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學憲法黑板報
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萬家。那麼關於怎麼做呢?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關於的文字資料和圖片,希望對你有用,歡迎閱讀!
內容1:
全國法制宣傳日
設立
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在這一天中,部分民眾可進法院參觀。
從1986年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六五”普法在全國普遍展開。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標誌寓意
該作品底色為紅色,由“法”字演繹而來。“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條弧形光帶,穿越整個圓形,具有動感、傳播、放射、擴大之效應,寓意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像光芒一樣在全社會傳播,同時又如一隻用於宣講法律知識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鑰匙,插在三條光帶中,象徵通過法制宣傳教育開啟法律知識之門,啟迪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 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公民權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基礎,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依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瞭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因此,將現行憲法的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充分體現了憲法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體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體現了***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2001年以來,我國各地、各部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過舉辦座談會、書畫展、網上論壇,印發宣傳資料,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制作播出專欄、專版、專題節目等多種形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傳播了法律知識,弘揚了法治精神,促進了社會和諧。“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正逐步成為我國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載體,成為展示中國法治建設成就,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視窗。
圖片:
圖片1
圖片2
圖片3
內容2:
1、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
2、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程序;
3、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4、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5、憲法是人民意志的體現;
6、一切權利屬於人民;
7、遵守憲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
8、樹立憲法意識,維護憲法權威;
9、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0、公正司法和嚴格執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