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註冊商標要怎麼做
食品公司也是需要註冊好商標的,食品公司註冊商標應該怎麼做呢?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食品公司註冊商標詳細流程
商標註冊流程一、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覆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准註冊。
複審請求
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准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食品公司註冊商標使用時注意什麼
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及其他生產活動中。***、合同等商業性檔案是商品交易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些商業性檔案中使用商標,應當視為商標的“使用”。在業務活動中的口頭使用,是否被視為“使用”,則需結合其他使用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註冊商標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為限,即使用的商標標識應與核准註冊的商標標識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縮小,不得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和顏色。
由於漢字和字母都有不同的字型,而同一個字的各種字型外觀有時會相差很遠,比如漢字的簡體和繁體,英文字母的大小寫等,因此要求註冊什麼字型就使用什麼字 體。有時註冊人為了美觀或其他原因,將商標的文字字型進行改變,如將黑體改成楷體,這種變化細微的改動,在實踐中還是允許的。
商標中的圖形也是如此,細微的改動如在註冊商標外加方框、圓形或是某一線條,都是允許的。但如果文字或圖形改動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外觀形象,就可能構成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甚至是冒充註冊商標。更為嚴重的是,如果改變後的外觀形象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還可能構成。同時,如果使用的商標與核准註冊的商標不同,也可能給商標的保護帶來不利的影響,因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是以核准註冊的商標為準,而不以實際使用的商標為準。
其次,註冊商標必須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商標註冊申請必須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規定,按不同的類別分別提出,經核准後即以核定使用的商 品或服務為準。註冊商標需要在不同類的其他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必須另行提出註冊申請。實際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或者跨類別使用,都不應當加註冊標記,否則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如果與他人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還要承擔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
食品公司註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哪些
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註冊商標的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註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註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後,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註冊商標。
***2***作為註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併或被兼併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裡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併、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註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