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元宵特色風俗放燒火的介紹

  宵節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是我國傳統的節日。元宵節的習俗在全國各地不盡相同,其中南通文化卻有比較獨特、有趣的風俗“方燒火”,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放燒火的南通元宵習俗,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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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十五日,在南通農村還有極富地方特色的風俗——“放燒火”。“放燒火”俗稱“照毛蟲”,也稱“照田財”,是希望棉花種植期間除盡害蟲,盼望來年豐收之意。每逢正月十五下午,家家戶戶用蘆葦、紅草或茅草,紮成碗口粗細、長達數尺的大草把,少則一個,多則三、四個備用。待等日落黃昏時分,人們將火把點燃,手捧火把,沿著自家田岸奔跑,口中高呼:

  “正月半,二月半,家家人家放燒火,噢——”;

  “我家的菜盤籃大,人家的菜銅錢大,噢——”;

  “人家的棉花收到一藩籃,我家的棉花收了一堆疊,噢——”。

  語言詼諧風趣,比喻生動形象,雖說稍有褒己貶人之嫌,但家家戶戶都作如是說,因此非但不會引起鄰里爭執,相反,比火把亮大、比嗓音高低、比口齒伶俐、比奔跑迅速,場面熱烈而又壯觀。活動雖然侷限於郊縣農村,但城裡的文人雅士、紅男綠女也常為之吸引,不少人專程去南郊狼山***南通最高處***,登高遠眺。夜空裡,大地上火光點點,如火龍遊動、似流螢飛舞,加上粗獷的吶喊,此情此景煞是動人。相傳,此俗與明代嘉靖年間南通百姓自發抗倭有關,每逢正、二月月半之日,人們就放“燒火”,慶祝抗倭勝利。

  南通其他元宵習俗的介紹:

  南通舊時從正月十三開始上燈,正月十八落燈,有“十三、十四神看燈,十五、十六人看燈,十七、十八鬼看燈”之說,並有“上燈圓子落燈面”之舉。城隍廟中看燈的人絡繹不絕。明末清初,城中包壯行家做出的彩燈聞名遠近,稱為“包燈”。

  這天,鄉下尚有出嫁女請娘之俗。傍晚,農家有煨百蟲、放燒火、爆白花之舉。人們還要請坑三姑和灰堆婆婆解答疑難問題。解放後,城市元宵活動以燈會為主,在文化宮、文化館、公園等地設燈景,供群眾觀賞娛樂。

  元宵鑼鼓:舊時民俗公約,日常敲鑼視為報警,故兒童平時不得敲鑼戲弄,但到春節期間則可盡興玩耍,天黑亦無防,尤其正月燈節期間,更不受時間限制了。每到元宵節,城內東大街小關帝廟***在南通電影院附近,今已建為證券大樓***,自發舉行鑼鼓比賽。屆時不必邀請,自願組隊參加。比耐力,以堅持時間長短論輸贏;比鑼鼓點,是否整齊,有花頭又不離譜。

  小關帝廟內的大殿原有一大鼓,每年照例由城東望江樓外嚴家鑼鼓班使用。鼓為眾音之帥,由此成為賽會中之主流,如某一隊不按規則亂敲,常群起而攻之。被搶鑼鼓再逐出場外之事亦有發生。佔俗凡屆元宵夜盡情狂歡,城開不夜。所以,鬧元宵可持續到深夜,匹鄰亦不可干涉。昔日元宵節那一浪高一浪的鑼鼓聲,震撼著通城的夜空,全城充滿對新—年希望的激昂的氣氛,是小伢兒和大人們最快活的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