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羅菲的個人基本資料介紹

  羅菲是著名的女高音歌手,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更多關於她的資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歌手羅菲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歌手羅菲的資料

  羅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歌唱演員,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鐵路文工團參加2010年的青歌賽。因牽涉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案件,於2013年11月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被控掩飾、隱瞞張曙光的受賄犯罪所得198萬餘元,羅菲當庭認罪。

  2014年12月2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羅菲被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即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

  2017年8月16日,羅菲,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在北京市女子監獄服刑。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羅菲獲得一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為由,建議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不超過8個月。

  歌手羅菲的人物經歷

  2008年年中的一天,楊建宇和張曙光、羅菲一起吃飯。席間羅菲說想換一輛車。楊建宇說要“贊助贊助”,兩人沒有反對,楊建宇想就是默許了。沒過多久,楊建宇在香格里拉酒店遇見羅菲,楊建宇到房間拿了30萬元現金,用紙袋裝好到停車場交給羅菲,說是贊助她買車,羅菲沒有推辭,當場收下了。

  楊建宇證言稱,他給羅菲送錢主要還是討好張曙光,希望在藍箭專案上獲得張曙光的幫助,在獲得鐵路系統更多的訂單上也希望能夠得到張曙光的幫助。

  2008年底,一次吃飯時,羅菲抱怨收入太低。楊建宇趕緊提出,讓羅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業宣傳和形象策劃。羅菲說可以,張曙光也說好。隨後,他帶著羅菲到公司,以公司新員工的名義讓出納和財務給辦了工資手續,辦了工資卡和交稅資訊。2009年初開始,楊建宇的公司每月給羅菲1.6萬元,都打在工資卡里,前後發給羅菲三四十萬“工資”。

  楊建宇說,雖然名義上每月給羅菲發工資是讓她幫公司做宣傳企業文化,但公司從來沒讓她做任何工作,讓她來公司只是一個託詞,給錢純粹就是為了討好張曙光。張曙光也明白,實際上就是以這個名義給羅菲錢。

  2011年2月,張曙光被停職審查。據鐵路文工團歌唱演員高某的證言,2011年4月間,羅菲曾將一個黑色箱子放在高某處,當時張曙光已經案發,此後高某將箱子交給了檢察機關。

  2011年11月7日年下午1點半,取保候審的羅菲梳著馬尾辮與辯護律師等出現在二中院西門安檢大廳,與曾經在電視上濃妝演唱時的形象不同。

  歌手羅菲的相關事件

  2011年6月13日,在張曙光被抓4個月後,羅菲因涉嫌受賄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監視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

  2011年8月,東城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偵查終結,以羅菲涉嫌受賄罪,將此案報送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2012年1月,羅菲被東城檢察院獲准取保候審。

  2013年8月,檢方以涉嫌受賄罪對羅菲提起公訴。

  2014年12月2日,羅菲被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即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

  2015年4月20日,北京高院終審判決駁回羅菲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