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汛期防洪的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每年汛期到來之前***5月10日***,鄉防汛指揮部都要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充實防汛指揮部組成人同和抗洪搶險應急隊伍。
㈠指揮部組成人員:
1.指揮長:黨委副書記、鄉長
2.常務副指揮長:黨、政府分管水利領導
3.副指揮長:人武部部長
4.成員:鄉直各部門負責人、各村村主任、上坪供電所、警務站。
㈡職能辦公室
1.黨政辦:××
2.防汛辦***新農村建設服務中心***××
㈢抗洪搶險應急隊伍
抗洪搶險上坪鄉總負責:人武部部長
1.上半區分隊25人,其中上坪村基幹民兵10人;龍共村、九龍村基幹民兵各7人;衛生院1人;甲聖村、共裕村各5人,隊長由上坪村民兵營長當任,副隊長由九龍村、龍共村民兵營長當任。
2.下半區分隊40人,其中鄉幹部17人、衛生院1人,大進村、銅盤村、聯合村、合群村基幹民兵各5人,荊坪村2人,隊長由鄉人武部幹事當任,第一副隊長管光永,副隊長4人,由大進村、銅盤村、聯合村、合群村的民兵營長當任。
二、暴雨洪水報告
在汛期,防汛辦會同黨政辦編排24小時值班,注重瞭解上坪雨量站雨情和市氣象預報,市防汛辦雨情,氣象通報,及時與相關的村和部門進行傳達,瞭解和報告工作,特別要做好暴雨和特大暴雨的雨情上傳下達工作。
㈠黨政辦
1.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2.及時傳達上級雨量雨情通知。
3.及時向領導報告各村雨情和水情,為領導是否起動預案提供第一資料。 ㈡防汛辦
1.及時瞭解雨情、水情和雨情、水情發展情況。
2.保持與上坪雨量站、市氣象部門、防汛辦的聯絡。
3.將上級政府及部門已明確雨情、水情傳達到相關的部門和村。
三、當上坪雨量達到50mm時。
㈠黨政辦
1.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2.及時瞭解各村雨情、水情變化情況。
3.及時向主要領導和鄉防汛指揮、副指揮報告當時全鄉各村汛情和上級防汛氣象等部門意見。建議主要領導和防汛指揮部起動防洪預案。
㈡防汛指揮部
1.指揮長、副指揮長應召集全體指揮部成員,討論抗洪搶險方案,討論啟動應急隊伍等級。
2.及時與各村保持聯絡。
3.調集交通工具和搶險物質。
4.通知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準備,並保持良好的聯絡。
5.與上級防汛機構保持聯絡。
㈢各職能單位和有關部門 1.通訊部門
派出強有力的人手,保護通訊裝置良好執行,確保全鄉通訊暢通。
2.農業水利部門
⑴要與黨政辦、防汛指揮部保持聯絡,協助鄉黨政辦做好水情、雨情氣象等業務預測、分析,特別注重水庫和重點水利工程的防汛情況,及時向決策領導提供預測意見。
⑵根據防汛指揮部或主要領導的指示,向上級防汛機構報告洪水危害情況。
⑶準備搶險救災。
3.國土所
及時與重點地質災害村瞭解地質情況,要求重點地質災害區群眾做好安全防範和安全值班和巡查工作,必要時應動員防範區內的群眾轉移。
4.社會事務辦
⑴根據防汛指揮部或主要領導的指示,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災情。
⑵積極籌集搶險物質。
5.各村要加強巡查,重點巡查易滑坡的民房、學校和河邊民房低畦民房。
6.公安、供電、財政等部門,根據各自的執能配合防汛指揮部做好業務工作。
四、當上坪雨量超過50mm並達到100 mm及以上時。
㈠防汛指揮部
1.緊急召集指揮部成員投入抗洪搶險指揮。
2.向各村通報雨情和洪水可能危及災害,要求各村投入抗洪搶險工作。
3.啟動抗洪救災應急隊伍,同時上半區的搶險分隊在上坪鄉政府設搶險指揮所,下半區的搶險分隊在麻嶺辦事處設搶險指揮所。
4.通知各執能單位和部門投入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