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承諾書範文3篇

  安全管理是企業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綜合性的系統科學。本文是安全管理的承諾書範文,僅供參考。

  安全管理承諾書範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我作為__________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主管責任。為實現部門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現鄭重承諾:

  一、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終將安全管理放在首要位置,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自覺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不斷增強憂患意識,努力提高本部門安全管理水平。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切實落實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逐步實現安全標準化管理。

  三、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上下級一致、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體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四、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本人自願接受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與監督、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和考核。對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安委會或者上級領導報告。

  五、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公司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管理制度和規定,認真做好各項保密工作,防止洩密事件發生。

  六、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積極學習滅火與火場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線路,熟練掌握本崗位各項事故應急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置,不延誤時機。

  七、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採用各種形式,對本部門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敬業精神和遵章守法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八、積極開展本部門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九、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事故,本人自願接受公司規定的相應處罰,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承諾人:

  日期:

  安全管理承諾書範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網際網路資訊保安管理,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做好網際網路資訊內容檢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國家政府部門對於打擊色情淫穢及ICP備案的工作,本人或本公司鄭重承諾:

  一、本人或本公司在貴公司託管或租用的伺服器相關業務將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從事任何違法行為,本司將嚴格履行國家行業管理和資訊保安管理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服從監管。

  二、根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等條款的規定,我公司所有經營性IDC使用者必須取得政府通訊行業管理機構頒發的ICP經營許可證,非經營性IDC使用者必須向政府通訊行業管理機構報備。

  三、根據《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我們將明確告知我公司所有業務合作使用者注意以下內容:

  1. 已經取得政府通訊行業管理機構頒發的ICP經營許可證或相關批文的IDC使用者,注意許可證和批文的有效期,如登記的相關資訊與實際不符或法身變更、逾期的立即前往原簽發部門辦理審證延期手續。

  2. 正在辦理ICP經營許可證和相關批文的IDC使用者***指政府通訊行業管理部門已經接收了相關申請,正在辦理***,與貴司ICP業務受理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及時將辦證情況告知我司相關業務人員。

  3.已持有ICP經營許可證但未辦理ISP證的使用者儘快按相關程式到通訊管理局申請辦理ISP證/IDC證。

  四、我本人或我公司承諾在所租用或託管的伺服器上,包括下聯使用者伺服器,均不含有未備案網站,以及未辦理專項備案的論壇、部落格、留言本等互動性網站,嚴格落實先備案後接入的原則。否則可對我本人或我司的伺服器或虛擬主機採取關閉或停止提供相應的接入服務且不退款。

  五、我本人或我公司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要求對於自己經營或者合作經營的網站

  進行全面的資訊保安檢查清理工作,自行對所使用的軟體程式的內容與版權負責。若因

  本公司***或本人***監管不力,未及時進行網站備案或由於伺服器上存在非法網站、非法資訊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責任、行政責任、法律責任等***由本公司***或本人***自行承擔,與中電華通通訊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無關。

  六、如由於我本人或我公司未履行本承諾書內容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擔,必要時可對我司採取關閉或停止提供相應的接入服務。

  七、我本人或我公司在簽署本承諾書後,負責將本承諾書所承諾的內容準確無誤地傳遞告知至最終託管使用者,並負責收集保管好終端使用者的自查自糾表,彙總上報。

  承諾單位名稱:

  公司蓋章***個人簽字***:

  簽署日期:

  安全管理承諾書範文三:

  承諾人:慈溪市泰興電子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承諾:專案施工期間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法規、規程、條例,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嚴格按《建設工程安生產全管理條例》等部門檔案規定文明施工,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與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動用工手續,為施工人員購買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意外保險等意外及醫療保障。對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文明教育,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保證施工過程安全和人員人身安全並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所有進入場地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如違反以上規定,承諾人需補償因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同時承包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如由於承諾人原因或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安全事故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諾人承擔。

  一、 安全管理

  1. 我方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專案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定期對專案施工人員及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向承包方負責,並全面服從承包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我方任命 江 俊 為專案負責人,對專案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專案負責人的安全責任主要包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根據專案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 王福濤 為現場安全員,對專案安全目標的實現負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的安全職責主要包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二、 安全教育

  1. 我方將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向下分級進行,最終落實到操作人員。

  2. 我方將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並做好相關記錄。

  3. 我方將對新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合同工、臨時工、外單位借調員工等***在施工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做好相關記錄。

  4. 我方將定期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施工作業人員心中有數,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識。

  5.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三、安全防護

  1.我方將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我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我方全部承擔。

  2.我方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3. 在施工現場建立安全保護措施,施工用電安全防護措施;現場機械裝置安全防護;施工機具安全使用措施;施工人員安全防護;現場防火、防風等安全措施。

  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將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安全有效。

  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尊重並且服從現行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自身職責和義務。定期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施工作業人員心中有數,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識。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方能進行獨立作業。各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方能進入施工現場。

