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位承包租賃合同

  我們身處在一個廣告無處不在的時空裡,你知道是怎樣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賃位的權利,乙方合法享有承租本合同租賃位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商議,達成以下共識,條款如下:

  一.廣告位承包位置

  廣告位位置及尺寸註明:4個高立柱廣告位***其中2個雙面牌2個三面牌***。廣告位尺寸:長 18米、高 6米。具體承包廣告位置見本合同附件照片及標註。

  二.廣告位承包期限

  乙方所承包上述廣告位,租賃期限期為3年,即從: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三.廣告位承包費用

  ***一*** 承包費用

  乙方所承包的上述四塊廣告位每一年費用為:人民幣貳拾陸萬元***¥260,000.00***,三年總計:人民幣柒拾捌萬元***¥780,000.00***。

  ***二*** 承包保證金

  本合同自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由乙方預付甲方保證金 人民幣貳萬元***¥20,000.00***,該保證金不能抵扣乙方應付承包費。待承包期滿乙方向甲方交還廣告牌雙方檢驗無重大損壞後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若甲乙雙方繼續簽署承包協議,該保證金可衝抵新承包協議中約定的保證金或租賃費。

  ***三*** 付款方式

  2014年5月1日前支付甲方承包費:人民幣壹拾叄萬元 ***¥130,000.00***;2014年10月31日前支付甲方承包費:人民幣壹拾叄萬元***¥130,000.00***。剩餘兩年廣告位承包費用,均按照以上付款方式和額度支付。

  四.甲乙雙方責權與義務

  1.乙方所承包上述廣告位,其結構設計、製作、電費、更換等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其釋出內容的真實合法性,所釋出的廣告內容,由乙方自行向工商管理部門審批;

  3.甲方及甲方的關聯單位若需釋出廣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給予甲方優先權。

  4.乙方所承包上述廣告位的所有材料及裝置最終產權歸甲方所有;

  5.乙方所需電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但不承擔違約責任。廣告牌安裝施工及後期畫面更換、維護過程中的用電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並應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6.甲方必須確保在合同期內,乙方對該廣告位擁有的使用權。不得將乙方所承包廣告位區域轉讓第三方;

  7.甲方必須確保向乙方承包的廣告位系甲方擁有完全使用權,在合同期內,若因甲方對此廣告位的使用權糾紛造成的問題及損失,甲方需承擔乙方的全部賠償責任;

  8.在承包期內,乙方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確認後,有權將此廣告位經營權外包給第三方,其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9.承包前,甲方必須處理好原廣告位和原承包人之間的承包事宜,避免產生糾紛,如若發生,則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後果。

  10.如因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的變更,其責任與義務應由變更方的下一繼承者承擔,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11.甲乙雙方應保守合同條款的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條款.

  12.乙方在履行合同的第一年內,承諾為甲方額外增加5塊廣告業務,廣告位由甲方全額出資修建,產權歸甲方所有。增加的廣告位按本協議條件由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三年租賃價格雙方簽署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13.如乙方無法按甲方要求在承包期滿一年時新增5塊廣告位,乙方按違約處理,甲方則無條件收回合同內四塊廣告位的使用權。

  五、承包期滿處理方式

  1.乙方的承包期滿後,甲方保證乙方在與其他競爭者公平競爭的同等條件下擁有該廣告資源的優先承包租賃權;

  2.如甲方安排政府公益性廣告,乙方須接受,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將公益廣告佔用天數在合同期限基礎上順延,順延期間的合同約定條款不變。

  3.乙方的承包期滿後,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完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前,此廣告牌的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此廣告牌或將其租賃。

  4.乙方的承包期滿後,若乙方無意經營下去,可提前告知甲方,甲方自動收回廣告位使用權。

  六、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乙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自行拆除廣告牌,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預交的租賃費,甲方按剩餘天數折算,在合同終止後十五日內返還乙方。如果雙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籤補充合同。

  2.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3.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承包費給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相關損失由乙方負責。

  4.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工期延誤、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相關損失由甲方負責。

  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並友好協商,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非責任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