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後遺症是什麼
疫苗後遺症嬰兒 ,兒童在注射疫苗後產生的不同程度反應造成終身殘疾而留下的後遺症。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大家快來跟小編一起看看吧。
打疫苗後遺症
減毒活疫苗:病原經處理後毒性減弱,但保持了抗原性,接種後觸發一次輕型的人工自然感染過程,從而引起免疫應答,但不會發病。 優點:免疫時間長,所需接種的次數少,可以產生比較牢固的免疫力,且成本低; 缺點:安全性相對低,有可能在人體內發生逆行性突變而恢復毒性,引起不良反應。 滅活疫苗:用加熱、化學等方法殺死的病原微生物或提取、純化的病原微生物組分如複合亞單位、類毒素、多糖聚合物製成的滅活疫苗,既不會使人染病,又可以使人體產生抗體。 優點:安全性高,易儲存,有效期長; 缺點:免疫時間短,需多次接種,成本高。
據統計,中國每年疫苗預防接種達10億劑次。這是個驚人的數字,即使按照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公佈的疫苗不良反應概率是百萬分之一到二,那也意味著每年要有超過1000個孩子患上各種疫苗後遺症,留下終身殘疾。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也許這個數字微不足道,但對於每個不幸的家庭而言,卻是百分之百的苦難。南都記者歷時三年,採訪記錄了其中的近五十個家庭。疫苗本身的特性決定了目前不存在百分之百安全的疫苗,但關注這些不幸的孩子與家庭,不僅是要普及有關疫苗的風險常識,也希望促成一種常規的救助與補償機制,同時警醒敦促疫苗相關立法的完善,以及產業鏈的進一步規範。
打疫苗病例事件
在父母的呵護下,宋浩然全然不知生活的艱難。
如果時光能倒流,淄川區雙楊鎮的孫紅麗希望回到2004年9月30日。那天之前,一家人生活富足,衣食無憂,日子踏實並知足。之後,孩子患病,幸福戛然而止。
9年中,壁畫廠賣了,房子賣了,只出不進的日子沒維持幾天。沒地方借錢,孫紅麗就把店抵押出去,貸了三十多萬繼續給孩子看病。“錢沒了再掙,只要能治好孩子的病,可現在看不到治癒的希望。”記者見到了這對母子,傾聽他們的苦難,感受他們的堅強。
打了一針疫苗孩子落下病根
2004年9月30日,孫紅麗帶著當時幾個月大的孩子去衛生院打了第二針百白破疫苗。“回家不到一小時,孩子就開始哭鬧,後來全身抽搐。”孫紅麗趕緊帶孩子去了淄博市婦幼保健院。醫生說是像中毒症狀,這讓孫紅麗疑惑不解,孩子還在吃母乳,怎麼會中毒?醫生又問是不是打過疫苗,她說下午剛打了一針,醫生趕緊組織搶救。孩子搶救過來了,但抽搐怎麼也止不住,一住院就是一年。
之後,孫紅麗又帶孩子轉院去了濟南,十幾天依舊沒什麼效果,又動身去了北京。“租了個地下室住,兩年內看遍了北京所有大一些的醫院。”
看病花費百萬父母賣房賣廠
由於兩口子都在北京陪著孩子治療,上百萬的花費讓這個家庭轉眼間便舉步維艱。賣了壁畫廠,又把家中的房子也賣了,還是填不上看病花費的大窟窿,孫紅麗就在雙楊開了個店賣陶瓷,後來又把店抵押出去,貸了三十多萬繼續給孩子看病。
為了防止孩子出現抽搐不止的情況,孫紅麗每天都緊繃著神經。她每天早上起來都要觀察孩子,如果覺得當天精神不好,眼神不對勁,就需要格外注意。
在漫長的治病過程中,唯一讓她略感安慰的,是來自於孩子的迴應。有一次,孫紅麗帶孩子去北京看病,由於大廳人多又亂,一眨眼孩子就不見了。冷靜之後,她發瘋般在醫院大廳高喊孩子的名字,煎熬的十幾分鍾過去了,終於在醫院一角聽到有人在喊:“媽媽,我在這。”那一刻,孫紅麗淚如雨下,這是漫長九年中唯一一次情感的肆意宣洩。
孩子智力受損家長擔憂前程
如今的宋浩然已經是個9歲半的孩子,由於智力受到了影響,24小時需要人照顧。爸爸成了“全職管家”,照顧孩子飲食起居。
此外,由於孩子隨時隨地都會抽搐,一抽搐便需要搶救,9年裡,孫紅麗和孩子基本上是在醫院度過的。2011年,打聽到北京一家大醫院治療效果較好,孫紅麗趕緊帶上孩子去北京看病。“做了次大手術,現在情況好多了,抽搐的次數少了。”孫紅麗帶著孩子從北京回到淄川后,一家人住在店鋪裡。由於孩子剛動完手術,需要較好的護理條件,而門頭房雜亂不適宜居住,孫紅麗暫住在朋友的一套房子裡。“我多吃點苦,幹兩三年湊點錢,至少讓孩子有個住的地方。”
說起未來,孫紅麗說自己不敢想,她能做的,就是現在多掙錢為孩子治病。夫妻倆約定:“儘自己所能,讓孩子享受到完整的愛。”
病例事件2
3歲稚兒因打狂犬病疫苗引起異常反應,留下嚴重後遺症。這到底是疫苗有問題,還是意外異常反應?清城區法院審結了清遠首例疫苗異常反應糾紛案,最終阿軍和廠家握手言和,廠家給予阿軍25萬元的人道主義救助款。
3歲兒打疫苗引出異常反應
2009年6月夏天,阿軍父母外出做事,年僅3歲阿軍交給奶奶照看。阿軍在家門口玩耍時被鄰家狗咬傷左上臂,親人第一時間把阿軍送到衛生院,為阿軍接種狂犬疫苗,並嚴格執行相關的注意事項。然而阿軍接種第四針後的第5天出現發熱、精神疲倦、嘔吐、疼痛等症狀,後被先後送到當地門診及醫院治療。2010年1月28日,阿軍被廣州市兒童醫院診斷為“病毒性腦炎恢復期、聽覺神經傳導通路受損、中樞性運動障礙、語言障礙”。經有關部門診斷,阿軍屬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損壞程度為二級乙等。
阿軍父母認為,某公司作為該疫苗生產商,應補償其醫療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等共計41萬餘元。
廠家稱偶合病例無需擔責
廠家則對阿軍的主張予以否認,廠家認為其生產的狂犬病疫苗雖發往清遠等地,但已使用完畢,且系經過職能部門審批,有相關的批簽發證明檔案,為合格產品。公司生產的狂犬病疫苗自2005年上市銷售以來,在全球20個國家接種,接種案例超過1.6億劑次,未出現接種狂犬病疫苗引起病毒性腦炎的病例報告。還認為公司生產的狂犬病疫苗為全病毒滅活疫苗,無活的病原體存在,不會引起病毒性腦炎,阿軍的病毒性腦炎屬原有疾病引起的偶合病例,與疫苗無關,依法不應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