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普法教育手抄報圖片
生活中不能不懂法律。你知道多少法律知識呢?法制手抄報怎麼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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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普法教育手抄報的資料
一、人身權的概述
1.人身權的概念
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
2.人身權的分類
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
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具有法律尚的獨立資格必須具有的民事權利,公民、法人都有人格權。具體包括:***1***生命權;***2***身體權;***3***健康權;***4***姓名權和名稱權;***5***名譽權;***6***肖像權;***7***隱私權。
身份權是指民事主體因具有某種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主要包括:***1***親權;***2***配偶權;***3***親屬權;***4***榮譽權等。
3. 人身權的保護
保護人身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消除影響、恢復名譽;***3***賠禮道歉;***4***賠償損失。
二、法制名言警句
1*** 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2*** 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管子***戰國***《管子·七臣七主》
3*** 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吳兢***唐***《貞觀政要·公平》
4*** 法是一套權威性的審判指南或者基礎。――龐德***美***《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律的任務》
5*** 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6*** 當秩序成了混亂的時候,就不得不用混亂來維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羅曼·羅蘭***法***《哥拉·布勒尼翁》
7*** 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8*** 法律應該是穩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9*** 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10*** 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範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三、法律故事點評
1、選舉非兒戲 破壞要懲處
2004年的一天上午,某市李莊有一名40多歲的婦女,由於對鄉人大代表候選人鄧某有意見,在全村選民正在進行投票選舉鄉人大代表時,竟然糾集部分村民阻止選舉,謾罵、阻礙其他選民投票,還起鬨、推搡工作人員,搶奪人大代表選舉票箱,並撕毀選票。把剩下的選舉票箱扔進村邊的小河裡,在無奈的情況下,工作人員只好返回。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為保障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處分” 不久,幾名公然破壞人大代表選舉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後來他們受到了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處罰。
2、要奔前程走正道 花錢賄選要處罰
湖南嶽陽市某鎮召開人大會擬補選一名副鎮長。現年34歲的本鎮畜牧水產站站長鄒魯得知後,便通知鄒遊、柴榮共同商議如何競選副鎮長。鄒魯武決定拿出3000元,由鄒遊、柴榮對各自熟悉的人大代表行賄,共賄賂27名人大代表。鄒魯武還利用自己是鎮人大會第四代表團團長的身份,跟鎮人大代表打招呼,結果在選舉會上順利當選。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把破壞選舉的行為依法定為破壞選舉罪。該罪是指違反選舉法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檔案、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當地縣人民法院近日對鄒魯武賄選案作出判決,以“破壞選舉罪”判處剝奪政治權利1年。在今年6月,鄒魯武因賄選被鎮人大會罷免了副鎮長職務。參與策劃賄選的鄒遊、柴榮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