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土地租賃合同範本
租賃合同是繼續性合同,在其存續期間,出租人有繼續保持租賃物的法定或者約定品質的義務,使租賃物合於約定的使用收益狀態。倘發生品質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權利時,則應維護修繕,恢復原狀。因修理租賃物而影響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但按約定或習慣應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賃物的損壞因承租人過錯所致的除外。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解除土地租賃的合同範本;
解除土地租賃合同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援。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 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裝置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 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土地租賃合同解除的問題
問:土地租賃合同沒有欠交費用的條款,甲方能否單方解除合同?
答:合同沒有約定的,不能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催告乙方在一定合理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若乙方在該期限內仍不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問:我有塊耕地於99年租給縣農機局建農機大院所用,租期16年,現已經十二年,但是這十二年一直未投入使用,只有一個看門的一直住在院裡,此院屬於公家所有,問下我有沒有權力強制收回?
答:你的合同上面有註明土地承租的用途,如果是用途不當你可以要求收回,這個需要法律途徑!
問:我家三口人,1996年承包了30畝土地,承包期為30年。1999年父親去世,我弟弟將所有土地轉包給了劉姓村民並簽了合同,請問一下,未經我同意此合同是否有效?不勝感謝!
答:轉包無效,但是如在你得知或應當得知權利被侵害時起二年內,沒有訴訟或沒向對方或有關部門主張權利的,則會喪失訴權.面談
問:我單位與一私人企業簽定了一份土地租賃合同,期限為20年。我方系農村集體土地的管理者,但合同中沒有說明某一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責任,現在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土地,請問,由此所造成的合同解除,我方該承擔哪些責任!謝謝
答:需看土地租賃合同的用途,如用於非農建設,則合同無效,按過錯來賠償各方的損失。如用於農業建設,則應給予租賃方的投入以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