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場地租賃合同

  學校場地開放校園是社會一部分,那麼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教育等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吳川市人民東路架羅嶺鑑江中學內 場地,面積7000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2012 年1月1日起至 2022 年1月1日止,共計10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免場地使用租金,以教學裝置為押金,其他費用另議。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相關費用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學校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1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第七條 其他規定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出租人***甲方***:

  主要負責人:

  承租人***乙方***:

  主要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小學教育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15號 場地,佔地面積約18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11000平主方米,出租給乙方作民辦小學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12▁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止,共計▁

  8▁年▁零▁個月;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支付,乙方每年9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租金標準為人民幣叄佰伍拾萬元,每年5%遞增;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3▁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9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