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藝術團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促進老年藝術團工作和演出的順利進行,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一、藝術團是群眾性的藝術團體,其宗旨是自娛自樂、服務社會、配合黨的中心工作開展宣傳活動,豐富活躍群眾文化生活,實現老年人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要求。
二、藝術團在老年大學直接管理下開展工作。
三、藝術團實行團長負責制。副團長協助團長安排藝術團的排練、演出活動,藝術團設編導組、演唱隊、舞蹈隊、聲樂隊等。音樂老師負責藝術團的培訓、教練等事項。
四、藝術團演職人員、應以老年大學學員為基礎,適當吸收社會上離、退休、退養人員和其他人員參加,實行入團退團自願,但入團和退團時必須登記註冊。
五、演員必須服從編導組的安排,服從藝術團的統一調配,全體演職人員必須以藝術團的活動為主,演出活動由藝術團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和安排對外演出活動。如確需臨時參與社會其它演出團體的活動,必須經藝術團的同意。
六、藝術團內部的各藝術隊隊長由民主推選產生,報藝術團批准。如需調整,須經藝術團同意。各藝術隊隊長在編導組統一安排下帶領本隊隊員開展活動。
七、藝術團應著力培養本團的樂器演奏人員,一般不外聘社會上的演奏人員,確需外聘的由藝術團統一安排。
八、藝術團的所有服裝、道具、樂器,實行統一登記造冊、統一管理,不經藝術團同意不得自行購置。
九、老年大學在辦好音樂班的基礎上,搞好藝術團的培訓和演出活動。
十、在活動中心場所內不得從事與老年人無關的其他活動。
十一、本規定即日起執行。
二
為能正常有序地開展排練,演出活動,實現”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宗旨,在”熱愛老樹根,維護老樹根,服從老樹根”的前提下,特制定以下綜合管理制度和規定,作為全團共同遵守的規則:
一關於加入和退出藝術團的規定:
1凡有一定藝術專長,歷來沒有違法劣跡,且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能保證參加本團排練和演出活動的,中老年退休人員.均可申請加入本團。
2經本團團委會綜合評定合格後,填寫“團員登記表”和“健康狀況表”,經團長複核批准後,正式成為本藝術團成員。
3凡隱瞞本人曾受到政法部門處理,或涉及黃毒賭違法行為的團員,一經發現,立即勸退離團。
4為保障有持續健康向上地活力,本團團員最高活動截止年齡為75週歲。到年齡團員即自動離團。
5團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彩排,演出的或團裡重大活動的,教育無效後,請其自動離團。
6團員在日常排練中有事要請假,不得遲到,早退,無辜缺勤,多次不參加排練,影響整體排練的,勸其退離團隊。***特殊情況例外***。
7藝術團是提供藝術活動的平臺,凡在這一平臺製造矛盾糾紛,拉幫結派,影響團團結的都違背了藝術團的初衷。影響較大地,要勸其退離團隊。
8團員有正當理由要退離團隊的,應及時批准,並協助辦理相關離團手續後離隊。
9所有退離隊人員必需辦理離隊手續,交清演出服,道具,箱包等。取回個人押金。物品損壞的要作價賠償。
二關於排練及考勤制度規定:
1常規排練時間規定:樂隊:每週三下午1:30~4:00舞蹈:每週日,三下午:1:30~4:00
聲樂:每週日下午:1:30~4:00
如有演出或重大活動需調整排練時間和場次另行通知。
2關於採風和假期規定:
原則上每年採風一次,時間,地點,日程視實際狀況定,但要個人和出勤掛鉤。
為維護中老年人身體,設寒暑假。時間根據氣候變化另行安排。
3本團排練實行點名考勤制度。即活動準時集中點名,做好考勤記錄。做到有事事先請假,不缺席,不遲到,不早退。
4要尊重,服從編導和主創老師排練。不以個人喜好隨便節目安排。個人創意,建議沒認可,要服從大局。不允許罷排罷演現象發生。
5凡本團排練,演出及重大活動安排期間,都不得飲酒。私下飲酒發生行為後果,本團概不負責。
三服裝,道具使用保管規定:
