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律手抄報
你知道什麼是法制社會嗎?你知道多少法律知識?做法制手抄報可以讓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小學生法律知識
1、受教育者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法規;***2***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4***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2、什麼情況可以不經未成年人的同意而拆看其信件?
一是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檢查;二是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即未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的未成年人,他們一般沒有閱讀信件的能力,其信件可以由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拆看。
3、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時監護人如何處理
對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對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採取措施 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對未成年人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 行政部門批准。
圖一
圖二
圖三
名人法律故事
1:《無論誰都要遵守制度》
一次,周恩來去北戴河,需要看世界地圖和一些書籍。工作人員給北戴河文化館打電話,說有位領導要看世界地圖和其他一些書籍。接電話的小黃回答:“我們有規定,圖書不外借,要看請自己來。”周恩來便冒雨到圖書館借書。小黃一見是周,心裡很懊悔,和藹的說:“無論誰都要遵守制度。”
2:《這個戰士應該表揚的》
有一次,劉少奇同志去散步,走到某炮兵陣地,想進去看看。站崗的戰士不讓進。隨行人員上前對戰士說:“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陣地。”戰士認真地說:“上級有規定,要有上級指示才能看。”隨行人員很生氣,少奇同志卻沒有生氣。反而笑著說:“回去吧!”說著就往回走。一邊走一邊告訴隨行人員:“回去告訴那個戰士的領導,不要批評他,他做得很對。”後來部隊領導知道了,要批評那個戰士,少奇同志再次讓工作人員轉告部隊領導:“這個戰士認真執行規定製度,不但不應批評,還應該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