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小額貸款相關流程資訊怎樣的

  創業中申請到小額貸款無異於加大創業籌碼,那麼如何申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創業小額貸款相關文章。

  自主創業小額貸款如何辦理

  據瞭解,有創業願望的高校畢業生,需持相關資料到市人社局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對所提供材料進行審查合格後,填寫《下崗失業人員擔保貸款申請表》;擔保中心會同合作經辦銀行對申請人經營場地進行實地考察,於5個工作日內簽署貸款和微利專案審查意見;擔保中心填寫考察審批表,經審批後將審批表傳遞至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對申請人、保證人資格複審合格後,分別簽署貸款、擔保合同,發放貸款。

  “高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需提供畢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營業執照及影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反擔保人身份證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市人社局服務大廳辦理。”工作人員說,這種小額貸款的優勢是無息,享受政府貼息。貸款最高額度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小額貸款變創業貸款 最高額統一為10萬

  國務院4月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促進就業鼓勵創業,以穩就業惠民生助發展;通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用制度創新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決定清理規範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更好服務和便利群眾。以促改革、調結構,保持經濟穩定增長。

  確保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會議認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富民之道、強國之舉,有利於產業、企業、分配等多方面結構優化。面對今年就業壓力加大的形勢,必須採取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把創業和就業結合起來,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會議確定:

  一是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一年以上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把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創辦個體工商戶的稅收減免政策擴充套件到個人獨資企業。

  將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享受1年社保補貼政策,由原定執行到今年底改為長期執行。

  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援企業穩崗政策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

  二是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改革。鼓勵地方盤活閒置廠房等提供低成本的創業場所。

  三是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由10萬元或不足10萬元統一調為10萬元,個人貸款比基礎利率上浮3%以內的部分由財政貼息並簡化手續。

  四是採取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的政策措施,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支援農民網上創業。支援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對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

  五是加大困難人員就業援助,確保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允許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最低生活保障物件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通過多措並舉確保完成全年就業目標。

  將創造出更多更有質量的就業機會

  這五項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也是當前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和就業壓力的又一調控新舉措。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就業事關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無疑將創造出更多更有質量的就業機會,對於經濟穩增長、促就業具有重要意義。小微企業絕大多數都從事服務業,如此次國家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網上創業,支援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或離崗創業等,體現了國家支援創業創新的新思路。

  力推PPP模式 鼓勵民資進入五大領域

  會議指出,按照政府工作報告部署,開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創新,可以擴大民間投資領域,激發社會活力,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形成經濟發展“雙引擎”。會議通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一是在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開展特許經營。

  二是境內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通過公開競爭,在一定期限和範圍內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並獲得收益。

  三是完善特許經營價格或收費機制,政府可根據協議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並簡化規劃選址、用地、專案核准等手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可給予差異化信貸支援,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四是允許對特許經營專案開展預期收益質押貸款,鼓勵以設立產業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專案資本金,支援專案公司成立私募基金,發行專案收益票據、資產支援票據、企業債、公司債等拓寬融資渠道。

  五是嚴格履約監督,保障特許經營者合法權益,穩定市場預期,吸引和擴大社會有效投資。

  “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激發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北京大嶽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說,這一管理辦法對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乃至促進經濟穩定增長,都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分析人士表示,管理辦法對於促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發展,也將起到積極作用。

  清理規範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

  會議指出,清理規範中介服務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關鍵一環,有助於為創業創新減負清障。

  會議決定,集中清理與部門審批事項相關的審查、評價、評估等中介服務。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斬斷利益關聯;除法律規定外,審批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委託中介服務;對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規範收費,強化監管,完善信用和考評體系,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公平競爭,便利廣大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