給大家帶來詩經大雅既醉,希望大家喜歡!

  

  既醉

  既醉以酒,既飽以德。君子萬年,介爾景福。

  既醉以酒,爾餚既將。君子萬年,介爾昭明。

  昭明有融,高朗令終,令終有俶。公屍嘉告。

  其告維何?籩豆靜嘉。朋友攸攝,攝以威儀。

  威儀孔時,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匱,永錫爾類。

  其類維何?室家之壺。君子萬年,永錫祚胤。

  其胤維何?天被爾祿。君子萬年,景命有僕。

  其僕維何?釐爾女士。釐爾女士,從以孫子。

  註釋

  ⑴介:借為“丐”,施予。景福:大福。

  ⑵將:美。

  ⑶昭明:光明。

  ⑷有融:融融,盛長之貌。

  ⑸令終:好的結果。

  ⑹俶***chù***:始。

  ⑺公屍:古代祭祀時以人裝扮成祖先接受祭祀,這人就稱“屍”,祖先為君主諸侯,則稱“公屍”。嘉告:好話,指祭祀時祝官代表屍為主祭者致嘏辭***賜福之辭***。

  ⑻籩***biān***豆:兩種古代食器、禮器,籩竹製,豆陶製或青銅製。靜:善。

  ⑼攸攝:所助,所輔。攝,輔助。

  ⑽孔時:很好。

  ⑾匱***kuì***:虧,竭。

  ⑿錫***cì***:同“賜”。類:屬類。

  ⒀壺***kǔn***:宮中之道,引申為齊家。

  ⒁祚***zuò***:福。胤***yìn***:後嗣。

  ⒂被:加。

  ⒃景命:大命,天命。僕:附。

  ⒄釐***lí***:賜。女士:女男。又鄭箋釋為“女而有士行者”。

  ⒅從以:隨之以。孫子:“子孫”的倒文。

  詩經大雅既醉的譯文

  甘醇美酒喝個醉,你的恩德我飽受。祝你主人萬年壽,天賜洪福永享有。

  甘醇美酒喝個醉,你的佳餚我細品。祝你主人壽不盡,天賜成功大光明。

  幸福光明樂融融,德高望重得善終。善終自然當善始,神主良言願贈送。

  神主良言什麼樣?祭品豐美放盤裡。賓朋紛紛來助祭,增光添彩重禮儀。

  隆重禮儀很合適,主人盡孝得孝子。孝子永遠不會少,上天賜你好後嗣。

  賜你後嗣什麼樣?善理家業有良方。祝你主人壽綿長,天賜福分後代享。

  傳到後代什麼樣?上天給你添厚祿。祝你主人長生福,自有天命多奴僕。

  奴僕眾多什麼樣?天賜男女更美滿。天賜男女更美滿,子孫不絕代代傳。

  詩經大雅既醉的鑑賞

  《毛序》雲:“《既醉》,大***太***平也。醉酒飽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三家詩無異義。宋嚴粲《詩緝》雲:“此詩成王祭畢而燕***宴***臣也。太平無事,而後君臣可以燕飲相樂,故曰太平也。講師言醉酒飽德,止章首二語;又言人有士君子之行,非詩意矣。”對《毛詩序》之說認同前半部分而否定後半部分。朱熹《詩集傳》則說此詩系“父兄所以答《行葦》之詩,言享其飲食恩意之厚,而願其受福如此也”,但其說實臆測之辭,不可信。今人程俊英《詩經譯註》謂“這是周王祭祀祖先,祝官代表神主對主祭者周王的祝辭”,高亨《詩經今注》謂“這首詩當是祝官致嘏辭後所唱的歌,可以稱為嘏歌”,嘏歌是一種特定的祝辭,故程、高二說實際上相同,茲從之。

  詩以“既”字領起,用的雖是賦法,但並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筆致深堪咀嚼,方玉潤《詩經原始》評曰“起得飄忽”,頗為中肯。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飽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誠心,更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辭祝福作了充分的鋪墊。享受了主祭者獻上的豐盛的美酒佳餚,對他的拳拳之意不能無動於衷。因此,神主代表神願意賜給獻祭人各種福分,自然是順理成章之事。

  詩的前兩章,講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滿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禮數周到,便預祝他萬年長壽,能永遠獲得神所賜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終有俶,公屍嘉告”,直接點出公屍,說明下文均為神主具體的祝福之辭,誠如陳子展所云,“為一篇承上啟下之關鍵”。如果把此詩比為一篇小說,則前兩章用的是第一人稱敘述法,而後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稱敘述法,第三章則是兩者的過渡。“其告維何”、“其類維何”、“其胤維何”、“其僕維何”云云,等於現代漢語“他的……是什麼?他的……是……”這樣的結構。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謝獻祭人的隆重禮節外,其餘四章都是祝福的具體內容。從盡孝、治家、多僕幾個方面娓娓道來,顯出神意之確鑿。詩的中心詞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獻祭充分體現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於他。方玉潤《詩經原始》指出:“首二章福德雙題,三章單承德字,四章以下皆言福,蓋借嘏詞以傳神意耳。然非有是德何以膺是福?”其說不為無據。而神主所宣佈的將賜之福,在詩中主要是屬於家庭方面而不是屬於軍國方面的,頗顯示出此詩頌禱的傾向性,對一般讀者來說這似乎也更有親切感。

  從詩的藝術手法看,善於運用半頂針修辭格是此篇的一個特色。《詩經》中運用頂針修辭手法屢見不鮮,但像此篇這樣上文尾句與下文起句相互綰結,而重複只在上句的末一字與下句的第二字那樣的修辭方法***姑稱之為半頂針修辭***,卻是並不多見的。其實,接第三章“公屍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維何”句、接第五章“永錫爾類”句的第六章“其類維何”句、接第六章“永錫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維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僕”句的第八章“其僕維何”句,若改為“嘉告維何”、“爾類維何”、“祚胤維何”、“有僕維何”,也完全可以,這樣各章之間便以純粹的頂針格相貫連。但此篇的作者卻蹊徑別出,不取上下章銜接文字完全重複的純頂針格,而仍收“蟬聯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潤《詩經原始》***之效,並別具曲折靈動之勢,實在令人拍案叫絕。這章與章的半頂針銜接又與各章章內的純頂針修辭***如“高朗令終”與“令終有俶”、“朋友攸攝”與“攝以威儀”、“君子有孝子”與“孝子不匱”***連成一片,令人讀來真有“大珠小珠落玉盤”之感。由此可見,《頌》詩的表現力也相當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