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實習個人鑑定

  實習,是給大學生們上了一節充實的公開課,那麼你要怎麼去寫呢?下面由本小編精心整理的,希望可以幫到你哦!

  篇一

  我實習的單位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主要是辦理刑事二審和刑事複核案件,案件範圍涉及除了經濟犯罪外的其他各類刑事案件。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實習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指導老師的安排,禮貌待人,不遲到、不早退,工作積極肯幹。在工作中嚴守單位的有關祕密,不出現責任事故。通過三個月的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收穫很大。實習期間,我學習和掌握了人民法院工作的工作流程,瞭解了各類案件的訴訟程式,尤其是刑事二審了刑事複核案件的主要訴訟程式和流程。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刑事判決書、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閱卷通知書、指定辯護通知書、委託宣判函、送達回證、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刑事案件庭審的二審開庭審理程式、二審複核程式。

  作為實習生,我始終牢記自己的工作職責,以端正的學習態度和高度的責任感,努力做好各項工作。注意理論聯絡實際,把在校學到的知識與案件聯絡起來,不懂就問,虛心請教老師, 豐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識,學會了為人處事的道理以及法院工作的嚴謹性。與老師出差辦案,調查取證,不怕苦不怕累。以嚴謹的態度,較好地完成好老師交給的各項任務。其中擔任代理書記員一次,合議記錄1件,提審被告人記錄4件,詢問記錄2件,宣判記錄1件。校對法律文書30多份,退寄案件若干件,以及裝訂編寫卷宗目錄,接待律師閱卷等,對其他工作從不分內外。在協助辦案人員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認真做好記錄。

  在實習中也發現了自己有許多不足之處,法律基礎知識還不夠紮實,對於法律程式的理解不夠全面,對於辦案的某些細節容易忽略,今後必當謙虛謹慎,戒驕戒躁,不斷改正自己的缺點和不足,爭取更大的成績。自己深知,作為一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必須勤於學習,不斷磨練自己的意志品德,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將來才能對社會作出貢獻。

  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知識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和辦案的技巧,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指導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篇二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於法院的工作,對於那裡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於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說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於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衝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著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後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麼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法院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法院裡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深入瞭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也深深體會到大到“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的道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和書記員都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聖的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

  篇三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著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說,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XX年年12月24號——到2010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瞭解社會實踐,但說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麼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瞭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著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說,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裡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裡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裡,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著什麼,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著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路暴力、凶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小學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閱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裡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著什麼……

  最後,想要說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穫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務工作中,並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於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後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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