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奶茶加盟協議

  成功的比例幸運佔一半,另一半要靠人的智慧,勤以加盟,儉以聚財,誠以待人,遜以自處。一個成功的加盟離不開一份有效完整的協議,特別是加盟奶茶這種熱門專案。那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一:

  第一條、基本理念

  本連鎖加盟行銷組織是採直營和加盟混合方式。運用現代的餐飲管理技術,以達經營合理化,並同時能充分滿足消費者需求為基本理念。

  第二條、目的

  本“加盟店管理辦法”是訂定通包開發***股***公司之XX品牌加盟店組織活動,其內容訂立加盟店總部***以下稱總部***的權利義務,加盟店的營運制度,經營管理制度,以及加盟店的權利義務等。

  第三條、組織

  1.總部

  總部擁有“XX品牌”店號、商標的登入所有權,並主持制訂加盟店組織、維持發展的營運方式、制度規章,以管理統轄全體加盟店。

  2.加盟店

  加盟主擁有店舖所有權,可在***“XX品牌”店號***一定商圈內,有獨佔***或優先的***經營的權利,但需在所定的整個經營體制***和店舖形態***下,遵從本辦法,並負有誠實經營的義務。

  第四條、加盟資格

  加盟店的加入資格規定如下:

  1. 本加盟體系下的各加盟店嚴禁互相惡性競爭。

  2. 編制區域為立店點半徑一千公尺距離以內,至於有無競爭情形則由總部認定。

  3. 不得加入與本部實質上有競爭關係的其它連鎖體系。

  4. 加盟者本身及其能代替的適任經營者,必須專心經營。

  5. 加盟店須誠實經營,並接受總部的經營指導,及總部之支援供應體制。

  6. 對於本辦法要全面贊同,並全面參加總部為加盟店所舉辦的共同活動。

  7. 經常要抱持經營合理化的意願,且要自動、積極為經營合理化努力。

  第五條、加盟條件

  有前條資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條件如下:

  1.加盟店店址應設於合約所規定的立店點,非經雙方同意不得變更,並須以〝XX品牌〞的統一商號、商標,及店舖安裝所規定的招牌和標誌對外營業,自負營業所須之資金及營業上盈虧責任。

  2. 加盟店應向總部繳交合約所規定的加盟金,此項加盟金不予退回。

  3. 要接受總部所提供之經營管理技術及所定的教育訓練課程。

  4. 與總部締結加盟合約,並於合約書上蓋章。

  第六條、基本權利

  加盟店遵守本辦法各條款時,即賦予如下之基本權利:

  1. 使用“XX品牌”商號的商標,經營店舖。

  2. 使用“XX品牌”商號的商標,作廣告的宣傳活動。

  3. 經銷總部組織獨自開發的商品。

  4. 施以餐飲、服務方式的統一,並運用共同管理技術。

  5. 接受總部的經營技術指導,並使用總部所指導的營業要領作業。

  6. 接受經遴選的統一商品的供給,並使用所規定的訂貨程式。

  7. 參加總部統一舉辦的宣傳廣告、促銷及其它共同活動

  8. 接受有關店舖之新設、改裝的專門技術指導。

  9. 參加總部計劃的教育訓練。

  10.接受經營計劃的策定及指導。

  11.接受必要的情報。

  第七條、確保加盟店的權益

  為增進加盟店的業績及確保經營利益,由總部提供程式化的獨有經營技術。下列行銷計劃事項,由總部統一策劃,並指導實施。

  1. 顧客組織計劃

  2. 統合形象計劃

  3. 廣告宣傳計劃

  4. 聯合促銷計劃

  5. 商品策略計劃

  6. 經營運作發展計劃

  7. 經營改善輔導計劃

  第八條、商品供給

  商品供給的方法規定如下:

  1.加盟店所需之各類材料,為求本企業服務品質統一化,及營運上使材料成本降低,須統一向總部訂購或總部指定之廠商訂購,並不得轉售與第三人。

  2. 加盟店所販賣商品,須向總部指定之廠商訂購。

  3. 總部亦有責任取得最優惠價格提供與甲方。

  第九條、有關商品、材料構成計劃內容如下:

  1. 由總部獨自開發特有商標的商品,供應各加盟店。

  2. 由總部選擇品質、價格合理化的食品材料,供應各加盟店。

  3. 加盟店的在庫商品、材料調配週轉。

  第十條、支付貨款

  每月一日至月底所進的貨款、服務費,於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總部所指定的銀行,或是以即期支票寄至總部。

  第十一條、退貨的處理

  由總部所供給的貨品及食品材料類,均依下列原則處理;有下列情況時:

  1. 不符合採購標準的貨品及食品材料***如數量、重量不符等*** ,可辦理更換現品。

  2. 若總部無該項現品的庫存,則該項退貨商品貨款,應依前條所規定之時間結算。第十二條、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本合約的履行,及總部日常經營資源之供應加盟店;加盟店應繳交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予總部。履約保證金於合約解除時,經清算、權利義務履清後,由總部無條件退回加盟店。

  2. 履約保證金繳交方式,得以現金、本票、銀行定存單,或不動產來質押。

  3. 加盟店繳付履約保證金的方式和金額,於合約書上議訂。

  第十三條、特定費用的負擔

  加盟店應逐項分擔為連鎖事業的各費用,其分攤基礎為各加盟店月平均營業額。

  1. 共同廣告費用-----實際費用或分擔。

  2. 共同特賣經費-----實際費用或分擔。

  3. 各項促銷活動經費-----實際費用或分擔。

  4. 市場調查經費-----實際費用或分擔。

  5. 教育經費-----實際費用或分擔。

  6. 店舖、廣告陳列品的設計,及物品的費用-----實際費用自負。

  7. 其它特別指導援助的經費-----實際費用自負。

  第十四條、機密的保守

  加盟店對於本組織的計劃、營運、活動等的實態及內容不得洩漏於他人。特別對於下列事項作為重要機密保守,如違反時,其所發生的損害,應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1. 經銷商品及物品類的採購廠商、價格、進貨條件等。

  2. 加盟店的詳細經營內容,特別對進貨、銷售、資金計劃、實績等的具體內容。

  3. 其它總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權利轉讓

  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加盟店之經營權轉讓給第三者。***即受讓人,含自然人與法人***

  2.乙方未經由甲方書面同意,將本契約經營權以任何方式給與第三者時,甲方得不待催告逕行沒收乙方之履約保證金,並終止或解除本契約。

  第十六條、禁止事項

  1. 擅將加盟店服務技術、商品、裝置移往他處使用者。

  2. 加入本組織以外的同業連鎖店。

  3. 將總部所送的檔案、情報無正當理由提供他人。

  第十七條、合約解除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違約,總部得終止或解除合約。

  1. 違反本管理辦法第十五、十六條規定。

  2. 顯著妨礙本組織的信用名譽時。

  3. 其他重大違反本約與管理辦法的行為。

  第十八條、合約解除後應處理的事項與責任:

  1. 遵從總部指示,將店舖內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稱撤除或抹消。

  2. 遵從總部指示,將經銷商品目錄、價格表、及其它總部交付的物品、檔案送還。

  3. 總部指定的商標商品,應予回收;其回收價格,應遵從總部的審定。

  4. 對總部及其它加盟的債務,要立即償還。

  5. 實施上列所需一切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6. 由於解除合約,發生具體損失時,加盟店應予賠償。

  第十九條、附則

  關於加盟店的營運,本辦法或另行規定的各種規則無規定時,即依據總部斟酌決定。

  二:

  甲方:

  乙方:

  為更好的推廣“ 奶茶店加盟/飲品店加盟”品牌,領先一步迎合市場發展需求,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達成“ 奶茶店加盟/飲品店加盟”品牌商標授權使用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確定乙方為 公司“ 奶茶店加盟/飲品店加盟”品牌在 地區商標授權使用商,並開店經營..

  二、乙方同意在上述區域內經銷“ 奶茶店加盟/飲品店加盟”品牌系列產品.根據目前乙方實際情況,乙方承諾在選定經營場所後,簽訂“ 店加盟/飲品店加盟”品牌授權合作合同.

  三、此合作意向協議期有效期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超出上述時間,甲方有權選擇其他經品牌授權商,或根據雙方協商情況而定.

  四、乙方先交付合作意向定金人民幣 萬元。在簽訂“ 奶茶店加盟”品牌授權合作合同時,此定金將自動轉為合同款;同時此協議自動作廢,相關事宜以合同為準.

  五、乙方在簽訂“ 奶茶店加盟/飲品店加盟”品牌授權合作合同時,應出具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等有效證件。並承諾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商業機密是指:甲方提供或持有的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經營、管理、技術或交易資訊,包括甲方產品定價、市場分析、銷售計劃、客戶名單、廣告策略、財務、人事、產品開發、產品配方、製造技術、內部檔案、內部信函、電子文件、雙方交易資訊以及其他一切商業資訊。

  六、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七、如最終未達成合作,此意向書金額無息、無條件返還給乙方 備

  注: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