1本團演出服裝採用個人保管制,隨服裝每人發了個箱包以便服裝攜帶和儲存。規定每人收取壹百圓押金,在辦完離團手續後退還本人。
2團員要認真負責使用保管好服裝,道具,保持服裝的整潔完好,防止黴爛蟲咬。服裝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追查責任,嚴肅查處。
3服裝箱包是演出服配備的必備裝備,演出攜帶整齊化一,既提高了藝術團的品質,又防止演出服出錯起了定作用。因此每次都要自覺攜帶服裝箱包參加演出。
四演出和重大活動紀律規定:
1演出和重大活動必須在團的統一領導下,有序進行。演出服從舞臺監督的排程安排。重大活動服從團領導指揮。
2各演職人員各盡其責,按節目單順序認真候場,看管好演出器材。不得大聲喧譁,戲鬧。
3後勤人員應積極做好演出器材的運輸,裝卸工作。其他演職也應協力做好演出準備工作。
4形成良好的演出風氣,認真演出,避免差錯。既使出誤差,也鎮靜自若完成演出,不做怪樣,維護舞臺形象。
五建立團委會例會制度:
為加強藝術團管理,使之發展壯大。經研究決定建立團委會例會制,例會分定期和不定期二類。
1定期例會每月一次:研究,佈置下月工作。
2不定期例會通常在演出或重大活動前:研究保障措施。
3參加人員:全體團委。
三
晚霞藝術團組建於20xx年3月,是以全國中老年藝術團、隊及個人組成的群眾性藝術團體。晚霞藝術團的宗旨是: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豐富、活躍老年人晚年生活;展示中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面貌與藝術風采;努力成為我國中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設的視窗;為建設和諧社會多做貢獻。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定名為晚霞藝術團。屬公益性藝術團體。職能是組織、協調、配合晚霞網開展各項活動。
第二條:本團是以全國中老年藝術團隊及個人組成的的群眾性藝術團體。各團平時的排練、演出活動均與晚霞藝術團無關。
第三條:晚霞網組織、參與的活動主要以晚霞藝術團的各成員團隊為主。
第四條:本團隸屬於晚霞網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晚霞網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指導下開展活動。
第二章團員
第五條:團隊/團員入團條件
1、各類中老年藝術團隊及具有一定文藝特長的中老年人均可報名加入晚霞藝術團.
2、在聲樂、舞蹈、器樂、戲劇、曲藝等方面有一定的功底;
3、熱心藝術事業,具有集體觀念和奉獻精神;
4、身體素質較好,有良好的品德和操守,組織紀律性強;
5、加入晚霞藝術團要遵守自願參加、費用自理、責任自負的原則。
6、演出活動前必須事先告知自身身體健康狀況,並由本人及家屬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如在演出過程中出現因自身健康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與晚霞藝術團無關。
7、凡具備上述條件欲加入藝術團的團隊/人員,填寫《晚霞藝術團入團申請表》,並在晚霞網社團頻道***q.wanxia***以團隊名稱註冊使用者,上傳團隊標識、團隊簡介、活動照片及最新活動資訊,團隊成員以實名註冊後加入該團隊。
第六條:團員的權利
1.參加晚霞藝術團組織的各項公益性演出活動;
2.有權保留原團隊名稱;
3.參加晚霞藝術團召開的會議,享有選舉與被選舉權;
4.有權就改進團、分團工作提出批評意見與建議;
5.對晚霞藝術團的工作有權進行監督;
6.有權接受晚霞藝術團的表彰獎勵;
7.有自願退團的權利。
第七條:團員的義務
1.承認和遵守晚霞藝術團團章和各項規章制度,並能積極參加活動;
2.面向社會、心繫藝術團,講團結、講奉獻、認真參加本團演出活動;
3.關心本團工作、愛護集體榮譽、團結友愛、尊師重教、服從指揮、互幫互學;
4.積極為改進團、分團工作,活躍團、分團活動獻計獻策;
5.完成本團委託的有關工作。
第八條:勸退與取消團員資格
1、凡嚴重違反本團章程者,經理事會研究可勸其退團;
