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群島註冊公司

  要怎麼做?具體流程是什麼?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在的便利與條件,須瞭解哪些,註冊開曼公司流程以及註冊要提供的資料

  很多企業註冊開曼公司,主要是開曼優良的投資環境和優惠政策具有吸引力。開曼公司有哪些特點呢?比如說,註冊和解散程式簡單、資本金不需實繳、無需公開受益人、無最高資本要求、無外匯管制、實行屬地主義稅收政策、只有決定認購記名或無記名股票等。

  在的便利與條件

  開曼群島是一種海外公司,可以找國內的代理公司註冊。

  開曼公司註冊資本: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註冊資本並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採用 50,000 美元作為最少的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可劃分為 50,000 股每股1.00 美元 。 豁免公司可以發行不記名股票。

  開曼公司股東人數及資格:最少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開曼公司董事人數及資格: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開曼公司註冊地址***Registered Address or Registered Office***:公司註冊地址必須位於開曼群島。

  成立開曼公司優點:

  公司名稱可加中文

  註冊資本無需實際驗資, 資金及盈利自由進出不受限制

  股東和董事可兼任, 一人即可成立公司

  股份轉讓迅速,不受限制

  董事及股東資料不公開,隱密度高


 

  無需向註冊地政府遞交年報及財務報表,僅公司內部保留資料反映公司狀況即可

        可在香港或世界各地開設銀行帳戶

  國際法律地位高,交通和通訊發達、便利,政治經濟環境穩定,便於融資上市

  開曼群島在1978年獲得一個皇家法令,法令規定永遠豁免開曼群島的繳稅義務,目前這個法令繼續有效。

  須瞭解哪些呢?

  須瞭解哪些呢?對於將要註冊開曼群島的公司來說,須知道哪些不是很清楚,香港瑞豐會計師事務所整理了一份資料,供大家參考。

  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註冊資本並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採用 50,000 美元作為最少的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可劃分為 50,000 股每股1.00 美元 。開曼公司不記名股票豁免公司可以發行不記名股票。

  股東:最少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董事: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註冊辦事處:註冊辦事處必需位於開曼群島。

  公司名稱:擬註冊之公司名稱不能與已註冊公司之名稱相同或太相似,除此以外,沒有特殊要求。用以表示有限責任之公司名稱結束語公司必須使用以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Anonyme 或其縮寫作為結束語以表示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名稱限制: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銀行*** 、TRUST***信託***、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國***、 Bank***銀行***、Insurance***保險***、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協會*** 、或是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眼。等字眼的禁止使用。稅務免除公司的名稱中不需要一定註明

  財務報表:不需要編制和提交財務報表。

  稅務要求:不需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除了年度牌照費。

  免雙重課稅協議:開曼群島沒有和其它國家簽定免雙重課說協議。

  隱密性:在開曼群島登記設立的***公司,享有高度的隱密性,公司股東名冊完全不對外公開。 註冊開曼公司流程以及註冊要提供的資料?

  註冊所需檔案及資料:

  1. 擬使用之公司名稱***請準備三個***。

  2. 所有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基本資料***包括地址證明/國籍/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3. 股份分配比例***如多於一名股東***,註冊資金無需到位。

  4. 銀行資信證明***銀行存款證明也可***。

  5. 專業人士推薦信。

  公司註冊全套檔案及物品:

  1. 公司註冊證書

  2. 公司章程

  3. 首次董事會議記錄

  4. 同意出任董事書

  5. 金屬鋼印一個

  6. 股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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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開曼群島註冊離岸公司的好處:

  1.便於企業開展跨國經營。企業開展跨國經營往往要受到母國政府的種種限制,在發展中國家尤其突出,在這種情況下,註冊一家海外離岸公司也就成為企業走向世界、開展跨國業務的捷徑。

  2.有利於企業規避貿易壁壘。企業***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企業***向美國等發達國家出口產品,通常需要申請配額及一系列的相關手續,為此需要多花費1~2倍的成本。如果該企業擁有一家海外離岸公司,由企業向離岸公司出口產品,再由離岸公司向美國等發達國家出口,就有可能規避關稅壁壘和出口配額限制。 3.規避外匯管制,便於企業開展資本運作。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沒有任何外匯管制,在此註冊的國際商業公司資金轉移不受限制,這對於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的企業而言具有很大吸引力。

