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音樂與心理的論文
音樂會同人類地心理活動緻密地交織在一起。不僅在對音響地聽覺感知和操作支配這一生理水平地層面上有許多現象有待於我們去理解,更重要的是,在情感共鳴和自由聯想這一類文化社會意識層面上,要靠心理學方法地助力才能深入鑽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音樂與心理》
摘要:音樂會同人類地心理活動緻密地交織在一起。不僅在對音響地聽覺感知和操作支配這一生理水平地層面上有許多現象有待於我們去理解,更重要的是,在情感共鳴和自由聯想這一類文化社會意識層面上,要靠心理學方法地助力才能深入鑽探。本文通過音樂對心理的影響及心理對音樂的創作,希望我們在學習音樂地同時更要重視心理學的學習和研究,使音樂能夠更多更好地被人們所運用和理解。
關鍵詞:音樂 心理
作者簡介:張博雅,1982.9,陝西西安,音樂教育,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研究方向音樂教育教育,現為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教師
[中圖分類號]:G61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1***-08-0129-01
音樂是憑藉聲波振動而存在、在時間中展現、通過人類的聽覺器官而引起各種情緒反應和情感體驗的藝術門類。音樂與人的生活情趣、審美情趣、言語、行為、人際關係等等,有一定的關聯。音樂是人們抒發感情、表現感情、寄託感情的藝術,不論是唱或奏或聽,都內含著及關聯著人們千絲萬縷的情感因素。為什麼音樂能表達人們的感情呢?因為音與音之間連線或重疊,就產生了高低、疏密、強弱、濃淡、明暗、剛柔、起伏、斷連等等,它與人的脈搏律動和感情起伏等等有一定的關聯。特別對人的心理,會起著不能用言語所能形容的影響作用。
一 音樂對心理的影響
音樂是一種心靈的產物,音樂是內心感情的一種宣洩。
音樂對人的心理產生作用的途徑是與別的藝術形式截然不同的,文學、繪畫、書法等它們在傳遞中都是以有形物――紙,為介質傳遞的,而音樂音響的傳遞雖然也有媒介聲音――音響,但是這種媒介是無形的,音波在傳遞中除了人耳能感受得到,很難用具體的媒介記錄下來,在現代科技進步以前,聲音幾乎是不可記錄的,因而我們現在雖然有古代流傳下來的音樂曲譜,但是並不能準確地感受到古人之音。但是作為藝術其他形式的文學、繪畫、雕刻等,還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直接感受到它們的存在,因而對當時藝術的人文特點、風格形式的形成有更為直觀和清晰的認識。
在音樂心理學的研究中研究者運用了很多自然科學的分析方法,準確的記錄下音響的音波、音強、音高頻率資料,以期精確的分析人類願意接受的音樂。但是研究者還是發現,雖然人的耳朵可接受的聲音是侷限在一定的範圍之內的,但是人們對於音質的偏好仍具有極強的主觀性,這種主觀性是受到心理因素的影響的。
比如非洲音樂在傳入美洲之初被認為是粗俗的,甚至並不被認為是音樂,但是隨著20世紀破除種族隔離制度的蓬勃興起,黑人地位的提升,非洲的文化研究逐漸得到人類學學者的重視,非洲的文化也逐漸滲透到美洲文化和白人的文化之中,音樂也以其平易近人的形式而先於其他的藝術形式被更多的其他文化人群所接受,這就是文化心理的趨同性影響的結果。20世紀下半葉流行的爵士音樂以及現在流行的RaP、街舞、說唱等新興音樂形式都是非洲音樂與美洲文化、歐洲古典音樂或樂器結合的產物。
還有在聲音的音響方面並不是所有的音樂都是以樂音的形式出現的,在一些民族和部落中某些被西方傳統音樂體系認為是噪音的聲音素材廣泛地被採用,而且隨著音樂觀念的轉變學院派作曲家也在音樂創作中採用了各種發音體,如自然界中的水、鍋、碗、瓢、盆、機械零件、動物的聲音等等。這些聲音素材的使用或者為我們帶來了新的音響體驗、或者把我們帶入熟悉的生活場景之中、或者使我們驚詫於作曲家對於聲音的無窮想象力。而對音樂中新型音響的大膽運用,作曲家也必定考慮到人對聲音的承受力,以及不同聲音對於人心理的衝擊程度。
二 心理對音樂的創作
音樂心理學對於音樂作品心理影響的分析往往是對於結果的分析,運用音樂心理學的知識在音樂創作之前就進行指導的範例還是不多見的,也許這是由於作曲家的創作心理活動的不可即時測量,創作靈感激發的特殊性吧。
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就是在他失聰的情況下寫出來的。試想失去聽覺對一個音樂家來說意味著什麼。可是貝多芬的偉大正是在於他用心去聆聽這個世界,聆聽自己的命運,所以他才能寫出那麼震撼的交響曲。貝多芬正向一個音樂精靈,在他身上我們看到音樂的兩個屬性――靈性和神奇。
音樂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是各種形式都包含於創作、表演、欣賞的具體實踐中。當然音樂也可以是自娛自樂的,這種自娛自樂其實也可以理解為一種自我的表演與欣賞。
創作是音樂行為形式的基礎,它包括自覺的和不自覺的行為;所謂自覺的音樂作品的創作是在人的主觀意志控制下的有目的的創作音樂作品的行為,也就是說這種創作是根據需要而產生的所謂不自覺的音樂創作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是在目的不明確的狀態下產生的,沒有非常清楚的創作意圖,甚至沒有具體的創作者,大多是在民間流傳的作品。音樂作品的創作行為不管是那種狀態下產生的其具體的過程都離不開人的心理活動,我們常常說作曲家是需要靈感的,包括民間藝人的作品都是有感而發的,這種靈感和有感而發其實都與情緒有關。
研究表明作曲家在情緒發生衝突性的變化時往往會有創作的靈感。其實這種現象並不僅僅出現在音樂家的身上,其他藝術門類也有刻以的情況,比如詩人往往與美酒為伍、畫家寄情于山水之間,這種生理與心理的聯絡產生出奇妙的作品。比如我國民間音樂所表現的場面多為婚喪嫁娶、節日等,當人處於這種場景中往往是情緒高昂的,因而所體現的多為音樂節奏歡快、音調起伏較大,就算是哀傷的場景音樂的也是高低起伏、情緒激動痛哭的聲音。這種創作既體現了音樂美學中音樂創作的一些規律性的認識,也是作曲家在創作時對場景中原始音調的認同,這種認同首先表現為作曲者對事件發生的心理認同即感同身受,有了這種心理認同,其創作的作品才會在與聽眾發生交流時產生共鳴。
小結
音樂可以陶冶情操、淨化靈魂,這顯然是和音樂的特性以及人們對音樂的心理感受是分不開的。人們對音樂的感知、理解與欣賞是通過一系列心理活動來完成的,而音樂的社會功能也主要是以潛移默化的方式通過欣賞者的心理活動得以發揮。完備的音樂審美心理結構,己成為人類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精神文明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