2、團員在參加演出、比賽和活動時,要講文明禮貌,並互相監督,不得發生有損藝術團榮譽的言行舉止,一經發現,團和分團要在一定範圍內提出嚴肅批評,造成不良影響者取消其團員資格。
第三章本團活動
第九條:活動範圍
1.參加重大會議、活動的演出;
2.參加藝術團組織的公益性演出活動;
3.進行各種文化交流演出;
4.其他商業性的演出。
第十條:活動要求
1.凡晚霞藝術團成員參加的活動包括公益活動,無論哪個分團參加,均須冠以晚霞藝術團的名義,即冠晚霞藝術團×××分團名義;
2.參加全國性的大型活動,由晚霞藝術團根據邀請者的安排,經理事會研究後,決定參加與否;
3.參加社會上的公益性、商業性活動,由晚霞藝術團根據邀請單位的要求,理事會或團長辦公會議做出統一安排;並上報晚霞網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備案。
4.各成員團、隊及個人不得未經晚霞藝術團同意以晚霞網、晚霞藝術團及分團的名義參加社會上的活動,尤其是以獲取費用為目的的商業性演出。
第十一條:活動組織
1.凡有重大演出活動,需本團出演節目的,由晚霞藝術團理事會根據組織者要求在各分團調派,各分團在接到理事會分配的演出任務時,要服從理事會安排,並組織團員趕排節目;
2.凡晚霞藝術團組織的大型文藝演出,由總團與各分團協商、銜接在各分團確定節目,並確定節目內容、形式、人數規模,各分團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推脫,並按總團要求,在時限和質量上予以保證。
3.本團實行各分團人才資源共享。如合唱分團團員可以參加歌舞團的演出,歌舞等其他團隊中的聲樂人才也可參加合唱團的演出,在受總團調配和各分團相互協商這方面人才參與演出時各分團要給予支援,各分團要積極配合,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託和拒絕。
4.各個藝術團隊在接到排練任務後,一定要保質保量達到演出效果.如未能達到,藝術團保留外請其它團隊演出的權利。
第四章組織
第十二條:本團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兼正團長1人,副團長3人,祕書長1人,副祕書長1人,藝術指導1人。建立晚霞藝術團理事會,理事由正副團長、正副祕書長和藝術指導及各團團長或負責人組成。各團團長或負責人自加入晚霞藝術團起自動成為晚霞藝術團理事。理事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本團重大事務必須經團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晚霞藝術團理事會成員
理事長:許宜猛副理事長兼團長:袁少海常務副團長:白鎖地常務副團長:喬鳴麟
常務副團長:武英祕書長:羅大群副祕書長:王蘭平藝術指導:李文瑞
理事:晚霞藝術團各團長
理事長職責:擬定藝術團工作計劃、主持理事會會議、負責統籌、組織各種活動,並宣傳晚霞藝術團各成員單位,負責晚霞藝術團的經濟工作。
副理事長兼團長職責:負責藝術團全面工作,巨集觀把握團裡的排演劇目,調動各團員積極性,協調團內外有關事宜,主管團內事務及發展成員工作。
常務副團長職責:協助團長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藝術團在承擔演出任務時對外聯絡,落實關於場地、資金、交通、就餐等後勤保障工作。
祕書長職責:協助團長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及聯絡工作,藝術活動策劃,開拓藝術活動空間
副祕書長職責:協助祕書長工作,活動交流、外出演出表現形式。
藝術指導:組織節目編排,負責協調各團員演出時藝術形式的表現,對各成員團隊進行藝術指導。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自團理事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章程如有修改、補充,由團務理事會討論並提請團員大會通過。
第十六條:晚霞藝術團理事會任期為一年,每年進行一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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