  4.法律環境寬鬆。由於美國在世界經濟體系中佔有特殊地位,現行國際商業實踐中的許多慣例實際上是英美法系的產物,而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國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國商業公司法為基礎,因此有利於吸引海外公司前來註冊。

  5.資訊披露要求極少,保密規定相對嚴格,有利於企業保持商業執行祕密。在加勒比海主要離岸金融中心,對在本地註冊的國際商業公司都實行有利於保密的規定。其中包括無需出示經過審計的帳目報表或每年審計、允許發行不記名股票、不必擁有在本地活動記錄、不必向公司登記負責人透露董事名字、不必登記股東資訊等等規定。寬鬆的法律環境以及對公司業務的高度保密,使離岸公司自身安全具備充分保障,極大減少了各種風險因素。當地法院甚至屢次阻止銀行向外國法院、政府***,給企業及其實際控制人提供了良好的隱蔽條件。

  6.稅負輕微且可以避免雙重徵稅。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對各類國際商業公司、離岸公司的稅負極為輕微,而且幾乎所有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都與主要經濟大國簽署了避免雙重徵稅條約。比如安提瓜就規定國際商業公司自成立起50年內完全免稅,百慕大規定對收入、利潤和島內分配不徵稅,開曼群島不徵收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公司稅或遺產稅。

  7.註冊程式便利,維持成本也甚低。離岸公司的註冊程式非常簡單,有專業的註冊代理機構代為完成,不需要註冊人親自到註冊地進行操作,還可以進行網上註冊。註冊週期很短,通常當天就可以完成。

  8.公司管理簡便。離岸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可任意選擇,自由度較大。許多離岸金融中心對國際商業公司沒有最低資本要求。如尼維斯島離岸公司的股東、董事和職員可以是任何國家公民,並且可以住在任何地方,股東和董事可以不開會就採取一致行動,公司的檔案和主要營業場所可以位於任何地方。

  有大量實質上的內資企業選擇在離岸金融中心註冊,然後對內地投資、開展業務,其中不乏知名企業。內資選擇外流離岸金融中心,同樣有著多方面的目的。

  1.剝離不良資產。藉助母子公司之間的有限責任關係,以及離岸金融中心對離岸公司資產質量要求極為鬆弛的特點,將不良資產剝離到離岸子公司,不失為剝離不良資產一條可行性較高的辦法。這方面的最突出案例是中國銀行利用其開曼分行剝離中銀香港的不良資產。

  2.曲線海外上市。對中國內地企業而言,海外上市更具有多方面吸引力,但由於我國政府對中資企業海外上市要求非常嚴格,而百慕大、開曼、英屬維爾京群島是納斯達克等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合法註冊地,因此,採取“造殼上市”***海外曲線上市***策略,即在擬上市的海外證券市場所在地或其允許的國家***地區***成立一家控股公司,將在中國內地的資產注入該公司,進而以控股公司名義申請上市,就不失為一條規避國內監管的可行道路。

  3.國內資本曲線獲得與外商相同的待遇。在目前外資存在優惠的情況下,內資企業設立離岸公司,然後以離岸公司名義回國投資,享受外商投資的“超國民待遇”,無疑是一項理性的選擇。

  4.隱瞞公司的實際控制者。內資公司往往在多個離岸金融中心註冊多家“殼”公司,在國內的資產注入海外“殼”公司的過程中,控股關係縱橫交錯,資產置換也令人撲朔迷離。如上文所述,各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資訊披露要求極為寬鬆,對離岸公司的業務、資產負債、股東與董事構成等情況給予良好的保密條件,非核心層內部人很難知道各家離岸公司之間的真實關係及其實際控制者,從而有利於企業進行關聯交易,也有利於內部人出於某種目的而刻意模糊公司的真實產權歸屬。市場參與者將這一策略概括為“越複雜就越安全”。

  5.合法避稅。設立離岸公司有助於企業降低全球納稅額,這一優勢理所當然要引起中國企業的關注並加以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