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實習自我鑑定

  是實習生對於自己的職業操守進行一系列的反思與評價,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希望大家喜歡!

  篇1

  一年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生活結束了,在指導老師和律師所的精心指導下,經過自己腳踏實地、勤奮努力的工作,學到很多,懂得了很多,真切感受到了律師職業中的箇中滋味。

  首先,對律師職業的認識更加深刻。

  十年前立志成為一個律師,而今馬上就要變成現實,但是當自己真正走進律師行業的時候,才知道並非如自己最初想象的那樣美好。經過一年的實習,讓我真正認識了律師職業的現狀,使我從內心深處明白,做為一名律師一定要遵守法律,信仰法律,遵守職業道德,在律師工作的任何一個環節中始終都要堅持誠信原則,認真遵守律師執業行為規範,作為一個法律人,應當做社會守法誠信的表率。

  其次,具備良好的專業知識技能、嚴謹敬業的執業精神是做好律師的基礎。

  書本的知識是死的,現實中的法律才是活的,才最真實。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並不是有證就行,不但需要專業的知識和技能,還需要廣博的其他知識和良好的綜合素養。經過一年的實習,我明白了以前的學習只是打了個基礎,要想成為一個合格的律師,必須具備終身學習的能力,律師行業是一個終生學習的職業。一年來,在指導老師和事務所的指導幫助下,我逐步熟悉了辦案流程,學會了如何與當事人很好地溝通、交談、簽約,明白了不同型別案件的司法程式,熟悉了各種業務一般的辦案思路和方法。經過實踐鍛鍊,現在已經基本具備了獨立辦案的能力。一年來,我被指導老師和所裡的律師們這種認真勤奮,嚴謹敬業的精神所打動,感受到要成為一個合格的律師,這種精神必不可少。

  第三,走先博後專的發展道路才適合自己。

  一年來,自己更多的學習了民訴和非訴業務,這讓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對律師業務有了更全面的認識。在今後的執業過程中要加強刑訴方面的業務鍛鍊,做到各種業務全面發展,為將來走專業道路做好準備。

  一年的實習收穫很多,缺乏的更多,從一名準律師到一名小律師再到一名成功的律師,直至成為一名法治中國的建設者,是一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需要付出一生的努力,只有不斷完善自己才能堅持到最後。

  篇2

  在實習中,通過從事具體的律師實務,對法律職業或法律人的理解不斷深化,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理論與現實的衝突,再往後執業中應特別注意和克服這些差異和衝突。看人生百態,觀社會風雲,這正是律師行業的魅力之所在。社會發展、情勢變遷、新的問題,新的思維,只有努力學習、勇於創新實踐,再能與時俱進。

  實習期間,對律師實務、及辦案流程有了更深刻、更直觀的認識,具體包括:

  一、空閒時間經常拿執業律師已辦結案件的卷宗,進行學習,看看他們最後是怎麼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從中即學會了執業律師辦理案件的整個流程,也瞭解到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執業律師舉證、質證、辯論全過程。

  二、旁聽案件。對案件審理並非我們現象中的那樣充滿激情和動人心魄。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很多程式性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又靈活的一面。

  三、跟執業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會,深深感受和體會到律師執業的重大意義,也體會到律師在刑辯中獲得案卷材料的有限。

  四、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卷材料、影印材料、送達檔案、領取判決裁定。在一年實習期間裡,我們配合所內勤,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篇3

  我叫xx,系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執業律師。經過上一年來的工作,為我在20xx度奠定了執業基礎,但是我亦體味到作為一名社會主義事業的法律工作者的神聖使命和艱辛,感受到了來的愉悅之甘甜和不令人滿意的纏訴之苦澀。針對20xx年度的執業情況,作出如下述職望各位領導給予批評和指正:

  一、思想政治及律師道德紀律方面

  作為一名律師,認真學習“三個代表”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思想,愛崗敬業,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目標,構建和諧社會為最終目的,就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認真履行職責,以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首要任務。在執業中必須堅持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為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服務,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服務。一年來,我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在業務活動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盡職盡責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努力滿足當事人的正當要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與同行律師、法律工作者之間互相尊重,公平競爭,共同提高執業水平。在從業過程中,不私自接受當事人的委託承辦法律事務;積極履行律師事務所指派的為無能力交納代理費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採用挑訟的方式擴大業務;不私自向委託人收取報酬和禮品或者其他費用;堅決與律所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身良好的職業素質和修養。

  二、業務工作方面

  一年來的工作,檢驗了我多年來法律知識、法學理論的認知水平和厚度。

  首先,當事人,當事人,不在難處不求人。律師所要面對的問題是較為糾結的法律疑難雜症;所要面對的物件一般是走投無路、萬念俱滅、心灰意冷深陷錯綜複雜矛盾中的當事人,接案時,通過交談,要弄清楚當事人對本案期許程度。如果其期許值太高,要求太過分,那麼就要慎之又慎的對待本案的接與不接的問題。充分交流溝通,主要是做到初步瞭解案情。此時律師先要把當事人傾向性的描述從案情中剝離出來,儘量客觀真實的復原案件。之後,要理性的向當事人分析案情,謹慎的解讀相關法律規定。一旦遇到當事人要求你對案件本身作出預測時,我的建議是不向當事人作出預測。

  其次,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既然受理了案件,就要竭盡所能的去辦理案件。積極的進行調查取證,認真的研究案情,在尊重案件事實的前提下,儘可能多查閱相關案例等材料,儘可能窮盡開庭時候的複雜局面,多次多輪的論證並整理出最佳的案件代理或辯護思路,為開庭作足準備,儘可能做到有備無患。

  最後,辦案件決不能辦得:為人解憂自惹憂。故此,這一環節最容易忽視,但最重要。總結案件,可知辦案得失,有利於提高業務水平;善後當事人,旨在息訴止怨,有利於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