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社保查詢方法
廣州社保如何查詢呢?應該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隨著新社保年度的開始,廣州市地稅局對社會保險費繳納的相關事項做了較大的調整。其調整方面主要為以下三點:
第一,2016年6月12日,廣州市地稅局就依法申報依法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相關事項釋出了一則公告,稱自今年新社保年度開始,用人單位應每月按時足額自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地稅機關對用人單位不再實行批量批扣社會保險費。
第二,廣州市地稅局於2016年6月30日公佈了《2016年度社保費各險種繳費基數對照表》,隨著新社保年度的開始,我市2016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將按照最新公佈的資料進行調整。
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調至16575元,下限待全省明確後按其規定執行;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調至20292元,下限調至4058元;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調至20292元,下限調至1895元。
第三,根據《關於確定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函》***穗人社函【20xx】204號***的規定,職工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計算確定,繳費基數原則上同一社保年度內不變。
附:廣州市地稅局釋出的《廣州市地稅局關於依法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通告》及《2016年度社保費各險種繳費基數對照表》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依法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的相關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本市用人單位應每月按時足額自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地稅機關對用人單位不再實行批量批扣社會保險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範圍。自行申報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各類企業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
二、申報期限和方式。申報期限為每月1-25日,申報方式為網路申報或上門申報方式。
三、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按所屬繳費個人上年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原則上一年不變。新開辦單位的從業人員、重新參加再就業人員、新參加工作人員,以起薪當月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的金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四、法律責任。對未按時申報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如有疑問,請諮詢12366-2或查詢廣州地稅網站***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