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投資公司的簡介

  城建投資公司屬於事業單位或者國有獨資公司性質,帶有政府性質的特殊市場經營體。以下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城建投資公司簡介

  全國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資融資平臺,全稱為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簡稱“城投”。起源於1991年,當時,國務院進行新一輪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不再直接負責基礎設施建設,而是將其公司化執行,承擔相應的政府職能;此類城投公司很多是不具備盈利能力的,屬於事業單位或者國有獨資公司性質,他們是通過政府補貼的方式實現盈利,屬於帶有政府性質的特殊市場經營體。

  城建投資公司的發展歷程

  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之後,重慶、廣東等省市也相繼成立。這段時間的操作模式,是政府投融資平臺只是個載體,自身並無資產。當時的城投公司主要由財政部門、建委共同組建,公司資本金和專案資本金由財政撥款,其餘以財政擔保向銀行貸款。1995年,國家《擔保法》出臺後,這種模式難以為繼:財政不能擔保,而這類公司沒有自己的資產,債務上升,舉步維艱。

  而地方投融資平臺的真正繁榮始於2008年下半年,在4萬億投資的刺激政策出臺後,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高調宣佈積極支援國家重點專案和基礎設施建設。

  2009年3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提出:“支援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專案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同時,為了做強做大投融資平臺,即城投公司,各級政府把公用企事業單位的資產納入城投,比如自來水公司、公交公司、熱力公司,燃氣公司等,更好的發揮了投融資平臺的作用。

  而2011年發改委發2881號文,明確規定,城投公司的主營收入70%需要來自自身,政府補貼只能佔30%。這一政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預防地方政府財政開支太大,間接帶來中央政府大規模財政赤字。

  相對國家的城市化程序而言,城投公司還是個新生事物,以後要走的路還很長,而其扮演的角色也將會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