  二、臨時用電

  1.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2.凡需安裝使用臨時線的,在安裝前均需到承包方現場專案經理處辦理申請審批手續,無審批單的,不得擅自安裝。擅自私自安裝的要承擔一切後果。

  3.臨時用電裝置的管理人,對使用期內的安全管理負責,切實做好停、送電、損壞的報修,到期的報拆等工作。

  4.臨時用電線路的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7天,最長不超過3個月,超過3個月的臨時用電線路由使用單位按正規用電線路安裝。

  三、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動火作業必須填寫動火申請表,報承包方現場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火。

  3.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監護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並保留存根備查。

  4.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5.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後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給承包方現場專案經理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四、機械安全:

  1. 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2. 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

  3. 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施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保證不擅自拆除、更改。

  五、保衛消防

  1.我方將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定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併到當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2.消防重點區域內嚴禁煙火,有防爆要求的部位內使用的電氣設施防爆效能要良好,嚴禁私拉亂接臨時電源。電器產品的使用、安裝和管線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範。

  3.凡需在防火重點部位內或周圍動用明火的單位、部門,應事先提交動火申請報告,經專案部審查,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使用或施工。

  4.任何施工人員不得隨便移動、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加強對施工人員、外用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防火教育和管理。

  6.施工現場及危險場所具體消防要求,按照工程專案安全文明技術規定的具體要求執行。

  六、現場管理: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並積極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應經常性地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組織防火檢查,防患於未然。

  根據國家《生產裝置安全衛生設計總則》標準和有關專業技術標準,進行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根據《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J140-90要求對庫房進行配置,應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庫房必須滿足防火要求,嚴禁吸菸、使用明火、嚴禁使用生活電器,庫內嚴禁住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標準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應落實到人,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廢料清理、用火用電、防爆消防等安全措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危險作業、現場動火作業、交叉作業應按要求事先經專案部審批。等級較高的,應由專案部向更高級別的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施工。未經審批的,禁止施工。

  七、危險作業

  1. 報請審批的危險作業應屬於施工中不常見,急需解決的作業。進行危險作業前,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報承包方現場專案經理批准。

  2.遇有辦理審批手續時,應提前辦理審批手續,未辦理審批手續的,禁止作業。

  3.有作業禁忌症、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4.危險作業申請批准後,必須下達危險作業指令後才能進行作業。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5.作業前,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6.危險作業使用的裝置,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7. 危險作業過程中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八、料具管理

  1.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定,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的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2.倉庫或堆料場內,應按材料或裝置型別分別或隔離堆放。

  3.倉庫或堆料場所使用的照明燈與易燃物至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倉庫內禁止使用碘鎢燈,以防電火裝置起火。

  5.對倉庫或堆料場內的電氣裝置,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

  6. 對儲存的物品,應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7. 庫房內使用的電氣裝置必須滿足防火要求,庫內設定通風裝置、張貼防火警示標識等。

  8. 倉庫內嚴禁吸菸、使用明火、嚴禁使用生活電器,庫內嚴禁住宿。

  九、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附件或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並符合有關技術規範,對各種安全附件或安全裝置應定期校驗、確保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2. 裝置使用應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維修保養制度及交接班制度,指定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特種裝置的技術管理,搞好執行管理、維修保養、定期檢修,確保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3. 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無禁忌症,工作責任心強。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培訓頒發的上崗證,並按規定定期複審。

  4. 工程專案中使用的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應嚴格貫徹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貫徹“道路交通法”,落實機動車輛參保和年審年檢制度,確保安全行車。

  十、環境保護

  1.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2.應採取下列防止環境汙染的措施:

  2.1.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流;

  2.2.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經焚燒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採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2.4.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2.5.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2.6.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3. 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的,周圍應當設定遮擋圍欄,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定相應的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4.應按《建築施工安全作業規範手冊》在洞口、臨邊、高空作業以及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施工開始前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相關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5. 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築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定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誌。

  6. 建設工程施工由於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汙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應當會同承包方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十一、環境衛生

  1.施工期間,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灑。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時,應按承包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2.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並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聲、環境衛生和場外汙染等有關報批報備手續,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因不符合規定造成的***全部由我方承擔。

  3.施工現場應當設定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十二、文明施工

  1.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承包方現場管理規定。

  2.全體現場施工人員應佩戴工作牌。現場施工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十三、其它

  1.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2.執行“施工專案所在地建築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規程”及承包方和國家相關規定。

  3.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執行。

  4.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承包方及監理,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5.我方連續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合格,承包方有權要求承諾人支付工程施工維護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包方損失的,應繼續賠償承包方損失。對拒不支付違約金的,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責令其退場,及追究其各項損失的賠償責任。

  6. 因我方違反本安全管理承諾,造成承包方損失的,由我方負責賠償。

  7. 本安全管理承諾書作為工程施工維護合同的補充;兩者規定有衝突的,以工程施工維護合同規定為準。

  承諾人名稱: 公章:

  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